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这样的弘晓,大事没法交给他办的。
但人嘛,总有可用的地方。
比如,在路政署开设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得有个专门的文化审批衙门,比如自从每日一刊之后,好些人从中嗅到了机会,也想弄个不那么严肃的。
咱不谈政事,只谈风月的那种刊物行不行? 还真行!有人自己找人写,然后自己刊印,有诙谐的,有尺度比较大的,反正就是有兴趣看的,就来买。
意外的还都卖的不错。
这么栋喜混乱起来,那肯定不行,没有监管哪里行呢? 乾隆对别的方面不是太在意,别人提点啥想法他八成得不乐意。
但若是能更好的把控文人的动向,那他是十分乐意的。
这事只要提一句就能过,像是哪个文人想出书了,那就先找相关的衙门那边审批去。
给你登记造册,之后你的书才能刊印。
完了之后卖出去才不是非法的。
如今不是修书吗?把能找到的书都给排号,将来查起来也好查一些。
四爷管这个叫文管署。
他这么一说,十四就闭嘴了,觉得他四哥果然还是比较心疼十三家的孩子。
瞧瞧,文管署一听就跟路政署事同级别的衙门。
路政署那真是劳心劳力累的吼吼的,找银子找人死盯着就怕出岔子。
可文管署呢?坐在那里,等着下面的衙门把需要审批的东西送上来,然后坐在那里看看,行就行,不行就说哪里不行。
风刮不着,雨淋不着,就是审的严格一些,这也是为大清好。
便是出了事了,一两本书,能是什么大事?难道弘晓傻到会放一些对大清不利的书出去。
所以啊,只要不跳出这个框子,就不会有大祸。
这个差事级别高,差事轻松,但说起来未必不看中。
毕竟这种言论的管控,非信臣不可托付。
他顿时就有点酸溜溜的,“四哥就是偏老十三。
” 四爷能气死,就你家那儿子孙子,叫干这个活,他们坐的住不?一天天的,跟撤了嚼头的马驹子似得,就没有他们祸祸不到的地方。
他抬眼了十四,“那把弘晓换下来叫弘暟去?” 弘暟去不了! 十四的头摇晃的跟拨浪鼓似得,这小子性子有点大而化之,压根就不是干那个的料。
看吧!四爷白了他一眼,这才道:“明年开春,叫弘暟去南边,橡胶园得建起来,这事非常要紧。
叫弘暟跟弘晗一道儿去,这事要是办的好了,给一个铁帽子爵位都当得。
” 铁帽子吗? 十四心里一喜,嘿嘿知笑。
这差事要紧,但也很辛苦。
得沿着南边一条线横跨几个省,自家四哥的意思,那橡胶只有在这些地方才能活。
不过要是给了铁帽子,辛苦些就辛苦些吧。
到底是亲哥呀。
十四心里满意了,又欠欠的瞟向十六。
十六心说,看我干嘛!你家铁帽子我还未必真在乎,我的宝也不是押在四哥身上的,这个你这不懂。
你就是同胞亲弟弟,你也未必有我知道的东西多,所以嘚瑟个啥嘛!再者说了,他的儿子其实不多,大的弘明今年也就三十五六的样儿,倒是正在壮年。
剩下的都还小,暂时能当大用的也就弘明。
不过自家知道自家事,弘明能干啥?这几个活儿着小子干不了,他这个阿玛都瞧不过眼的。
四爷却道,“弘明要去盛京,田亩、土地,移民,都需要有人盯着。
尤其是那里是关外,更是要慎之又慎。
” 把龙兴之地托付给十六家的,这个信重不小了吧。
得!剩下的不用问了,四哥面上说不知道这些孩子怎么安置,征求他们的意见,但其实每个人在他心里都有安排的。
百废待兴的意思就是,无论做什么都容易干出模样来。
因着因材而用,几个人都没有意见,说起皇家银行和商行的事了。
十六愿意挑头,就在上面看着,但具体的事情得有人跑。
