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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劝君莫惜金缕衣(1/2)

谁这么没眼色?权贵子弟都循声望去,只见旁边的那张桌上,坐着一条大汉。

此人身材十分魁梧雄壮,一部虬髯,更添威猛豪气。

如此相貌,却丝毫不显粗鲁,只觉得豪气干云。

也难怪敢在一群纨绔子弟环伺下,强行出头,果然是一条过江之龙。

只见这大汉取出一个包裹,展开之后,双手提着一件衣物,给全场展示。

这绝不是普通的衣物,显然是用上等蚕丝制成。

更为难得的是,蚕丝之中,还加了细细的金丝,所以,整件衣物,金光灿灿,晃得人不敢直视。

“好!”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啊,于是轰然叫好。

那胡商玛宝宝最是识货,不由得惊呼一声:“好华贵的金镂衣,千金难易,当为今场第一!” 金镂衣啊,果然名不虚传。

李风也大开眼界,深深为古代这些能工巧匠叹服。

能把金丝拉得这么细,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好像这个关注点,跟别人怎么不大一样呢? 可是,宇文化及不干了,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家啪啪打脸,不免恼羞成怒:“汝何人哉?” 这就是纨绔子弟的本性了,输不起,就开始比家世,俗称拼爹。

拼不过的话,就只能忍了。

要是对方没有根脚,那说不得就要好好欺负欺负。

“某无名无姓,只有一号,人称虬髯客是也!”那大汉却丝毫不怵,双袖高高挽起,顾盼之间,有睥睨天下之势,宇文化及这种猴子成精的,在人家面前,只会显得更加猥琐。

一时间,被大汉气势所迫,竟然不敢发声。

李风也瞪大眼睛,盯着那壮汉:虬髯客啊,传说中的风尘三侠的老大,简直厉害炸了。

不愧是有争夺天下雄心的男人,大概也只有日后成长起来的李二,才能压他一头,迫使其去海外争王。

至于现在的李小二子,还是算了吧,小屁孩一个呢,而且还是个神坑。

这时候,玛宝宝也重新宣布:“今日,虬髯客为冠!” 虽然这些勋贵子弟面上多有不忿,可是规矩摆在那里,也只能忍了。

也有人目示杨玄感,希望他能出头。

可是,杨玄感早就过了争强好胜的年岁,内心也不讨厌虬髯客这等英雄人物,所以只是老神在在地在那里和李密吃酒。

本来,事情到此,圆满收尾。

可是偏偏又有人站出来找碴。

只见柴绍柴大官人忽然起身,朝着李风一礼:“风公子尚未出手,还望请出宝物,吾等观瞻,定能为吾等争光,胜过金镂衣!” 原来在这等着呢!李风望了一眼柴绍,见他愤恨的目光中带着几分得意,想必早就酝酿半晌,这才在恰当的机会出手。

目的很明确,就是叫李风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他也就算出了一口恶气。

这里不能拳脚相向,那么,就只能使这等小动作下绊子了。

谁不知晓,李风府上早就被抄家,兜里能有几个钱? 宇文氏兄弟,都不怀好意地望着这位近来风头强劲的风公子,摆出一副看笑话的架势;李建成则眉头微皱,似乎对柴绍在这个时候发难有些不满;而裴宣机,则假装饮酒,置身事外。

倒是那位夏侯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李风,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而李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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