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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生牛犊(3/3)

实想法到底是什么。

母亲脊梁挺直,模样端庄,历来清爽精神。

解放前,外公是离此地五十华里处的大地主。

因此,他们兄弟姐妹,从父母那里得到的遗传基因具有很良好的优势。

但是,解放了,给母亲所定的成分就高了;这,成了家庭的一大问题。

卻明将近十岁时,曾经跟着母亲到山上捡柴,按照指令送到公社去。

卻明的出生地一带,几乎全是黄泥。

遇雨便粘性十足;且十分湿滑。

那天天空飄着毛雨,道路泥泞不堪。

五,六十年代的山区公路,只不过就是可供车辆勉强通行的简易便道。

人畜也通行,多处被牛马踩踏,露出粘稠的黄泥,到处是深深的牛马蹄坑。

由于下雨,已变得更加稀烂,粘稠。

小时候,由于穷,卻明实在难得有穿上一双好鞋新鞋的机会。

这天穿在脚上的,是一双早已朽损的布鞋,只走上一小段路,因胶泥牢牢的粘住了鞋底,两双鞋都开了口。

后来难免又要踩到黄泥坑里去,两双脚基本都已露了出来。

而鞋帮与鞋底仅剩下少部分连着,裸露的双脚便不可避免地踩在冰冷刺骨的烂泥上。

烂泥粘附在鞋底上,,与脚接触,湿滑而砭骨,那种疼痛实在难以言喻! 可偏偏这时,他的右脚踢到了石头上,大脚趾头顿时破皮出血,脚趾本就冻得不行,此时,更是痛彻心扉!他抱着脚,呲着牙,痛得在原地直蹦。

他满身均被毛雨淋得湿透,头上全是密集的雨珠,浑身沾泥,手掌也被硌破。

母亲找来路边草丛,树下的干草,缠绕在树上的湿漉漉的滕条,用干草将稀泥擦去,并垫在他的鞋里,用藤条把他的鞋子绑好,再擦干净他的双手,并教他用口水抹伤口,里面的盐可起到一定的消炎,镇痛作用。

干草渐渐使他的脚暖和,再试着小心地走动,人会慢慢产生些许热量。

一会儿后,他的冻僵了的腿脚在慢慢产生的暖和中缓过了劲来。

全身也一下子恢复了活力。

十华里路,走了近一个半小时,终于走到了目的地。

前来公社的人,都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全站在院坝当中,等待着交割任务。

公社秘书是个男的,满脸麻子,他说话的声音很大,看着每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停地打着手势。

这次的经历和场景,没有再出现过第二次,母亲没有再次被安排这一类的劳动。

后来,五类分子就统统摘帽了。

大队的支书是邻村人,姓黄,中等身材,记忆中,他总是戴着那个时代最特色的毛帽子,披着一件绿色的短大衣。

不管有事无事,这人一天到晚总在各村转悠。

一旦来到卻明所在村子,就铁定要来卻明家里蹭饭吃。

大家都叫他黄支书,黄支书的身上,永远披着的蓝色毛领短大衣,大衣的两个领口因长期被他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提溜,早己变得油光铮亮,汗渍斑斑。

由于家里时常有人,房屋又处于村寨入口位置。

黄支书进进出出舞霎生产队,路口的卻明家便是他必经之地。

他的蹭饭功夫,堪称世间绝无仅有。

倘若某日他从你家门口过,你家的人无论看没看到他,只要没人跟他打招呼,他便不会罢休。

他会反复在你家门口走动,并不断咳嗽以示意他的存在,直到你家的人中有站出来开口与他打招呼他才肯罢休。

他这一坐下,吃不到以稀饭或干饭为主的正餐,他就会顽强的坚守下去,绝不会就此罢休的。

他还有一个十分令人感到滑稽的行为,就是明明他是来混饭吃的,每每你叫他吃饭,他还要假意推辞。

手早已迫不及待的伸了出去,忙不迭的抓接了碗,口中却要说“不吃嘛!算了嘛!”之类的话。

只要他一开吃,“唏哩呼噜”,山吃海喝的声响极大。

卻明的父亲便经常出言对他予以讥讽,敲打。

但他似乎没有听到或听懂,仍就一如既往。

几岁的卻明早已十分看他不惯,只要见他出现在家门口,企图用咳嗽唤起家里人注意时,卻明便做出惊奇的样子朝相反方向看,并故意发出惊慌,恐惧的大喊,有意把所有家人的注意力吸引开去了,黄支书便会因为没人看见而被晾在一边,足可令黄支书尴尬无趣。

有一回,他正站在大门内,突然看见黄支书涎着一张笑脸,正加快脚步想迅速迈入他家大门,然后进入他家屋内。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黄支书前脚快要迈进门槛那一瞬间,卻明早已是窜到门后,以飞一般的速度从里面把门关上了,并插上了门销。

有一次,父亲叫他给黄支书盛饭,他接过黄支书的饭碗,悄悄的就走到后面的房间去了,半天也没出来。

大家又没有察觉,弄得黄支书空拿着一双筷子,进退维谷,尴尬极了。

小时候,有一种现象最让他记忆深刻,那就是成分不好的人家,子女基本都与升学,招工,参军无缘了。

哥姐中,只有二哥还在上高中,其他哥姐均已辍学。

哥哥为什么能有如此的幸运?根本原因是他历来品学兼优,乖巧听话,无论在哪一个年纪,老师都喜欢;校领导更是欣赏。

无论读哪一所学校,无论读哪个年级,一直总是五好学生。

卻明从小可顽皮,骄傲了,独独对二哥服气,敬畏。

二哥读高中,须到很远的县城去,是住校驻读;其他哥姐要下地干活挣工分。

他虽聪明灵活,调皮捣蛋,到处闯祸,可就是一直不会长个头,村里便有一个老头,戏称他是张果老。

这样一来,以往总是依赖几个哥哥照顾的他,反而他却要去照顾他脚下的弟弟了。

门口那条河,是他每天上学必经之路。

没有桥,只能靠跨踩石蹬而过,倘若头晚发大水,石蹬常常就会被大水冲走。

他带着弟弟去上学,只能趟水。

头天发大水,经过一夜的时间,那水消退得一些后,不浑浊了,看上去估摸只能淹到腿部,他便髙挽裤腿趟水,谁知不但水流湍急,且水深竟能一下子淹到他的腰部以上。

冰凉的河水使他不仅打了一个寒噤;而且一个趔趄!险些在那一刹那,被凶猛的河水卷走。

那时候,高年级的大同学中那些好逞强斗狠者,横竖看不惯他的调皮,聪明,好表现,总在找茬收拾他。

不管是谁,只要找到机会后,就会暗地里揪住他准备痛下狠手!谁知往往不能速胜,经常不得不在他的声震屋瓦的呼喝声中,匆匆罢手,慌乱逃离。

他结实,好斗,不是与小富对掐;就是与小亮对打;不是弄断人家犁尖;就是踩碎人家屋瓦;不是放火烧了东家的稻草;就是扒了西家的篱笆·····;有两个德行不好的大男人,在无人的地方欺负他,他毫不示弱,跳起来与他们对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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