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前夕(1/3)

一个月黑风高夜。

清源镇宋家,宋景明的院落,地下室中。

这里是宋景明专门为自己修建的一个修炼室,因为他修炼的武学传承自上界的血魔教,前期修炼有点血腥和缺乏人性,需要以生灵鲜血为引。

而整个宋家已经被他炼制成了他的供血机器,靠的就是上界接头人给他的血蛊。

血蛊是血魔教专门培育的一种蛊虫,此蛊可迷惑人的心智,让被寄生的人自觉献血,而不自知。

在宋景明的掌控下,宋家内的一些异常也没有被别人所知。

那些被宋景明取血的宋家家仆,在外人看来也就是脸色有点苍白,被认为是贫血而已。

此刻,宋景明卧房下的地下室中,阴冷的地面上刻着六个古老的文字,那是血魔教的凝血大阵。

不过此时眼前的只能称为简化版的凝血阵,辅助宋景明现在修炼绰绰有余。

在地下室四周放有许多石槽,里面盛满鲜血,幼时宋景明还用动物的鲜血修炼,等到他修为提高后,就只用人血修炼了。

因为人血修炼效果最好,而且在上界给他的《血魔经》也有此记载,人血修炼最佳。

这十几个石槽都是今天刚取的人血,好在宋家家大业大,家仆众多,每个人取一些也不至于闹出人命。

这倒不是说宋景明仁慈,而是在上虞王朝境内,如果出了用人血修炼的魔道的话,那一定会被江湖人士齐力讨伐。

而在上界就没有这么多麻烦。

在上界,你无论怎么修炼都没有人管,主要还是因为血魔教足够强大。

只要你足够强大,魔道也能变正道,黑也能变白,所谓实力至上世界就是如此。

宋景明此时正盘坐在简易化的凝血大阵中央,运转上界交给他的《血魔经》,凝练血魔体。

四周石槽中的鲜血在他真气的牵引下沿着地上的阵纹缓缓流向他,并在他四周凝聚成一个血球,将他包裹在其中。

上界血魔教的接引人给他的《血魔经》是血魔教《血神大法》的简化版,只配发给记名弟子。

不过即使是记名弟子的简化版功法在下界也是顶级的存在,宋景明估计至少是伪天阶的功法,不是地阶,是要比地阶还要高一层次的伪天阶。

这也是宋景明至今为止底气的所在 而真正的天阶功法在下界少之又少,只有上界那样的大门大派才能将天阶功法普及开来,当成门内弟子主修的功法。

所以宋景明迫切想要去上界,成为血魔教的正式弟子。

此刻,他正在突破《血魔经》的第十层,也是接引人给他的最后一层功法。

突破这层功法,他的实力就可以突破凝结境,并且血魔体小成,可以说在清源镇这个小地方,已经是没有对手了! 实际上宋景明本来的实力就在入火境巅峰,只是平时要伪装成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所以才显露出灵息境的实力。

而此时他马上就要突破《血魔经》第十层,然后突破凝结境,成为清源镇最年轻的凝结境武者。

地下暗室十八个石槽中的鲜血均已流尽,全部包裹宋景明身周,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血球。

宋景明不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非典型求生欲[快穿]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 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 星际世界 有幸和三殿下达到99%的基因适配度,平步青云的第一步,就是让皇室将他塞入帝国学院借读,好镶金。 天骄们对其不学无术十分鄙夷,直到有日他们发现,这个借读生论文比他们多写十页纸,课题习惯用三种方法解答,随堂测永远最高分。 于是等三殿下宣布心爱之人另有所属,众天骄振奋:真的?那我可以追求霁首席了吗? 修/

位面掮客/国家帮我做任务

赵奈安被位面中间商系统绑定,系统规定定期要接一个任务。 任务一:到原始世界拿到卷须部落的祭祀圣石 任务结束,狼狈回来的赵奈安嘤嘤嘤哭倒在亲哥的怀里,死都不想再接什么任务。 系统什么的谁爱要给谁,然而已绑定无法解绑。 赵奈安:嘤嘤嘤嘤嘤嘤 赵奈今:安安别怕,咱们可以向国家求助啊。 1.本故事和现实生活完全没有关联,纯属虚构。 2.佛系写文,娱乐为主。 一句话简介:国家帮我做任务,努力活下去 /

恶毒男配不争了[重生]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何父母总是偏爱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给他,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得不到关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难受,越是不平,于是处处都和弟弟争。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并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个人,却始终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望着他的眼神都是嫌弃的,说他善妒,自私,喜欢抢别人东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抢的是主角/

破云2吞海

那些窥探的触角隐藏在互联网浪潮中,无处不在,生生不息,正逐渐将现代社会的每个角落淹没至顶。 深渊中隐藏着庞大、复杂、根深蒂固的犯罪网,马里亚纳海沟远比警方所知的更加深邃,却又近在你我身后 津海市公安局新来的吴雩温和懦弱、寡言少语,对来自严厉上司的刁难毫不在意,只想做个按时领工资混饭吃的背景板。 没人知道这个年轻人有一颗被毒枭重金悬赏的项上头颅,和曾经深渊屠龙的少年肝胆。 现代都市刑侦,作风/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拎起那只兔耳朵

桑攸八岁时,家里曾住进过一个陌生的漂亮小哥哥,离别时,桑攸哭得喘不过气来,他给桑攸擦干眼泪,哄她说会有重逢的时候。 高中,桑攸搬家,转学。 她抬眸,在教室里撞上一双漆黑冷戾的眸子。 印象里那个温柔隽秀的小哥哥到哪里去了? 直到后来,学校文艺汇演,她被他堵在后台,昏光线昏暗,少年修长的手指拎起她颊侧一只软软的兔耳朵,语气慵懒,你躲我? 当年分开时,哭着说要嫁我的是谁? 桑攸,?! 瑟瑟发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