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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穷则变(上、下)(3/3)

辕望有些好奇,那跑堂见他问,也来了兴致:“是啊,就是请一些年纪半大的小子到作坊里做工,给他们开的工钱比大人要少,而且年纪小也好管。

那丁家的老板厉害着呢,几年前来我们这还手头拮据,但用了魔石机器后很快便成了我们这数得着的大户……” 跑堂的象是说书一样,将那位丁老板如何从小本经营到如今招了几十个小工的大户叙述了一遍,轩辕望一边吃,一边听着他絮絮叨叨,一点也不觉得厌烦。

这些与学徒完全不同的小工吵吵嚷嚷地吃完饭,就象他们来一样喧哗着离开。

轩辕望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向那跑堂的问道:“那丁老板待这些小工如何?” “还行,附近也就数丁老板对小工好了。

不但每日管他们吃饱,还按月给钱让他们补贴家用,这群小子每月拿了钱便会到我们这来吃上一顿。

” 应当说,这还是轩辕望第一次见到对魔石之技的正面评价。

此前魔石之价虽然方便了百姓生活,但大多数人都以为这于国计民生无所益处。

轩辕望对那位丁大户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商人都爱逐利,那位丁大户除了善用魔石之技外,似乎心地也相当不错。

这样的人物,自己应当拜访一下,或许他那儿能得到一些对老师有用的经验吧。

打定了主意,轩辕望问明了丁大户的住处,让他略感巧合的是,当他依着跑堂的指点来到丁大户院外时,却发现正是那座写着“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院子。

轩辕望敲了会儿门,一位老人慢悠悠地为他开了门,当得知他是来拜访主人时,老人又慢悠悠地离去。

轩辕望等了许久,那老人才转了回来:“家主人请你进去。

” 当轩辕望跨进客厅,迎面看到站起来待客的主人丁大户时,神情突然一动,一股狂喜如潮水般将他席卷。

“丁……丁大叔?” 轩辕望一瞬间仿佛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华州府,回到了那云想绸缎庄,自己仍是绸缎庄的小小伙计,而眼前这中年男子则是一向待自己特别好的剑匠丁垂云。

他全然忘了,时光如水,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瘦弱的少年,而成了一个健壮的青年。

丁垂云被这突然而来的称呼惊了一下,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青人,年青人目光中的热烈,即使是他这样尝尽了人情冷暖的人也觉得感动,记忆的闸门开启了,无数往事流水一般涌出,他终于认出了眼前的男子。

“阿望……阿望!竟然是你!” 丁垂云几乎是不顾礼仪地热烈地拥抱着轩辕望,轩辕望也同样拥抱这位自己最亲近的男子。

丁垂云仔细看了看轩辕望,然后又捶了捶他的胸:“好小子,好小子,如今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哈哈,大叔,真没有想到会是你!” 被喜悦弄得几乎手足无措的轩辕望忘了介绍身旁的绯雨,而是语无伦次地重复着这句话。

丁垂云究竟年长,先从激动中恢复过来:“老顾,老顾,夫人去娘家还没回来么?去请夫人回来,记得带上小少爷,就说我故乡侄儿来了!” 轩辕望心中一动,眼前的丁垂云与当年出走华州府时比有天壤之别,单从外表而言,仿佛这几年的岁月流逝不但没有让他更老,反而让他年轻了几岁一般。

他笑嘻嘻地说道:“大叔娶了婶子么?还给我添了个弟弟?这可真是太好了!” 一面招呼他们坐下,丁垂云看了看也感染了他们喜悦的绯雨,大笑了起来:“我成亲了那没什么,倒是阿望你,怎么不替我介绍介绍这位姑娘?” 轩辕望这才觉悟过来,不由自主地吐了下舌头,就象当年在华州府时他做错了事情一样:“大叔,这位绯雨姑娘,她是……她是我的好友。

