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 财富的源泉(1/3)

一支庞大的商队奔行在荒漠之中,一百辆撬车延伸出去将近一公里长,每辆撬车都由四匹高大的纯血拉波尔马拖拽,在商队的前方是滚滚的黄沙,这些黄沙自动铺设出一条平整的大道。

和车队并行的是一排飞毯,飞毯并不大,最多能够让三个人坐在上面,最前面的那个就是驾驭者。

飞毯的前端有两根稍微长一些的绳索,拽动那两根绳索,可以让飞毯往左或者往右飞行。

坐在飞毯上的感觉并不怎么样,至少卜哥是这样认为。

这东西飞得很快,耳边尽是呼啸的风声,虽然有一层结界阻挡着,风钻不进来,不过时间长了仍旧会感觉寒冷。

而且飞毯就那么大的地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两腿总是异常麻木。

乘坐飞毯完全不像传闻之中的那样悠然和浪漫,这东西根本就是一种实用但是很不舒服的赶路工具。

看了一眼远处的太阳,太阳放射着刺眼的光芒,正在拼命驱散清晨的那丝凉意,想必商队很快就会停下来休息了。

没有人愿意在烈日下赶路。

果然卜哥这边刚刚动念,就立刻感觉到飞毯加快了速度,这东西可以飞得很快,往常是因为要跟随商队,所以才放慢速度。

如果任由它飞的话,一天就可以到达港口。

飞毯之所以加快,是为了赶到前面的营地,谁都希望能够多休息一会。

当飞毯渐渐降落的时候,卜哥突然间感到非常眼熟。

两边高耸的山岭,中间夹着一道浑浊的泥河,这不就是当初他曾经经过的那个山口? 他转头向西侧看去,果然那里有一片废墟,这片废墟曾经是佣兵事务所,当初他就是在这里认识了马罗尼克。

可惜这一次马罗尼克不能和他一起同来,拉波尔人似乎也在提防着他。

不但马罗尼克,连托尔、巴米尔也不允许跟着,最让卜哥感到无奈的是,那些毛拉甚至知道那只兔子是他的魔宠,无论如何也不肯让他把魔宠带上。

飞毯停在了当初他们扎营的地方。

卜哥揉着腰从飞毯上下来,坐在他前面的老家伙也在不停搓着腿。

越来越多的飞毯降落下来,几乎每一个下来的人都会伸胳膊动腿一番,显然并不是只有卜哥一个人感到不舒服。

休息的帐篷早已搭好,每个帐篷里面甚至还放着一个托盘,上面摆着切好了的瓜果,这真是天堂般的享受。

一大群穿着短袄的奴隶在帮着收拾飞毯,这座曾经属于法克的补给点,现在成了拉波尔人控制的营地。

看来驻守在这里的那些雇佣兵,最终也没有能够挡住拉波尔西进的脚步。

不知道当初滞留在这里的那些商队,是成了俘虏还是逃跑了? 卜哥只能在内心中替那些人祈祷,但愿他们没什么事。

躺在帐篷里面享受着冰凉的瓜果,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终于传来马蹄震动大地的声音,商队到达了。

奴隶们又开始忙碌起来,他们把浑身是汗的马牵走,并且把另一批养精蓄锐的马牵出来。

卜哥现在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不过一开始看到的时候确实有些惊讶,拉波尔人对这一次的粮食交易非常重视,沿路每一处营地都准备了替换的马匹,每五十公里就换一次马,然后不惜马力拼命狂奔。

再加上有巨灵护持,整个商队的前进速度快得异乎寻常。

突然卜哥感觉到有人挡住了光线,紧接着那个人在旁边坐了下来。

进来的人正是替他驾驭飞毯的老头,丢失了巨灵的那个毛拉。

“明天早上就可以到港口了吧。

”卜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道,他知道老头跑到他的帐篷里来,肯定是为了巨灵的事情。

老头似乎也明白想让卜哥松口是不可能的,最近这段时间他一下子老了许多,正如卜哥说的那样,失去了巨灵的他什么都不是。

虽然部落里面的人仍旧对他毕恭毕敬,但是他很清楚地感觉到周围的人其实是在敷衍他。

“我想了很久。

”老头叹了口气:“你的条件或许能够接受,不过你得给我一个期限,我这么老的一个老头,不可能一直跟着你四处游荡。

” 卜哥坐了起来,凝神思索着。

如果要在这片土地上发展,身边有个毛拉非常有好处,不过强扭的瓜不甜,与其放一个摆设在身边,还不如约定一个期限。

突然卜哥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他的手上还扣着一个学徒呢,那个学徒就是偷袭登石城时候被他顺手掳来的,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证。

