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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稀里认干亲,奇礼赠婴童(1/3)

元彬那句“我没有见面礼……”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客厅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他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有些尴尬,像是故意推脱,可他真没准备啊! 总不能把兜里那几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掏出来当见面礼吧? 那也太寒碜了,简直是对水德星君这个身份的侮辱! 李久成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元彬的肩膀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快人快语!这算什么,什么见面礼不见面礼的,都是虚的!重要的是这份情谊!你愿意当我儿子的干爹,那就是天大的面子,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李峰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元彬,久成哥说得对!咱们兄弟之间,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多帮衬着点小宝就行了!” 元彬心里苦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稀里糊涂地就成了人家孩子的干爹,而且看这架势,还是那种要负责任的干爹。

他瞥了一眼婴儿,那小家伙正睡得香甜,小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吮吸着什么。

他叹了口气,心想:“罢了罢了,既然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反悔吧。

只是这见面礼……真是个难题。

” 就在这时,李峰突然“哇”了一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别墅的内部装潢,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他跑到落地窗前,激动地指着外面的花园和泳池,对元彬说道:“元彬,你看看这房子!这可是XX区的顶级豪宅啊!听说光是装修就花了上千万!还有这花园,这泳池……简直就是人间天堂!要是我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这辈子就值了!” 元彬顺着李峰的目光看去,只见别墅内部金碧辉煌,各种名贵的装饰品琳琅满目,简直就像一座小型的博物馆。

花园里种植着各种珍稀的花草树木,假山流水,亭台楼阁,应有尽有。

泳池里波光粼粼,清澈见底,让人忍不住想要跳进去畅游一番。

说实话,这别墅确实够气派,够奢华。

如果放在普通人眼里,绝对是梦寐以求的住所。

可元彬是谁? 他可是曾经的水德星君啊! 什么样的琼楼玉宇没见过? 什么样的仙山洞府没住过? 眼前的别墅虽然不错,但在他看来,也就是个勉强能住人的地方罢了。

“还行吧。

”元彬淡淡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李峰听了这话,差点没跳起来:“还行?元彬,你这也太凡尔赛了吧!这可是豪宅啊!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豪宅!你居然说还行?” 元彬耸了耸肩,没有解释。

他总不能告诉李峰,自己曾经住的地方比这里豪华一万倍吧? 那样只会显得自己是在装逼。

李久成看到李峰如此激动,笑着说道:“好了好了,李峰,你就别羡慕了。

只要你好好努力,将来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 说完,他转过头,对元彬说道:“元彬小兄弟,为了庆祝小宝认了你这个干爹,我特意准备了一个小型的酒会,邀请了一些亲朋好友过来热闹一下。

你不会介意吧?” 元彬摆了摆手,说道:“当然不介意。

正好我也想认识一下久成哥的朋友们。

” 很快,别墅里就热闹了起来。

各种肤色的人都有,有穿着西装革履的商界精英,有穿着华丽礼服的名媛贵妇,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道上混的,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

他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气氛十分热烈。

李久成拉着元彬,向众人介绍道:“各位,这位就是我儿子小宝的干爹,元彬小兄弟!元彬小兄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已经是……” 说到这里,李久成突然卡壳了。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元彬的身份,毕竟他也不知道元彬是做什么的。

总不能说是修仙者吧? 那样肯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元彬见状,笑着说道:“久成哥,你就说我是个无业游民就行了。

” 李久成哈哈一笑,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幽默!各位,元彬小兄弟可不是什么无业游民,他可是……是一位高人!一位隐士高人!” 众人听了这话,都有些疑惑地看着元彬。

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隐士高人”来形容一个年轻人。

不过,他们都是人精,自然不会当面质疑李久成的话,只是在心里暗自猜测元彬的身份。

李久成举起酒杯,对众人说道:“各位,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不仅要庆祝小宝满月,还要感谢元彬小兄弟愿意当小宝的干爹。

来,大家一起敬元彬小兄弟一杯!”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向元彬敬酒。

元彬也不推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既然来了,就要给足李久成面子。

几杯酒下肚,元彬开始有些发愁了。

这酒会开得热热闹闹的,可他的见面礼还没着落呢! 总不能空着手去认干儿子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那也太不像话了! 他偷偷地拉了拉李峰的衣角,小声问道:“李峰,你说我该送点什么东西给小宝当见面礼啊?” 李峰也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说道:“这……我也不是很清楚。

要不,你送个金锁?或者玉佩?这些东西都比较常见,也比较有意义。

”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些东西太普通了。

我要送就要送点特别的,能让小宝终身受益的东西。

” “终身受益?”李峰瞪大了眼睛,说道:“我的天,元彬,你这也太夸张了吧!一个见面礼而已,至于这么认真吗?” 元彬没有理会李峰的吐槽,他开始在脑海中搜索自己身上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法器? 不行,太招摇了,而且以现在都市的灵气浓度,法器根本发挥不出什么作用。

丹药? 也不行,小孩子身体太弱,承受不住丹药的药力。

符箓? 还是不行,符箓需要灵力催动,小孩子根本无法使用。

想来想去,元彬发现自己身上似乎没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他不禁有些懊恼,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东西了。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目光突然落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的手上戴着一枚不起眼的戒指,这枚戒指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一滴精血炼制而成的。

戒指里面蕴含着他的一丝本源之力,可以温养身体,强身健体,甚至可以改善人的资质。

这枚戒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对普通人来说,却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如果把这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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