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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链看的宁稚知一怔。
秦霄越的语气实在是太自然了,就仿佛是在问宁稚知喜不喜欢这条手链一般。
但他的表情却出卖了他,宁稚知眨了眨眼睛,又去盯着秦霄越红到爆炸的耳尖看。
这双耳朵总是在出卖他主人的真实情绪。
就像是一只故意在主人面前装成熟的大型犬,他想要向主人展示自己最成熟的那一面,却还是忍不住在看见主人的第一时间迅速地摇起了尾巴。
宁稚知喜欢狗勾,因为狗勾热忱又真诚,总是会将它们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在自己的面前。
可是秦霄越却是有点不一样的。
宁稚知想,或许秦霄越从一开始就是喜欢着自己的。
他像是一匹蛰伏的狼,将自己伪装成了一只和善的大金毛,他对着宁稚知总是展现出无限热情的模样,他包容,他温柔,好像在秦霄越这里没有任何的缺点。
但其实面对着宁稚知时,秦霄越总是拥有很多的私心和负面情绪。
看着不说话的宁稚知,秦霄越说:“稚知,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
” “其实我一点也不完美,我喜欢嫉妒,独占欲很强,我不希望在你的身边看到任何人的出现。
” “我有时候有想过,想要把你藏起来,藏到只有我一个人看得到的地方去,这样你就只属于我了。
” “可是我太喜欢你了。
” 秦霄越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保持着一个跪坐的姿势,这个姿势让秦霄越显得有些卑微,但他却完全无所谓,好像面对着宁稚知,他不需要处于一个高位,也无需任何的尊严。
“我喜欢你喜欢到我舍不得做出那些伤害你的事情,我想要你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希望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能看到你对着我笑。
” “宁稚知。
”秦霄越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伸出了手,紧紧地环住了宁稚知的细腰:“我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吗?” 看着秦霄越埋在自己怀里的脑袋,宁稚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秦霄越的头。
秦霄越没有反抗,而是直了直身子,为的就是让宁稚知能够摸得更顺手。
宁稚知想,真奇怪。
他明明应该感觉到紧张或者是无措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过恋爱的经历,甚至对喜欢这方面都是懵懂的。
可是看着秦霄越,宁稚知感觉到了一种安定。
这种安定感抵消了他所有的紧张感。
此时此刻,秦霄越明明可以是一匹狼,他可以利用自己的体型优势,紧紧地将宁稚知整个抱进怀里,让他失去思考的能力,但是秦霄越却没有这么做。
他选择跪在宁稚知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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