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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
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
这段文字看似慨叹尼科尔斯船长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顾影自怜。
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与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携手同游的南太平洋之旅刚刚结束,毛姆屈服于良心的约束,勉强和离婚不久的西丽·贝纳多共结连理。
他们相识于1913年,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露水姻缘。
由于性情志趣迥然有别,最初的相见恨晚慢慢变成了同床异梦。
但西丽使计两次怀上毛姆的孩子,执意生下他们的女儿丽莎,最后如愿与前夫离婚,毛姆无奈之下只得就范。
这段未曾开始便注定要破裂的婚姻持续到1928年,男方以两处伦敦豪宅、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和每年三千英镑赡养费的代价恢复了自由身。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这句话也是意味深长。
如今在欧美蔚为风尚的同性婚姻对毛姆那一代人来说不啻天方夜谭;当年同性恋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即因为龙阳之癖败露而声名扫地。
嗜好断袖的毛姆毕生如履薄冰,结婚时曾被西丽用这个把柄要挟过,难免会觉得单身是最好的选择。
但将毛姆登峰造极的文字艺术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前面已经引用过的一段文字,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两句话: 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
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从未见过还有哪部小说的结尾如此突兀。
说其突兀,既因为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也因为这两句话和上文貌似没有任何关联。
我也相信,当你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很有可能会像我最初一样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
秘密便埋藏在毛姆非常高明的小说技艺里。
1884年,毛姆的父亲在巴黎亡故,年仅十岁的他随即被其叔父亨利·毛姆接到惠特斯特布尔。
惠特斯特布尔是伦敦东南肯特郡出产各种海鲜的小镇,全盛时每年输送往伦敦的牡蛎超过六千万只,因而有“牡蛎之都”(oysteropolis)的美誉。
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牡蛎很廉价,一打只卖四便士,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
但1875年以后,产量下降促使其价格逐渐上升,每个售价涨至大约一便士。
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市场的牡蛎零售价是每个四便士。
“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5年之间那段岁月。
亨利·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
因而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
也就是说,毛姆成功地将怀旧和凄凉灌注在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
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
从出版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以其精彩的故事和出色的技巧感染了读者将近百年;而毛姆当初的预言早已实现,曾经高举火炬的现代主义勇士终究拱手让出了他们的位子,他们的信条和现实主义一样,也变成了历史的陈迹。
我想起在1940年,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西奥多·斯宾塞曾经说过:“毛姆能否永垂不朽,取决于批评家和公众之间哪个是对的。
”在七十五年后的今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亲爱的读者,你觉得呢? 李继宏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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