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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旭今年二十七岁,比他自己最初照镜子时以为的过去五、六年时间还要久一些,已经十年了。
他在刚刚知道自己二十七岁的时候有些吓到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太老,竟然已经快要三十岁了。
对于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来说,三十岁的男人都可以叫一声叔叔了。
他二十七,天天五岁,那么天天出生那年,他大概二十二岁的样子。
二十二岁,那时候他到底跟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呢? 凌旭一直胡思乱想着,还有,如果他二十七岁,那么凌易今年已经三十一岁了吧?真是做叔叔的年纪了啊?不知道他是不是也结婚有孩子了? 看着前面广场中间铺设的红地毯和搭建的剪彩的台子,这时候好像还只有工作人员在忙忙碌碌,凌旭并没有在人群中间发现哥哥的身影,于是牵着天天的手往商场里面走去,说:“走,我给你买件新衣服。
” 说这句话的时候,凌旭是真心打算给天天买件新衣服穿的,顺便给自己也买一件,身上这些衣服看起来也太旧了。
可是在商场里面转了一圈下来,凌旭傻眼了,他取了一千,现在用来还剩九百多,竟然就只够买一套童装的钱,而他看上一件男装衬衣,随手一翻吊牌就是两千多。
“怎么不去抢!”凌旭有些生气。
他高中的时候花钱也大手大脚,衣服都是穿的那时候的好牌子,可是进商场一件夏装差不多也就一、两百,怎么可能两千多? 发完脾气,凌旭又觉得有些尴尬,因为他给小孩儿夸了口要买衣服,现在却根本买不起。
不过天天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对凌旭说:“爸爸说了,我们穿不起这么贵的衣服。
” “什么爸爸说?”凌旭不满意他的话,“我就是你爸爸。
” 天天显然不想承认。
其实凌旭从来没有尝试过去了解天天的想法,天天还是个很小的孩子,他的生命里面最重要的人就是他的爸爸。
最初对于凌旭失去记忆这个事实,天天一知半解并不怎么明白,可是他很快就发现爸爸不认识他了。
换做别的小孩,大概会无助地嚎咷痛哭,但是天天偏偏是个早熟又懂事的孩子,他只能够强忍下心里的巨大惶惑,一边难过着一边却又要紧紧抓住凌旭,不让他丢下自己。
天天还是被凌旭一开始的行为给伤到心了。
既然买不起衣服,凌旭对天天说:“爸爸请你吃冰淇淋啊?” 天天摇头,“不要。
” 凌旭说:“为什么不要?那么热的天,吃冰淇淋多好?你到底是不是小孩子?” 不管天天是真的不想要还是假的不想要,凌旭还是带他去商场外面的麦当劳,一人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然后坐在了广场的长椅上面。
这外面没有空调,夏天的太阳晒了一会儿,两个人都出汗了。
可是因为凌旭不想错过了凌易,所以还是选择在外面等待着。
一边吃冰淇淋,凌旭一边问天天,“见过你”他停顿一下想着该怎么称呼,随后说道,“大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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