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卜哥吩咐完这些事情,突然想起法克那边还有重要的事情。
“你们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法克那边的消息。
” “你不是要去另外两个集市吗?其中有一个集市非常靠近奥德雷,你顺路绕一下,不就什么消息都有了?”巴米尔讪讪说道。
“我可不想让别人发现行踪。
”卜哥心中暗想,现在他躲别人都还来不及呢。
虽然对巴米尔的话不以为然,卜哥却又知道了一件事,原来塔奇帝国的一个集市离奥德雷很近。
奥德雷的首都维纳,肯定也有一个集市,要是有机会的话,在这两个集市之间倒卖东西,一定会得到非常可观的利润。
毕竟除了那些垃圾之外,任何一件魔导器都值几千金币,上万甚至几十万的也不在少数。
虽然心动,不过卜哥这一次不打算那么做,抱着魔宠兔子,卜哥和老毛拉哈塔卜出了城,一出城门,老头就将飞毯取了出来。
随着一阵呼啸的风声,飞毯已经窜上云端,老毛拉这一次是用最快的速度赶路,为了这趟旅行,他还专门在圣城的集市上,换了一条速度最快的飞毯,比他以前用的飞毯快了近两成,不过价钱却贵了一倍不止。
或许是因为有过乘坐飞毯全速飞行的经历,卜哥比上一次平静了许多,看过了那本图录,他已经知道世界上还有比飞毯快得多的飞行工具。
虽然飞毯很快,不过他们要去的地方确实太远了,这又是一次漫长的旅行,飞毯宽度才一米半,只能盘腿坐在上面,而且连动都不能动,这种旅行绝对称得上枯燥而且辛苦,卜哥无事可做,只能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观赏,用来打发时间。
飞行夜叉术是一本泛黄的书,除此之外还有一迭符纸,上面画满了稀奇古怪的符咒,这东西的用法异常简单,只要往小腿上一贴,就可以踏步飞行,那本书里所写的是符咒的画法和炼制的方法。
书的背后黏着一张纸片,那上面有一个魔法数组,想要用魔力来启动符纸,就必须靠它,集市上卖的东西,几乎都有类似的附赠,要不然不同体系的魔导器,根本就无法使用。
卜哥只是翻了翻,就把书放了回去,这类符纸是消耗品,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如何制作。
随手翻出飞剑来,随着卜哥的心意转动,无色透明的珠子,渐渐变成了一把三寸长的透明尖梭,这下子总算是有点像剑了,有锋有刃只是没柄,透明的剑身薄如蝉翼,唯独正中心有一条红线,那是滴血认主的时候,注入的那一点血所化。
看着这个如同玻璃片一样的东西,卜哥暗自嘀咕,他真有些担心,这东西会不会一碰就碎,用它做武器好像有点玄。
和飞行夜叉术一样,这柄飞剑也有附赠,不过附赠的却是一组法阵,这些法阵有的专门用来充填能量,有的用来启动,更多的是用来驾驭和操控。
在附赠之中,还记录了这柄飞剑的来历。
这东西来自一个叫“瞬影剑派”的小派系,这个派系中有一个怪才,制造了一件失败的作品,他借用一种在修道者之中公开的顶级飞行术——金光遁法,将这种飞行术炼进了飞剑之中。
按照上面所说,金光遁法是一种极其高明的飞行术,只有那些修炼到极高境界的修道者才能够运用。
那个怪才把金光遁法炼进飞剑之中,原本是希望能够借此降低金光遁法的运用难度。
结果居然成功了,不过同时他也发现到自己的失败,练成的飞剑虽然谁都能够用,不过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大多数人根本无法驾驭,能够驾驭的人,也都是能够运用金光遁法的高人。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件鸡肋作品,但它毕竟是一把将速度发挥到极致的飞剑,不能够御剑飞行,却还可以用来送信,也可以当作武器来使用。
正因为它有些鸡肋,所以非常便宜,只比那些“垃圾”稍微贵一些。
掂着手里的“玻璃片”,卜哥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这东西能够飞,而且飞行速度快得惊人,只是不知道怎么用。
看了一眼在前面驾驭飞毯的老毛拉哈塔卜,这老头应该也不懂得东方修道者的秘法,不过比他这样一无所知,总要强得多。
想到这里,卜哥不由得试探问道:“教廷的神术、你们的巨灵召唤、瑜伽苦修士的个人力量和修道士的道术,谁更强一些?” 听到这样问,老头颇为不悦,嘟囔了一句:“这是没有意义的问题。
” “怎么会没有意义呢?” 卜哥并没有因为老头的不悦而退缩,老头答应为他工作七年,到了时间肯定会离开,所以他用不着像对马罗尼克那样拉拢。
老毛拉只能解释道:“教廷和我们打了那么多年,谁都没有赢得胜利,只能说我们的巨灵召唤和教廷的神术各有所长。
不过这种不分胜负,还和人口、资源和国力有关。
” 换了一副鄙夷的语气,老头继续说道:“那些瑜伽苦修士所在的国家,自古以来都是一盘菜,谁都能够吃上两口,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比那些苦修士更强,只能说那些苦修士从来不管国事,太在意自己的修炼罢了。
” 像拉波尔和塔奇这样政教一体的社会,被称作为智者的毛拉们,同样把自己看作是部族和国家的守护者,对于那些瑜伽苦修士的不作为,理所当然看不上眼,言语之中也就不太客气。
