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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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2/3)

阿林就在一旁说:“好啊好啊,还可以看看有没有出冬笋,挖点回去炖腊肉吃。

” 他们家现在肉和零嘴多的根本吃不完,年前赵县令给的年货还剩一大半,担心天暖了会坏掉,大伯母就帮着给晒成了腊肉和腊肠。

放一年都不会坏。

“好呢。

”蜚蜚听到二哥这么说,就打消了念头,忙说,“跟哥哥们一起,不怕的。

” 几人就看向阿瑾,无声的询问他的想法。

阿瑾身体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山脚离宁大夫家并不远,便没有拒绝。

到底是孩子,心智再成熟也喜欢玩。

他很喜欢跟三兄弟一起,觉得他们真诚而且很善良,不像他的兄弟,一个比一个心肠歹毒。

不多时,几个孩子到了竹林。

他们经常来这儿玩,装备齐全的很。

先找了个空地让蜚蜚和阿柔坐着,三兄弟各司其职,挖笋的挖笋,掏鸟窝的掏鸟窝,生火的生火。

生火的时候,要先挖一个洞,填些枯树枝进去,这样有坑的阻拦在,火势不会蔓延。

离开之前,再将其埋上,就不会发生火灾。

竹林的鸟窝都比较高,不好操作。

阿木试了几次都没弄下来,倒是在竹林深处的草窠里找到一窝野鸡蛋,有十几个。

“快来。

”阿木招呼弟弟们,“我一个人拿不下。

” 在不远处挖竹笋的阿林连忙跑过去。

兄弟俩把鸡蛋用衣服兜着,回到蜚蜚她们身边。

阿森火已经生好了,蹭了一鼻子一脸的灰,见他们弄来这么多野鸡蛋,佩服道:“大哥真厉害,哪里找到的?” “那边草丛里。

”阿林最喜欢做这些科普,就抢过话茬儿,指指旁边大片大片的荒草丛,“野鸡跟家养的鸡习性差不多,好多都爱躲在草丛里下蛋。

” 正说着,就瞧见一只灰扑扑的野鸡在草丛边上踱来踱去。

阿林顿觉心虚,胳膊肘撞撞阿木,小声说道:“大哥,它们阿娘好像回来了!” 通常公野鸡才毛色绚丽,母野鸡则与家养鸡差不了多少,而且这只体型不大,一看就知道是雌鸡。

阿林往那边瞅了一眼,也瞧见了。

挠挠头,不确定地问了句:“要不,让它们一家团聚?” “残忍了点儿罢?”阿森顶着一张抹得乱七八糟的小黑脸突然出现:“不然把鸡蛋还给它?” 阿木摇摇头,说道:“野鸡习性比较刁。

被人碰过的蛋,就算还到窝里,它也绝不会再孵,而且有可能自己将其啄食。

” 刚一说完,果然就见那只野鸡气愤地刨了刨地面,离弦的箭一般飞走了。

“啊,”阿木和阿森对视一眼,松了口气:“那要不……咱们吃了?” “不然,拿回家,咱们替它孵?”阿柔打趣他们。

几个孩子愣了愣,心想还能这样? 孵野鸡蛋? 长大了会不会就飞走了? “可以啊。

”说着,阿木将自己这边兜着的鸡蛋挑了几个到阿林那边,然后说,“这几个烤了吃,剩下的拿回去孵。

” 孩子们都同意,他便灭了明火,将鸡蛋扔进火坑里,用草木灰的余热煨着。

不一会儿,炭烤的香味就出来了。

三兄弟还在不远处挖笋。

冬笋基本上都在地底,并不好找,三人忙活了好一会儿,也只挖出到四根,削削外皮,基本上就不剩什么了。

但他们现在是各房吃各房的,炒一盘腊肉该是不成问题。

感觉野鸡蛋烤的差不多了,三兄弟赶忙回来,用树枝把野鸡蛋给扒拉了出来。

野鸡蛋比家养的鸡蛋要小一圈,表面泛青,但此时已经烤成了焦黄的颜色。

阿木摘了些竹叶在底下垫着,将野鸡蛋一人一个分好。

先剥给蜚蜚。

因为有蛋壳的保护,炭火的温度也并不是很高,剥开以后,鸡蛋表面还是莹白的颜色,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小心烫。

