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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2/2)

器具的箱子,跟着赶到了现场。

现场是行香子房,一个名叫禹秋兰的妇人死在床上,其丈夫宋巩守在尸体旁痛哭,其儿子宋慈也在旁边抽泣。

床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床前地上也有不少血迹,还有不少沾血的鞋印,以床前的鞋印最多,不排除是宋巩发现妻子遇害后,扑到床前留下的。

但还有一串鞋印,从床前延伸至窗户和窗框,极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可见凶手行凶之后,应该是从窗户逃离了现场。

除此之外,衣橱旁边还有一件丢弃在地上的衣裳,那衣裳是崭新的,布彩铺花,看其大小,应该是宋慈的。

郭守业闻到宋巩一身酒气,查问得知,宋巩中午曾去琼楼赴宴,未时将过时返回客舍,发现妻子死在了房中。

郭守业又查问客舍伙计,得知禹秋兰一早外出,在未时独自返回了客房,此后没听见房中传出什么动静,直到宋巩回来发现禹秋兰遇害,客舍里的人才知道行香子房发生了凶案。

通常而言,客栈里发生凶案,无论是仇杀,还是劫杀,大都是在夜间,少有光天化日之下行凶的,毕竟客栈里白天客人进出很多,很容易被人发现。

一起发生在大白天里的命案,房中还没传出什么响动,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熟人作案。

死者禹秋兰的致命伤,位于颈部左侧,只有一粒豆子那么大,但从出血量来看,伤口应该很深,像是被某种尖锐细长的东西扎刺所致。

这般形状的凶器,应该不会粗过筷子,但一定比筷子锋利得多。

郭守业看着死者散开的发髻,一下子想到了发簪,问过宋巩后得知,禹秋兰有一支银簪子,是前几日宋巩在夜市上买的,禹秋兰此前用的都是木簪,对丈夫送的这支银簪子很是喜欢,这几日一直插在发髻上,但她遇害之后,发髻上的这支银簪子却不见了,郭守业命差役找遍整间客房也没能找到,可见这支银簪子极可能就是凶器,并且已被凶手带离了现场。

能取得死者头上的银簪子用于行凶,再一次证明凶手极可能是熟人。

禹秋兰才来临安数日,可谓人生地不熟,能称得上熟人的,恐怕只有丈夫宋巩和儿子宋慈。

宋慈只有五岁,自然不可能是凶手,那么便只剩下了宋巩。

郭守业对宋巩起了疑。

他查看了房中的所有鞋印,都是一般大小,于是让宋巩脱下鞋子,当场比对,可谓一模一样。

他又问明宋巩在琼楼酒席间,曾在未时离开过一次,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返回。

他再问宋巩有几双鞋子放在衣橱里,得到的回答是两双。

可他已经查看过衣橱,里面的衣物又脏又乱,有明显翻动过的痕迹,鞋子只有一双。

他派差役找来与宋巩在琼楼饮宴的几位太学学官,问了宋巩是否换鞋一事,也问了时年五岁的宋慈,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注意、不清楚。

由此案情明了,宋巩有极大的杀妻之嫌,被他当场抓走,关入了司理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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