如果是在以前,卜哥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个小学徒获得自由,不杀人灭口,已经算是非常仁慈了。

但是自从他用空筒唬住了那十二个裁决官,情况一下子变了。

特鲁贝尔城的居民对他非常崇拜没什么了不起,但是连那些拉波尔人居然也对他非常尊敬,就有些出乎预料了。

这或许是因为沙民崇尚勇气的缘故,细想之下,当初那个钻刀阵的把戏,考验的似乎就是勇气,而且沙民将武技高强的人称作勇士,恐怕在沙民眼中,勇气确实非常重要,有勇气的人也值得敬重。

而且从沙民的传统理念来看,他们似乎并不在意什么骑士精神,对他们来说,狡诈也是智慧的一种。

这样一想,卜哥的心变得坦然了许多,看来他有资格再赌一把了。

“如果有一个学徒已经跟着师傅学习了四年,他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毛拉?”卜哥问道。

老头微微一愣,这绝对不是他曾经猜测的问题,但是不回答又不行。

“那个学徒几岁?”老头问道。

“十三。

”卜哥答道。

老头皱紧了眉头,好一会儿才问道:“他的‘凝神聚灵’修炼到几段了?” 卜哥曾经打过召唤巨灵的念头,所以详细问过那些学徒,和修炼有关的一切——“凝神聚灵”是召唤巨灵的基础。

“据我所知,他已经将‘凝神聚灵’修到了五段。

” 老头点了点头:“十三岁能够把‘凝神聚灵’修炼到五段,资质算是不错的了,以这样的速度,十八岁之前应该可以结灵,二十岁左右就可以生成本命巨灵。

” “也就是说,需要七年的时间?”卜哥说道。

“至少七年。

”老头又点了点头。

“那么,我就和你约定七年,七年之后,那些学徒生成本命巨灵,我就还你自由。

”卜哥说道。

老头非常郁闷,他原来的想法是最多五年,但是听卜哥之言,他已经猜到了卜哥的意思,他知道卜哥是不会松口的。

“好,七年就七年。

”老头重重地拍了一下大腿。

“我需要你向本命巨灵发魔咒。

”卜哥说道。

老头差一点跳起来,大声喝道:“你居然质疑我的信用!” “不是我质疑你的信用,而是我没有把握在这七年当中局势不会发生变化,万一有那么一天我们又成了敌人,我不希望第一个杀的就是你。

”卜哥说得异常坦然。

那一天如果真的到来,没有魔咒的约束,他确实只有杀掉老头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沉吟半晌,老头再一次默然地点了点头。

“等到这场交易完成,回到特鲁贝尔,我就把源核还给你。

”卜哥又躺了下来。

老头哪里等得及,再说他还担心卜哥几天之后会变卦,连忙一把抓起卜哥说道:“有飞毯在这点距离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立刻赶回特鲁贝尔,放了我的巨灵,再回头赶过来也来得及。

” 被这个急性子的老头弄得没有办法,再加上卜哥也确实打算早一点得到老头的效劳,心不甘情不愿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飞毯放开速度飞行时到底有多快,卜哥现在总算是领教到了。

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飞毯有资格和巨灵一起成为这片土地魔法体系的象征。

这东西实在太快了,就听到两边尽是刺耳的尖啸声,那是风被撕裂的声音。

大地飞快地从下方掠过,山脉、河流、荒漠无不迅速被抛在脑后。

这一路之上不知道碰到了多少苍鹰和沙雁,这些长着翅膀的畜生,似乎也想和飞毯比比速度,却都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刚才卜哥还在为只用了三天就走完了当初半个月的路程而感慨万分,现在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当他看到那熟悉的教会山时,太阳恰好升到头顶正上方。

老头虽然性急,却也不敢径直闯入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会把他像拍苍蝇一样打下来,只得在城外停了下来。

