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神凰十五年的春天,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
长安的杏花开得如云似霞,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南海,木棉花也红遍了枝头。
就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则捷报从长安传到了南海,又从南海辗转送到了西南安抚使龙天策的案头——南海学子吴文书,在本年度的科举考试中,一举夺魁,高中进士,成为南海有史以来第一位进士。
消息传开,无论是南海的百姓,还是远在西南的龙天策,都为之振奋不已。
这不仅仅是一个学子的成功,更是南海文风初兴的标志,是龙天策多年来在岭南推行教化、兴办学堂的最好见证。
南海文风:昔日蛮荒今向学 说起吴文书,南海的百姓几乎无人不晓。
他本是海边一个贫苦渔民的儿子,父亲早逝,母亲靠织渔网拉扯他长大。
放在十年前,这样的孩子,能识几个字就算不错了,更别说考进士。
但龙天策在岭南推行的“兴学”政策,改变了他的命运。
当年,龙天策平定岭南后,第一件事就是在各州府县广办学堂,甚至将学堂开到了渔村、山寨。
他从长安和中原请来儒师,也鼓励岭南本地的饱学之士任教,学费全免,还为贫困学子提供笔墨纸砚和每日一餐的粥饭。
吴文书的母亲,是个明事理的妇人,她知道,只有让儿子读书,才能改变命运。
于是,在吴文书七岁那年,她将儿子送进了村里新办的“南海学堂”。
学堂的首任山长,是龙天策从长安请来的老儒周先生。
周先生初见吴文书,只见他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脚上是露脚趾的草鞋,却眼神明亮,透着一股韧劲。
课堂上,别的孩子还在贪玩,吴文书已经能一字不差地背诵《三字经》;放学回家,别的孩子去海边玩耍,他则帮母亲织完渔网后,就着昏暗的油灯,苦读不辍。
“这孩子,是块读书的料。
”周先生常常对人说,“南海的文脉,或许就要落在他身上。
” 随着学堂越办越多,南海的文风也日渐兴盛。
昔日“蛮夷之地”的标签,渐渐被琅琅书声取代。
渔民们出海前,会叮嘱孩子“好好读书”;商贾们赚钱后,第一件事就是捐钱给学堂,希望能出更多的“读书人”。
吴文书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一步步从村学读到州学,再被推荐到广州的“岭南书院”深造。
长安夺魁:寒门学子破天荒 神凰十四年秋,吴文书告别母亲和恩师,与其他几位岭南学子一起,踏上了前往长安的赶考之路。
这一路,水陆兼程,走了近两个月,才抵达繁华的帝都。
初到长安,吴文书既兴奋又忐忑。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站在一群锦衣华服的京城学子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有人见他来自南海,便出言讥讽:“蛮夷之地,也敢来考进士?莫不是来长安见世面的吧?” 吴文书不卑不亢,只是拱手道:“学海无涯,不分南北。
小子虽来自南海,却也愿为大唐尽一份绵薄之力。
” 他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备考中。
他白天在客栈苦读,晚上则去长安的书坊,借阅那些在南海难以见到的典籍。
他深知,自己不仅是为了个人前程,更是为了南海的父老乡亲,为了不让那些嘲笑“南海无才”的人看扁。
春闱开考,吴文书沉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一: 穿越了,变年轻变漂亮? 林雨薇:呵呵,想得挺美。 穿成有钱有权的世家贵女或公主? 林雨薇:呵呵,大白天做什么梦。 有个富二代或者富一代男朋友或老公? 林雨薇:呵呵,还没睡醒吧。 文案二: 应届毕业生林雨薇某天搬了块砖回家, 然而她发现这块砖竟然另有乾坤! 有个小空间也就罢了, 居然还隔段时间就带着她穿越。 可是为什么每次都穿成老太太? 而且都是苦逼的开始? 六零饥荒、抄家流放、末/
姜芸穿成一本虐恋小说中双男主的亲妈,哥哥是黑化男主,弟弟是白衣天使,最后一死一疯。 姜芸:?????还好,他们现在只是缺爱的萌萌小包子。 至于抛妻弃子的渣男,想逼她转嫁小叔子的婆家? 姜芸:离婚!踹渣男!保儿保命远离女主! 文案二: 离婚后渣前夫大言不惭:姜芸离了我就不能活! 结果眼睁睁看着姜芸带着崽崽们种田致富,日子越过越幸福~~~ 更可气的是,优质男们络绎不绝地想给他儿子当爹,开大卡车/
蓝小鹊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的炮灰女配,同桌是会黑化的深情男配。 总有一天,同桌会因为失去女主而投放病毒,毁灭地球,导致蓝小鹊全家死无全尸。 这可不太妙! 为了拯救地球和自己,蓝小鹊天天热情洋溢活力四射,给同桌传递正能量思想,为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帮他疯狂追求女主,助他实现各种愿望。 但不知道为什么,同桌还是黑化了! 蓝小鹊欲哭无泪:我再也不对着你念八荣八耻了,你先松手好不好。 晏改/
九津珀一直认为自己是一只萨摩耶,他有着雪白柔软的长毛以及天使一样的微笑。 虽然食量大了点,食谱奇怪了点但也没有人规定,萨摩耶不可以吃咒灵和妖怪嘛! 在寻找好友的路上,身边奇怪的人逐渐增多。 会搓黑球有着奇怪刘海的饲主+1、讨厌的白毛六眼+1,友善的同班同学+2,图谋不轨的长发除妖师+1 刚找到好友没几天,便和只花狐狸滚作一团进了扭曲的时空,身边增加了n个奇怪的刀剑付丧神。 九津珀被散发不详/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
云子宿什么都好,乖巧老实,任人宰割,花瓶一个。 就有一点:吃得太多。 家里人算计完了他父母的遗产,就把他打包嫁给了韩家那位阴气沉沉、克妻克亲、三年必死的韩大少。 别人见了韩大少恨不得绕着走,只有云子宿,他第一次见到韩大少眼睛就亮了。 这人身上有他最喜欢的诱人香气! 饿了三百多年的云子宿终于能吃饱了,为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他决定帮对方活得久一点。 结果他帮着帮着却发现对方活过的时间好像比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