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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世子夫人,您嫁进来后还没给咱们夫人磕头呢,不如我这就带你去祠堂?” 顾颜唇角有些僵硬,这个程妈妈还真够讨厌的,她刚伺候完宋朝夕,就叫她去给死人磕头,她身子本就不好,祠堂那种地方阴气很重,她以前在侯府时只有过年和清明才会去祠堂给祖宗磕头,求祖宗保佑自己身体康健,亲事顺利。
她在山里修养了这么久才好不容易让身子好一些,程妈妈简直一直眼力见都没有。
一个下人也敢提醒自己这个主子。
顾颜心里厌烦,面上却依旧挂着微笑,“那我抽空过去一下。
” 程妈妈积极起来,“不,世子夫人,我现在就带您去,给婆婆磕头这事可不能怠慢,不然显得您对我们家夫人不够尊重,世子爷肯定也不喜欢的。
” 顾颜气得差点吐血,却不得不挂上得体的笑。
不过,想到这么做会让容恒高兴一些,她咳了咳,才笑道:“程妈妈,我总不能空手去,待我回去抄一篇佛经,烧给婆婆。
” 程妈妈果然高兴起来,连声赞道:“府里这个说到底就是继母,继母再好都不如亲生的好,您能这样做,我们家夫人九泉之下也会欣慰的。
” 顾颜勉强扯起唇角,笑得有些敷衍,为要抄写的佛经头疼。
下午时,容媛给了宋朝夕回馈,说她做的粉尤为好用,不像铅粉那般夸张,扫在脸上有让面部轮廓更柔和的效果。
按理说一般的粉擦在脸上时间久了,皮肤都会变得暗黄,擦粉时看不出来,去妆后却格外惊心,是以很多女子二十不到,卸妆后就变成了黄脸婆,而宋朝夕这个粉,容媛用了两个月左右,卸妆后脸色不仅没有变差,还变得愈发细腻白净,很有光泽。
皮肤越用越好,这样的好东西她都舍不得还给宋朝夕。
宋朝夕捏了下容媛的脸,看这小脸蛋,肉嘟嘟粉嫩嫩的,摸起来,滑腻腻的手感很好。
容媛第一次被人摸脸,不由脸颊红红的,趁机把脸往她手心蹭了蹭。
宋朝夕又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疑惑道:“扫?你用什么傅粉的?” 容媛刷的拿出一根毛笔,有意向二婶婶显摆。
“我那天心血来潮用毛笔试了试,觉得毛笔也很好用,怎么样,二婶婶没用过这样的刷子吧?” 她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宋朝夕勾唇一笑,挑起她的下巴仔细一打量: “你别说,用刷子刷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更均匀柔和了。
” 宋朝夕靠得很近,容媛甚至能看到她眼角的小痣,她心跳如鼓,总觉得呼吸都要凝滞了。
二婶婶真是邪门了,笑起来着实风流,她能不能不要这样看自己。
容媛紧张地别过脸,睫毛轻轻颤动,脸颊红得更厉害了。
宋朝夕完全没注意到她,她琢磨着,这还是第一次看人用毛笔傅粉的。
试验之后也觉得好玩,若能制作类似于毛笔的刷子,用于女子傅粉,是不是也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 宋朝夕叫来姑姑家京城的管事陈金忠,把粉的配方交给他,陈金忠已经很久没见到大小姐,从前他只知道大小姐在药材生意上很有天赋,却不知大小姐还会做女子用的妆品。
他打开看了配方,绝大部分配方都是药材,家中的药材铺子里就有现成的,一盒药粉卖二两银子倒也不算贵,毕竟香宝斋针对的也是京中的高门女眷,只是,大小姐画的这个笔刷的图,实在是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可以用毛笔刷来傅粉的。
“你只管去做,我觉得毛笔有些太细了,若是再粗一些效果会更好,你看看材质用什么,马毛、灰松鼠、山羊毛、黄狼毛……你可以做一些来让我看看,记得挑选细软的那种。
” 陈金忠应了一声。
“对了,我这有一个生发的药方,可以将药材研磨好,调配成膏状,用梳子梳到头上,月余便可以使毛发浓密,你觉得生发的东西会有人买吗?” 说到这一点,陈金忠笑得有些尴尬,他摘下帽子,让宋朝夕看他光溜溜的头顶。