”鸡蛋只剥了一半,底下还留着蛋壳方便她拿。

蜚蜚小心地接过,珍惜地吹了吹,而后咬了一小口。

有些烫,吸了吸气才继续吃,表情十分专注。

可爱得叫人想把什么好东西都给她,想吃多少吃多少。

阿柔和其他几人都已经将野鸡蛋剥开吃了,只有阿瑾,看着灰突突的野鸡蛋,无比犯难。

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野蛮的吃法。

蜚蜚一个都吃完了,他都还盯着它没有动手。

“你怎么不吃呀?”蜚蜚嘴巴上沾了些鸡蛋壳上的灰,“很好吃的。

” 阿瑾伸手就把她嘴巴上的灰给抹掉了,没有丝毫的犹豫,似乎在她这儿就不在意什么野蛮不野蛮。

“还吃吗?”他学着刚刚阿木的做法,把野鸡蛋磕开一个小口,慢慢揭下一小片鸡蛋壳。

他先前没剥过,笨手笨脚的,把蛋白剥的坑坑洼洼。

卖相不好,但还是递给了蜚蜚,“给你。

” 蜚蜚却摇了摇头:“你吃。

”小胖手拍拍肚子,“我吃过了呀。

” 见她似乎真的不想要,阿瑾低头看看坑坑洼洼的野鸡蛋,确实也不好意思送给她,于是试探地咬了点蛋白。

“你要大口。

”蜚蜚还教他,“啊呜。

” 阿瑾看着她笑了笑,“啊呜”一口,咬下小半个鸡蛋。

蛋白和蛋黄混合在一起,口感确实要比只吃蛋白好许多。

蜚蜚推荐的东西都很好吃嘛。

男孩儿眼睛都笑弯了。

先前的萝卜丸子,还有现在的烤鸡蛋,比他以前吃过所有精细的珍馐都要美味! 就像花江村的人一样,有一种朴素而温暖的特质。

- 几人吃了东西,又玩了会儿,觉得差不多可以起竹篓了,便收拾收拾,用原本的土将火坑填满,确定不会再重新燃起来,这才离开。

山下就是宁大夫家。

阿瑾也玩累了,就没有跟他们再去河边。

与蜚蜚约定了明日过来喝参茶,方与几人分开。

兄妹五人说说笑笑的来到河边。

之前为了安全考虑,只将竹篓放在了河坝的边上,轻轻一拽便能将竹篓拽起来,这样鱼就跑不掉了。

然而,等他们来到河边的时候,缺发现河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几个熊孩子,正拽着他的鱼篓吱哇乱叫的,拽的还不对,里面鱼都要跑光了。

“鱼。

”蜚蜚指着那几个熊孩子,好气好气,“我们的鱼。

” 阿木忙怒喝一声:“你们在干什么?!” 说话间,几人来到河坝旁边,里面的鱼果然不剩几条了!阿森顿时来了火,上前抢过对方手里的绳子,将竹篓拽了上来。

里面只剩下三条巴掌大的鲫鱼和几只小虾了。

不由怒火中烧地瞪着他们。

他认得对方领头的那个小孩儿,明明是跟他和差不多大的男孩儿,却扎着两个垂髫,还穿着粉色的小衣裳,打扮得像个女娃娃。

如果是别人,三兄弟说不定都不当回事,见是他,当即就发火了。

“江小花,谁让你们动我东西的?”阿木将蜚蜚放在一旁干净的地上,厉声质问他,“把我的鱼都全给放跑了,你赔吗?” 被叫江小花的小男孩顿时涨红了脸,嚷嚷说:“说了多少遍了,我现在不叫江小花,我叫江宗义!” 原来,他就是罗二柱的宝贝儿子,九代单传的独苗苗。

之所以叫他江小花,是因为他外婆担心他养不活,就特意给他取了个女孩子的闺名,甚至给他梳女孩儿的垂髫、穿花衣服,说是这样就能瞒过阎王爷。

“义个屁你义。

”阿木指着竹篓,“这竹篓里面明明就有鱼,全让你给放跑了。

” 刚刚他都看见了,是江小花和一个叫大牛的小孩一起拽的绳子,见他们过来,他当即就把绳子扔了,留大牛一个人在这儿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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