沉默了片刻,待要说到东方修道者的时候,老头有些头痛起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对于那些修道者,他所知也并不多,那些修道者保守而且封闭,他们不允许其它人进入其势力范围,也很少到外面行走。
“那些修道者呢?他们很强吗?”卜哥追问道。
老头有些讪然,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也可以那么说。
” 这不是卜哥需要的答案:“如果你们两方打起来,谁的胜算大一些?” 老头听到这话有些不太舒服:“谁会和他们为敌?那些修道者从来不惹别人,别人也很少去惹他们。
” 卜哥稍微一想,顿时抓住了话中的破绽:“你刚才说到瑜伽苦修士的时候,曾经说过,那些苦修士所在的国度,经常受到别人的侵入,听那个意思,你们也曾经干过这样的事情,以此推断,你们也不是很安分守己,肯定和东方的修道者也交过手,看来是打不过人家,被赶了回来。
” 老头颇为恼怒,不过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卜哥一下子捅在他软肋上。
“说说看,东方修道者到底哪里厉害?”卜哥继续追问。
老毛拉无奈,只得忿忿说道:“也不能说他们厉害,只是他们的观念有些与众不同。
” 既然开口了,老头也就不再遮掩,干脆全都说了出来。
“那片土地上的人,并不喜欢光明正大的对决,他们眼中的高人并不是决斗场上的常胜者,而是一击不中全身而退的刺客。
“不过他们比刺客厉害多了,东方修道者都会学一门预言术,他们在出手之前,总是用预言术测算各种可能,除非有极大的把握,要不然他们绝对不会出手,同样这也意味着,他们一旦出手,就很少落空。
” 老头的语气之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
“我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决定了有什么擅长,东方修道者发展出了几千种预言术,有些预言术专门测算别人的弱点,有些预言术能够推算别人的行动,有些甚至能够用来侦察和窥探,让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还擅长突袭和逃跑,他们是除了我们之外,最擅长飞行的种族,不过我们是为了旅行而研究飞行,他们则是为了突袭或逃跑而研究飞行。
“他们的攻击方法也讲究突然,比如他们喜欢用的飞剑,就是一种快速迅疾的远射武器,能够在你感知的范围之外发起攻击,等到你察觉,已经来不及躲避,更别说抵挡。
他们还擅长各种神雷,那是事先收集并且储存的雷电,需要用的时候,只要直接释放,既用不着念咒,也没有雷元素聚集的征兆,让人防不胜防。
” 卜哥心中一喜,忍不住叫了起来:“这很像碎山雷!” 老头两眼翻白,这才想起,眼前也有一个喜欢算计的家伙,而且此人似乎也对突袭极感兴趣。
“为什么我没有在集市上看到类似的东西?”卜哥忍不住问道,碎山雷属于杂物,对这个目录的东西,他绝对没有漏掉。
“他们不会卖的。
” 老头耐着性子解释:“那些东方修道者非常封闭,他们甚至不允许非人类联盟进入他们的国度,所以那里也就没有集市。
“他们只出售低级的货色,而我所说的神雷,都是高级物品,他们很少往外卖,神雷只是一个统称,据我所知,这类东西有数十种之多,有的叫‘霹雳子’,有的叫‘雷鸣弹’,名称多着呢。
” 卜哥仔细地听着,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一直以来他都感到迷惘,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他的能力有些凌乱,半吊子箭术曾经是他仰仗的手段,现在看来用处越来越小。
和箭术一起得到的,还有同样半吊子的魔法,他最擅长的就只有一招强光术,这招用来暗算倒是不错,不过毕竟只是辅助魔法。
鱼人鳞甲给予他控水的能力,除了水上行走,还可以短距离控制别人的血液,不过对高手用处不大。
剩下的就只有神圣斗气和神术加持,偏偏他又缺少运用的方法,空有力量不知道怎么使用。
卜哥一直都觉得自己缺乏进攻的手段。
现在他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
塔奇帝国的另外两个集市,一个在靠近奥德雷的伊斯坦城,另外一个是在被吞并的古波斯帝国首都喀布城。
卜哥的运气确实不错,在喀布城,缩尺成寸的法术也被他买到了,同样是一迭符纸和一本书,只要把符号纸贴在腿上,就能提高十倍的奔跑速度。
在喀布城他又淘到了一套奇门阵旗,这一次只有三十六根,不过展开之后笼罩的范围反倒比前一套更远。
除此之外,他还在杂物一类中买到了一件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块名叫“息壤”的泥土,按照介绍上所说,真正的息壤是神话之中神赐的泥土,能够自行增长,不过他买到的这东西并非神物,而是东方修道者按照神物炼制的赝品。
这块仿造的“息壤”只有拳头大一团,只要和泥水沙石混合在一起,就能够变得坚硬如岩石,据说东方的修道者都用它来建造洞府。