四爷问说:“永璧和肃英额如何?” 永璧是四爷的亲孙子,弘昼的嫡长子,这属于嫡系中的嫡系,谁能说不好? 至于肃英额,这小子谨慎少言,讷言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老八。
但要是做严谨的活儿,倒是把好手。
地位不高不低,但却有恩宠。
都知道他在老圣人身边有脸面,其实就把身份上的短板给补齐了。
因此,这个人选是可以的。
十四就插话说:“如果肃英额在银行,弘旺就不能去商行。
” 这真是好心,别人不好说的好他直接就往出端。
这不是对老八心存芥蒂,而是有些东西就得回避。
“弘旺去商行?”四爷其实之前压根就没这么想。
弘旺要去商行,乾隆首先信不过,他跟肃英额这种晚一辈的还不一样。
弘旺是知道当年老八的显赫的。
再则,弘旺这些年经历的多,这小子脑子里弯弯绕也多,顾忌也少。
派他一个人吧,不合适。
再多派几个人吧,说实话,几个人加起来动脑子也未必赢的过他。
所以,这小子最好用又最不好用。
其实四爷心里有个人选,“你们觉得栋喜如何?” 栋喜? 老十四脑子转的慢,一时之间竟然没想起事谁。
十六才道:“九哥家的老六。
”这小子二十四岁,平时低调的很。
加上名字没排字儿,在书院很多人都不知道这小子是宗室出身。
老十四不是很明白:“做生意可是跟人打交道的差事……”言下之意,老九家的后辈,被关在府里十好几年,都关傻了,这么大的事叫那么一个人管着,这不是开玩笑吗? 四爷之前也以为是那样,“我之前想着叫人看顾着点点老九家,要是日子难过,背后关照一些。
谁知道这哥几个悄悄的分了家。
分家不分府,还在一起住着。
只这个栋喜,是带着他额娘从府里搬出来了,很快,城里买了三进的院子……知道城外现在新盖的那些往出卖的小院子吗?” 知道!那都俨然成了一片新城区了。
“那地方有一小半是栋喜的。
零零散散的买些零碎的地,然后盖起来,不显山不漏水的。
宗室里现在比他富的少!” 不是!啥不得要本钱呀?他的本钱呢?九福晋只生养了一个格格,也没儿子。
老九家的小子,生母出身都不高。
还基本都是汉女。
就是有亲外祖家照看,能给的也不多呀。
生母也没嫁妆。
他的本钱从哪里来? 四爷也是发现栋喜在外城的猫腻之后才查这小子的,一查不得了。
这小子被关在里面的时候就不老实,才十几岁大的时候,就从狗洞里往出钻,带着他阿玛年轻时候的衣裳从宅子里钻出来,跟个小乞丐似得。
然后从京城出去,到通州那地方。
这才换上衣裳,人模狗样的,真就跟皇家的二世祖一样。
这小子带着家里为数不多的带着标记的属于皇家的东西,然后去赌场。
专找那些商户人家的子弟玩骰子。
商户人家里除了大商户,其他人想巴结权贵子弟难啊!便是想找人家的管事巴结,都不是容易的事。
结果就遇上这么一个瞧着年纪不大,但不谙世事的阿哥爷,小孩子偷跑出来的,说是荷包丢了,拿着身上挂着的那些明显属于皇家的东西就要抵押。
这不是现成的机会吗?这样的人最好巴结了。
小孩子不顶事,但能引荐一下大管事,那也行啊。
都带着这样的心思陪着这小子玩,然后一场下来输上二三百两银子,也不算是多心疼的事。
栋喜用这法子坑了第一桶金,然后他就消失了很长时间不见踪影。
再之后,出现的时候就不是宗室子弟了,而是做小买卖的人。
混迹人海之中,谁也不认识谁。
这小子拿这坑来的钱买了两艘船,就做来往运输的营生。
船把式帮着经营,来往南北之间,一是挣点运费,二是捎带点货物,挣点差价。
小本生意不显山不漏水的,一做就是成十年。
后来干脆连运费也不赚了,只做南北货物。
手里积攒了钱也不动声色,府里除了他额娘没人知道这小子还藏着这一手了。
他跟他额娘一个院子,进出他额娘给他打掩护,只说身体不好不见人,谁能知道。