” 丁垂云用古怪的眼光看着绯雨,绯雨有些羞涩,她知道这个人当年很是照顾轩辕望,也知道他曾是一名剑匠,便向他行了个礼:“丁大叔万福。

” 轩辕望暗暗好笑,如果以年纪而说,绯雨恐怕有一千多岁,丁垂云叫她祖奶奶尚且不够姿格。

他知道绯雨面薄,如果总被丁垂云这样盯下去难免心中不快,于是岔开了丁垂云的注意力:“丁大叔,我听饭馆的伙计说你的善行,所以前来拜访,却没有想到这个名传四方的丁大善人就是丁大叔你,你是如何做到的?” 丁垂云哈哈笑着道:“你还记得么,我离开华州府时曾对你说过什么?” “丁大叔要我去学那魔石之技,说魔石之技迟早要席卷天下的。

” “对,离开华州府,最初我也是漫无目的四处游荡,但后来我就想,虽然我年纪一把有些迟了,但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如果我能顺应魔石之技的大势,就也能做出一番事来。

阿望,你见到我院子前刷的那句话么,穷则变呵,我就是穷则思变!” 丁垂云嘻笑怒骂,说起这些年的经历,言语中豪迈自信,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落魄失意的剑士。

轩辕望听着听着,突然想到了董千野。

董千野其实与丁垂云起初走的是一条路,当剑不能让他们生存下去时,他们便选择了经商。

但二者不同的是,丁垂云一开始便是要顺应魔石之技的大潮,董千野则对此反应迟缓。

“丁大叔,你是否还练剑?” 良久后,轩辕望终于忍不住问道。

“剑?”丁垂云目光移到了轩辕望腰间,那柄古剑就挂在那儿。

丁垂云露出了苦笑:“阿望,你还是选择了剑呵。

” 轩辕望无声地点点头,丁垂云是不赞成他学剑的,这一点轩辕望心中明白,但自己还是选择了剑,而且到现在为止自己还不曾后悔。

“我已经五年不曾摸剑了……剑技算是彻底放弃了。

阿望,你也见到,我学剑二十年所得不如我弃剑五年……哈哈,你如今还年轻,扔了剑还来得及!” 轩辕望默然,丁垂云与董千野还是有一个重大差别,董千野即使是经商也不曾放弃自己的剑,而丁垂云则已经彻底将剑放弃了。

出于对剑道的执著,轩辕望并不认同丁垂云的放弃,但董千野的前车之鉴便在那儿,一心二用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难道说,剑技真的与魔石之技就冲突到这个地步,两者难以兼顾么? 难道说,除去老师走的那条路,剑技便无法自救了么? “阿望,你这些年过得可好?”丁垂云并没有因为轩辕望的沉默而扫兴,在华州府轩辕望就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他兴冲冲地道:“我在这有小成后便派人去华州府找过你,但云想绸缎庄的人说你离开了,我也曾多方打听,都没有你的消息,你这些年是如何过的?” “我么……离了云想绸缎庄,便去了东都……” 轩辕望将自己的经历一一说了出来,当他说到自己拜入华闲之门下时,丁垂云禁不住动容色变:“第一位剑圣,当今皇上的剑技之师?” “原来丁大叔也没有完全忘了剑呵!”看到他的反应,轩辕望心中的郁闷突然间消失了,他猛然意识到,关心剑,喜欢剑,未必就非要练剑。

丁垂云放弃练剑,并不证明他对剑技不关心,只不过他有自己的爱剑的方式罢了。

他又接着往下说,说到华闲之领着众弟子东渡扶英时,丁垂云的妻子与幼子自外而归。

这位婶子年纪倒不大,与轩辕望相若,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

而丁垂云的儿子不过两岁,长得极象丁垂云,当轩辕望把他抱起来时他也不畏生,但显然他对轩辕望腰间挂着的古剑比轩辕望本人要感兴趣。

剑士的儿子,终究还是喜欢剑的,轩辕望心是默默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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