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闻乐一旦做了决定,那真的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周考算是见识到了闻乐的倔脾气。
元旦晚会前一天晚上,周考特意空出了一晚上的时间陪女朋友,哄着让闻乐换一件衣服,可无论周考怎么说,闻乐就是不肯。
周考从来都不是死板不知变通的人,曲线救国的道理他也是懂的。
元旦晚会举办时间是在周五,于是乎周考周五下午什么都没干,跑去公司附近最大的购物广场逛女装店。
买了三条裙子两个包,嫉妒得店员眼都红了,这是谁家的男朋友这么懂事?! 两个包一个是给闻乐的,一个是给黎华的。
女朋友还没领回家,周考可不能因为这些东西让婆婆对女朋友有意见。
周考让秘书把其中一个包送回家给黎华,剩下的四个袋子放回车上,开着车就去学校堵闻乐。
周考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五点半,闻乐这个时间点应该已经在大剧院了。
周考给闻乐发了个消息,让闻乐到门口接自己。
看着闻乐那长及脚踝的羽绒服,周考先是松了口气,下车拎着购物袋走到闻乐身边。
大剧院里面暖气充足,短袖都穿得住,但外面温度是真的地,冷风刮得人脸疼。
闻乐脖子上围着围巾还冻得直往围巾里缩,再看看周考一身看上去并不厚重的大衣,帅气优雅,拎着袋子走过来的那两步仿佛是走在舞台上的超模,帅的一批。
闻乐又有些嫉妒,她也不想裹成一颗粽子,但是她太不抗冻了。
闻乐把脖子往围巾里又缩了缩,声音闷闷地从围巾里传来,“干嘛?” 周考上前两步把闻乐揽进怀里给闻乐挡着风,“进去说。
” 周考停车的地方到门口总共两步路,一进门闻乐就摘了脖子上的围巾长舒了一口气,“太冷了。
” 周考帮闻乐拿着围巾,“吃饭了?” 闻乐点头,“刚从餐厅过来。
正好现在后台没什么人,大家都去吃饭了,我带你去化妆间后边儿的小走廊,那边儿没人。
” 周考拉住闻乐,“既然你爸爸都知道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官宣了?” 闻乐愣了下,好像是这个样子没错,于是点了点头,道:“那就顺其自然吧。
” 周考笑了下,轻敲了下闻乐的头,道:“我还以为你还想逃避呢。
” 闻乐笑道:“想什么呢,我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渣女。
” 说着闻乐又摸了摸周考的脸,“再说我男朋友这么帅,这么优秀,我怎为什么不负责呢?” 周考闻言笑着上前亲了闻乐一下。
闻乐猝不及防被周考亲了一下,吓了一跳,连忙推开周考看了看周围,还好没人看到,但还是瞪了周考一眼。
周考觉得闻乐反应过激,不高兴了,“说好要负责呢?这就不给亲了?” 闻乐无语,“拜托,就算别人知道我们是情侣大庭广众之下亲亲也不合适吧?” 闻乐说着脸还有些红,其实闻乐经常在宿舍楼下看到抱在一起热吻的情侣,这似乎是很正常的事,但放在闻乐身上,闻乐就做不到那种旁若无人地在别人眼皮子底下亲热。
可能是源自闻乐家庭环境的影响,也可能是闻乐爷爷奶奶的保守教育,在闻乐看来要跟男朋友亲热也应该找个没人的地方,不然不合适,也太尴尬。
周考笑着弹了闻乐额头一下,“放心吧,没人。
” 闻乐拍掉周考的手,心道也是自己刚刚反应有点儿大了,周考是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