再者,都是囚徒,天天见年年见,早烦了。
不乐意见人很正常。
于是,就让他这么着晃悠了这么长时间。
别人不知道外面的消息,老九府里没解禁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的一清二楚了。
因此,四爷和桐桐才在庄子上住的时候,这小子就已经三分两分的在外城买人家的菜地了。
那时候别人并知道这种地方巴掌大的小菜园子改成院子得百八十两银子。
如今外城最大的酒楼是他的,外城最大的客栈是他的,外城最大的戏园子和书馆,也是他的。
一分家就搬出去然后娶亲,这要是没有人脉,他能处理的这么利索吗? 所以这小子就是一扮猪吃老虎的。
在书院成绩平平,没有丝毫亮眼的地方。
谁能想到这背后藏的这么深。
四爷把事情一说,哥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梦秋重生回了及笄这一年。 救过她的南阳王世子沈彻被人暗害断了双腿,从光风霁月的矜贵公子变成了人人厌弃的大魔头。 他性情大变阴晴不定,在连着折磨死了四任世子妃后,下一个要嫁去王府的是她大姐姐。 为此在成亲前一日,林梦秋钻进了新房救下了要自尽的姐姐,穿上嫁衣坐上了喜轿。 没人知道,这个所有人眼中暴虐的残废,是她的天神,是她奢求了一辈子的恩人。 * 成亲后,林梦秋每日都在努力的守好自己替嫁的秘/
文案1: 姜慈被找回前,她是别人眼里的白穷美,除了穷简直不要太完美! 但她实际上是个白富美。 被亲生父母找回后,她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白富美了。 只有一点,谁都在猜测姜家会把跟陈家的婚约给谁?是给贫民窟刚刚找回的亲生女儿还是给娇养长大的养女? 陈言陌:慈慈你相信我,我跟姜容没关系的QAQ 从出生开始,就是你呀!一直是你! 姜慈冷漠脸:也并不是很想要 文案2: 郭一鸣他们都觉得陈言陌就是个又假又/
云辛被邀请参加最强CP的真人秀节目。 导演过来打招呼:云辛,你就和向天神吧,你俩第一期的角色任务是当一周的兄妹。 向景满眼角勾着笑意,妹妹,请多指教。 - 搬进独栋小洋房后,俩人开始为期一周的兄妹生活。 妹妹,给哥哥做个蛋炒饭? 妹妹,和哥哥一起去超市买菜? 妹妹,镜头在对着你呢,跟哥哥笑一下? 云辛忍无可忍,避开摄像头在卫生间堵住向景满,你有毛病?正常一点行不行?演哥哥还演上瘾了? 不用/
柏易身为人生赢家,年轻有为,八面玲珑,因为意外绑定了拯救反派系统。 反派各有不同,阴鸷、狠毒、偏激、暴虐、凶残却有一点相同 都想占有他。 反派: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 如果你离开我,我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没有你的世界? 你是我唯一的光,我荒芜世界里的玫瑰。 表面温柔内里冷漠理智受X人格缺陷攻 攻是一个人 请勿指导写作,谢绝无理KY /
身怀巫医传承系统,拥有惊世医术,人鬼妖神个个能医! 定神香,能宁心安神,增强记忆力和思维活力,一盒一万绝不打折! 养容丹,能让青春常驻,美肤养颜,十万块钱一颗,限量供应欲购从速! /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本文情节流畅,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