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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墨阳被他牵着上楼,走到他们住的房间。
一张很有年代感的木板床靠墙放着,宽度顶破天一米二,非常适合男性情侣相拥入睡。
桌子看上去是学校淘汰的,掉漆的桌面有一道裂痕,还刻着几个不明所以的字。
整个房间只有这两件家具,竟然还显得有些拥挤。
冯诺一进屋就瘫在床上,背还没有沾到床单就被郑墨阳拽了起来:“衣服脱掉。
” “别吧,”冯诺一往厨房的方向看了看,“我觉得这儿隔音不好。
” “我是说你的衣服很脏。
” 对方瞪了他一眼,愤而抬手脱掉了长袖,乒乒乓乓地把行李箱拖出来拿衣服。
冯诺一弯着腰在箱子里挑拣,经过一个季度的锻炼,背部有了明显的肌肉线条,看上去比之前健康了许多。
郑墨阳抱着手臂站在墙边欣赏美景,回想他们刚开始运动时,对方努力的样子简直像仓鼠跑滚轮。
看来自己饲养有方。
换完衣服的冯诺一照常瘫着,突然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要是我养你的话,我们大概就会住在这种地方。
” 郑墨阳因为这个假设有些愠怒,但愠怒的点十分清奇:“你养我,就让我住这?” “穷写手,没有钱嘛。
” “那还不回大厂上班?”郑墨阳流露出一丝怅然,“看来你也没有多喜欢我。
” 冯诺一笑起来:“如果是为了养你,回大厂上班也无所谓,放弃梦想就放弃吧。
” “这话还有点中听。
” 说完后,两人同时沉默下来,开始反刍刚才的那段对话,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
崩塌了人设的郑老板犹豫了一会儿,起身出门了,而冯诺一在床上想象把对方养在家里的场景,觉得十分可爱,打了个滚,掏出手机给老同学顾承影打了个电话。
当晚,床铺狭窄的劣势就显现了出来。
冯诺一不仅拽走了大部分被子,而且还差点栽到了地上。
郑墨阳无奈地起身把人捡回来,抱在怀里锁死。
凌晨四点半,闹钟响起。
靠着一股看新鲜的兴奋劲,冯诺一把自己从床上拔出来,打着哈欠往学校走。
村里没有路灯,只能靠手电勉强认路,在他第三次踉跄着差点摔倒之后,郑墨阳威胁他再不把眼睛睁大就让他每天跑步去学校,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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