一切倒也顺利,卜哥进城从那个山洞之中将源核取了出来。

老头拿到源核,也没有反悔,立刻指着源核发下了魔咒。

发完魔咒,他小心翼翼地将源核放在了地上,用不着再聚集魔力,只听到“呼”的一声,一个只有上半截身体的沙人就冒了出来。

近距离观看流沙巨灵,卜哥才发现这东西并不是完全由沙子组成,它的眼睛是两块淡蓝色的晶体,眉心上也有一颗红痣般的宝石,身上零零碎碎地还镶嵌着许多石片,样子异常诡异。

带着这样一个大东西没办法乘坐飞毯,老头只能让巨灵回到神灯之中。

回程非常顺利,当他们赶到那个山口的时候,底下的人还在休息,只有奴隶们在忙着做出发前的准备。

经历过全速飞行,卜哥对商队的速度,已经没有什么惊讶。

就像当初预料的那样,第二天的早上,他们终于赶到了海边。

港口仍旧是那座港口,但是周围却围起了一圈圈高墙。

或许是借鉴了特鲁贝尔城的经验,港口外一道工事套着一道工事,之间布满了陷阱和壕沟。

港口的旗杆上竖着一排旗帜,让卜哥感到有些意外的是,除了法克的国旗和代表驻守军团的战旗之外,居然还有荆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热门小说推荐

飞灰

那个很爱我的小傻子死了。 从前周晋珩以为易晖是空气中碍眼的一粒灰尘,附赘悬疣,只想抬袖将他拂去。 后来才知道他是燎原大火后的余灰,轻飘飘的一簇吸入肺腑,便足以烧喉灼心。 伤口鲜血淋漓,药石罔效,唯有他能将它医好。 可是他已经死了。 周晋珩x易晖。 暴躁年下明星攻x前世真傻子单纯受。 重生魂穿,破镜重圆,渣攻回头火葬场,狗血套路全都虐。 【排雷】 ①攻不完美,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生理和心理上都伤/

我在古代开书铺(穿书)

【佛系种田文,轻松日常暖向,感情流,美食出没】 【温文尔雅美人受x高冷腹黑醋精攻,修罗场预警】 厨师长苏遥穿成了在京待考的同名文弱举子。 面对书中即将到来的谋反宫变政斗,手握炮灰剧本的苏遥果断收拾铺盖:考什么考?继承家产不香么? 苏家有祖传小书铺一间,经史典籍并传奇话本一起卖,苏遥从此过上收收稿,卖卖书,赚赚钱,喝喝茶,发发呆的养生日常。 只有一名最赚钱的写手大大十分难缠,高冷刻薄,刁钻尖/

偏执boss全都是我男朋友(快穿)

原名:《黑化boss全都是我男朋友》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倘若我不曾见过太阳)。] 苏镜言是n本恐怖小说里的npc,所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是万人迷,集万千宠爱于一生。 就像是人间的皎月,上帝的宠儿,所有人都恨不得捧上自己的心,博他一笑。 穿越者爱他,重生者爱他,轮回者爱他,就连隐藏在黑暗里的撒旦都爱他。 他人即地狱,而你,是我的人间。 苏镜言是个万人迷,而他对自己的男朋友很满意,但是奇怪的/

覆水满杯

辛千玉: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起你,恐怕连你也这么想的。 宿衷:我没有这么想。 辛千玉:大概你从来不知道吧,我和你在一起,你总是爱理不理,全凭我死缠难打。我不想这样了。 宿衷:那就不这样了吧。 换我对你死缠烂打。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高贵冷艳攻和卑微受谈恋爱,卑微受不卑微了,分手了,攻也不高贵冷艳了,回头追,复合了】的故事。 1v1,HE /

重生之网红侦探

程慕瑾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带着系统穿回来了,回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到了好友被拐卖的那一天,为了改变好友后来悲惨的命运,她只能带着系统成为一名侦探。于是她成为了网络上有名的侦探,别的网红都在带货,她却在给网友科普安全知识。 微博账号侦探老少女发布了XXX系列案件告破,逝者安息的消息。众人对于这条信息都是不相信的,这个案子已经十几年了,还没有找到凶手,现在一个微博博主说这个案子已经破了?呵,又是一个/

戒不掉的烟

傅来音是怎么谈起恋爱的? 这件事说不清楚了。 她撩错了人、送错了花、撒错了娇对方是个长得凶巴巴,眼神凶巴巴、说话冷死人的男人。抽烟喝酒打架,单只手就能把傅来音从地上拎起来。 有一天大佬突然问她:介不介意我抽烟? 傅来音心里介意得要死,嘴上又软又乖:不介意呀。 大佬漫不经心点头,处不处对象? 傅来音声音颤抖:不了吧? 陆霄盯着她。 处,处,处! 傅来音是怎么让大佬戒烟的? 日记里: MMP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