“大小姐,您说这东西会不会有人买?” 他这两年毛发都掉没了,出门都要戴帽子,他是男人,胭脂水粉是不用的,这种生发秘籍若是有,肯定花多少钱都想买,只是不知道掉没的头发没法梳还能用吗? 宋朝夕打量他的头顶,忍不住噗嗤一笑,“怎么近日脱发的男人越来越多了?” 陈金忠自动无视她打趣的目光,笑道:“大小姐,男子经常在外奔波,头发梳的紧,时常头皮疼,再加上我朝流行戴帽子,帽子一年四季盖在头上,捂得头发不透气,会脱发也是正常的。
” 宋朝夕轻笑一声,像张焕那样年纪轻轻都不能避免,更别说是陈金忠了。
次日,谢姨娘派人来拿药了。
据谢姨娘说,宋程昱早就行走自如了,只是听从宋朝夕的吩咐,在院中养一段时间,以防有人陷害,宋朝夕听她说完,忽而想到一事,勾唇笑了笑:“我明日回去给弟弟把脉。
” 谢姨娘千恩万谢地走了。
宋朝夕在家闷坏了,想出去走一走,从前出门肯定是不方便的,可自打她知道有后门这种东西,心思便活络了不少,她换上男装,拿好折扇,抿着唇就要走。
容璟走到湖心小筑门口,就看到一身描金线圆领白袍的少年郎从屋里出来,少年郎面如冠玉,玉润清隽,看到他,眨眨眼,抿唇一笑:“爷,您回来了?” 她喊他爷时,声音格外的酥,容璟眸中闪过笑意,“想去哪?” 宋朝夕微怔,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出嫁那日几位表哥来京城送嫁,还赠予我不少嫁妆,这几月家中事务繁忙,我一直没抽出空,想出去见见他们。
” 容璟点点头,“走吧!” 宋朝夕愣怔了一下,不免惊讶,“你要跟我一起出去?” “总不能放你一个人出门。
” “我哪好麻烦你啊?你公事在身,要是担心我的安危,可以叫几个护卫跟着。
” 容璟看她一眼,“我公事再忙,陪你的时间还是有的。
” 他的声音很好听,不算太低,却有种缓缓拨动琴弦的余韵,每一个字都会在人耳廓回荡许久,宋朝夕愣怔地跟在他后面,她发现气势强长得高的人都惹不起,好比容璟,站在那什么都不做,可谁都瞧得出他是大人物,而他呢,虽然一身锦袍,脸也俊俏,放一边看绝对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哥,可站到容璟身边一比,怎么看都像个牵马的小厮。
马车从后路离开,摇晃的厉害,宋朝夕被晃得脑壳疼,头一点一点的,好几次都碰到了车窗。
容璟伸手挡在她额前,宋朝夕就撞在了他手心里,软软的倒是不疼。
却有些亲密。
“听闻你来京城没多久?”容璟忽而道。
“嗯,小时候在这生活过,但没多大印象了。
” “有想去的地方吗?” “就是随便逛逛,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顺便玩一玩。
” 容璟摩挲着左手的玉扳指,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毕竟她眼睛发光,其中的渴求可不是假的。
临近傍晚,城中的街道人物繁阜,马车拥堵,过了许久,国公府的马车才停在一条小巷路口,宋朝夕还没逛过京城,看什么都新奇,她在京城舆图上看过这条街巷,舆图上标注,这是京城最繁华的街巷。
在这能买到许多美味的小食,周边还有几家酒楼驿站,刚来京城的人通常会选择在这附近落脚。
宋朝夕有几个陪嫁的铺面在这附近,遥望四周,店铺林立,摊贩亦都撑着青布伞,小吃种类繁多,有炙肉、干脯、南京金桃、甜瓜、往前走还有一家冷饮店,容璟叫小厮去买了几样,过了会,宋朝夕在会仙酒楼包间坐下时,小厮已经把吃食送来了。
容璟给她买了雪梨、炸蟹、菊花胡饼,盛放小食的器具都是银的,干净又讲究。
她第一次吃京城的小吃,觉得新鲜,“很精致。
” 尝了一口味道更好,果然容璟是个老京城人,知道哪里的小食更好吃。
“国公爷也爱这些?”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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