这团东西的价钱并不便宜,幸好卜哥用不着很多,虽然只是赝品,却也有生生不息的能力,只要把这东西和泥土以及另外几种材料混合在一起,用附赠的炼制方法炼一遍,就可以复制出更多的息壤。
卜哥其实也并不需要用很多,千年帝国时代,人们就懂得使用火山灰和沙子混合,制造混凝土,只是没有砖石那么坚固,加一点点息壤进去,只是为了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六天的漫长旅行,当然不可能只有这点收获,卜哥零零碎碎买了一大堆东西,身上背着戒律,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钱人的他,花起钱来自然有些大手大脚。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充当车夫的老毛拉哈塔卜,想要别人卖命,就得经常给点甜头,三个集市跑下来,老头上上下下所有的东西都换了一遍。
六天之后,两个兴奋却又充满了疲惫的旅行者,进入了圣城。
仍旧是那家旅店,仍旧是那个和气店主,但是卜哥却没有看到三个同伴的踪影。
在他们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光头无须的胖男人,此人光头短袄,手臂上戴着金箍,明明是男人,眉眼间居然带着一丝妩媚。
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胃有些翻腾,他知道这是什么人了,这是阉奴。
“至高无上的皇帝窝马尔哈山陛下想见你。
” 传信的阉奴并没有传闻之中那样傲慢,不过那尖细的,如同掐着脖子的公鸭叫喊的声音,仍旧让卜哥浑身不自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曾经的联邦奇迹 夏熠发现自己穿越到几百年后,还分化成了娇娇弱弱的Omega。 满级大佬夏熠看了看周围弱鸡一般的alpha,非常满意。 至于Omega天生娇弱什么的。 夏熠面无表情的折断手中的激光枪。 这种自信直到他被医生告知怀孕了为止 医生好心:我们可以联系Omega救助中心,强制孩子爸爸和你结婚。 夏熠冷酷拒绝:不需要。 医生痛心疾首:不能和标记alpha结婚的Omega,终其一生都需要/
【佛系种田文,轻松日常暖向,感情流,美食出没】 【温文尔雅美人受x高冷腹黑醋精攻,修罗场预警】 厨师长苏遥穿成了在京待考的同名文弱举子。 面对书中即将到来的谋反宫变政斗,手握炮灰剧本的苏遥果断收拾铺盖:考什么考?继承家产不香么? 苏家有祖传小书铺一间,经史典籍并传奇话本一起卖,苏遥从此过上收收稿,卖卖书,赚赚钱,喝喝茶,发发呆的养生日常。 只有一名最赚钱的写手大大十分难缠,高冷刻薄,刁钻尖/
时飞在完美的完成多个穿越任务后,凑足积分带着一堆穿越时学习的技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回来后时飞的目标就是每天吃喝睡做个躺赢的人生,无聊时就画个画,弄个设计,写个书,当个黑客又或者给哪个得了绝症的人治个病。 兴趣来了就去参加一下选秀比赛,再去娱乐圈拿个最佳新人表演奖之类。 一不小心好像马甲就越来越多了,本来对这样的人生非常的满意。 直到有一天,时飞在给粉丝签名时一不小心把笔名签出来了。 粉丝/
在海边长大,美得像海妖一样的姑娘苏眉,从第一眼见到陆海洋,就被他吸引。他家境贫寒却有骨气、他对她冷冰冰却对一只流浪猫倾注所有感情,他的种种让她一往情深。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用尽万般心思。只是她的万般心思在家境贫寒的陆海洋眼里成了挑衅和羞辱,为了自己可怜的自尊,陆海洋制造了一场意外。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意外让两人从此天各一方,甚至让陆海洋换了脸,换了身分? 对苏眉来说,如果陆海洋像一阵捕捉不到的/
林荍从小在霍家长大,为了在霍家生存下去,只能讨好和她年纪相差不大霍家二少爷。 霍圾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是第一,斯斯文文从不打架,不发脾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温柔体贴,没有缺点 可只有林荍知道她讨好的是一条温柔毒蛇。 林荍:你到底想怎么样? 霍圾摘下眼镜,斯文轻笑,姐姐不爱我,为什么对我笑? 一句话简介:腹黑年下的占有欲 /
1. 顾元白穿成了耽美文中存在感稀薄的病弱皇帝,皇帝是个背景板,全文都在讲着摄政王和京城第一美人的掌权史和相恋。 顾野心勃勃元白:我笑了。 他都是皇帝了,怎么可以不掌权天下,不去开疆扩土名留青史呢? 2. 这一日,暗藏熊熊野心的当今大将军之子、未来摄政王薛远,头次随着父亲进了宫。在人之后抬头一看,却瞥见了这年轻天子的容颜。 天生反骨的薛远唇角一勾,轻蔑地想,这小皇帝怎么长得比娘们还漂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