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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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学期 五(2/3)

景写完。

我觉得巴兹终于打算告诉西蒙他爱他了。

”“他明天也依然爱他。

”“这一章很重要。

”“每一章都很重要。

”“这一次不一样。

”这句话凯丝已经说了一年了,“这就是结局。

”琳恩说得对:巴兹和西蒙相爱的这个情节凯丝写过十几次了。

她用过五十种不同的方式写过这个场景、这句对白——“斯诺……西蒙,我爱你。

”可是《别放弃》跟这些都不一样。

她以前从没写过这么长的小说,它的篇幅已经超过了杰玛·T.莱斯利的任何一部作品,而凯丝才刚刚写到三分之二。

凯丝是把《别放弃》当作西蒙·斯诺系列小说的第八集来写的,仿佛她有责任让所有的悬念都得到圆满的解决,她要确保西蒙当上大法师,要将巴兹解救出来(杰玛·T.莱斯利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要让他俩忘记阿加莎……要写出所有的告别场景、毕业场景和最后一刻才会揭露的真相……还要描写西蒙和阴险大魔王哈姆德拉姆之间的最终决战。

如今粉丝圈里人人都在写第八年小说。

大家都想赶在明年五月最后一部西蒙·斯诺小说问世以前尝试着写出自己心里的大结局。

但是对数以千计的人来说,《别放弃》就是那个结局。

人们总是对凯丝说,读完她的作品以后,他们已经没法再像以前那样看待原作了。

“杰玛为什么这么讨厌巴兹?”有人甚至开始在Esty[11]上出售印有“淡定,别放弃”字样的T恤衫,还配上了巴兹和西蒙怒目相对的照片。

琳恩给凯丝买了一件,送给她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凯丝努力想让自己别被这一切冲昏头脑。

每次发表新的一章时,她都会在开头写上这样的话——这些角色属于杰玛·T.莱斯利。

“你属于杰玛。

”她在家里对着床上方墙上的巴兹海报说道,“我只是把你借来用一用而已。

”“巴兹不是你借来的。

”琳恩总是这么说,“是你拐来以后当作自己的孩子养大的。

”要是凯丝一连好多天都熬夜写作到很晚,或者是为了别人的评论或批评而耿耿于怀,琳恩就会爬到凯丝床上,偷偷拿走她的笔记本电脑,抱在怀里睡觉,就像抱着一个泰迪熊一样。

在这样的夜晚,如果凯丝真想写作的话,她大可以下楼去用爸爸的电脑继续写,但她不想跟琳恩对着干。

她俩不肯听旁人的话,却愿意听彼此的。

嗨,各位。

凯丝在她的同人日志里写道。

她真希望琳恩也在这里,希望她在自己发表以前就看到这些内容。

我想再不承认大学不好混是不行了。

大学不好混啊!起码这是件很费时间的事情!《别放弃》的更新速度可能会没有以前那么快,就算我想快也快不起来。

但我不会就此消失,我保证。

我也不会轻易放弃。

这一切的结局我已成竹在胸,到达终点以前,我绝不会停下脚步。

刚一下课,尼克就从他的座位上回过头来。

“你跟我做搭档,好吗?”“好。

”凯丝说,她注意到旁边一排有个女孩失望地瞥了他俩一眼。

也许她本来是想跟尼克一起合作的吧。

班里的每个人都要找一个搭档,在课后共同写一篇小说,一人一段,来回交换着写。

派珀教授说,这个练习的目的是要让他们格外注意情节和语态,同时引领他们的头脑走上独自一人无法找到的小路。

尼克希望他俩能在学校的“爱情图书馆”碰面。

图书馆真的叫这个名字:感谢您的捐助——唐·莱斯罗普·爱情[12]市长先生。

尼克每周要在这里工作几个晚上,负责把书在书库的架子上排好。

吃完晚饭以后,凯丝开始把她的笔记本电脑往包里装,芮根一脸怀疑的表情。

“天都黑了你还要出去?你要去约会吗?”听她的口气,仿佛凯丝去约会这事就是个笑话似的。

“我是要去和人家一起学习。

”“要是晚了,就不要一个人走回来。

”利瓦伊说。

他和芮根把课堂笔记在芮根的那一半地盘上摊得到处都是。

“我从来都是一个人走回来的。

”芮根恶声恶气地对他说道。

“那是两回事。

”利瓦伊对着她亲热地笑了一下,“你又不会让人想起小红帽。

你多可怕。

”芮根像大灰狼那样龇牙咧嘴地笑了。

“我想强奸犯不会在乎人家看起来可不可怕吧。

”凯丝说。

“你觉得不会?”利瓦伊转过头来严肃地看着她,“我看他们会找容易上钩的受害者下手,找那些年纪轻轻又看起来很逊的。

”芮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凯丝把围巾搭在脖子上。

“我又不逊……”她咕哝道。

利瓦伊费力地起身从芮根床上下来,匆匆套上一件厚重的绿色帆布短外套。

“走吧。

”他说。

“干吗?”“我送你去图书馆。

”“你不用送我的。

”凯丝争辩道。

“我两个小时都没有活动了,不在乎走这一趟。

”“不,真不用……”“去吧,凯丝。

”芮根说,“就是五分钟的事儿。

要是你被人强暴了,那就变成我们的错了,我可没工夫受那个罪。

”“你来吗?”利瓦伊问芮根。

“见鬼,我才不去呢。

外面好冷。

”外面确实很冷。

凯丝能走多快就走多快,可利瓦伊凭着他那两条大长腿,一直走得不紧不慢。

他还试着跟凯丝聊起了水牛。

根据她的判断,利瓦伊有一门课是专门学习水牛的。

如果可能的话,他似乎很愿意学习水牛这个专业。

没准还真有这个专业……这所大学总是在提醒凯丝不要忘记内布拉斯加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地方。

她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因为她在奥马哈长大,那是这个州唯一一个真正的城市。

凯丝也曾经有几次开车穿过内布拉斯加到科罗拉多州去,她见识过那些牧场和玉米地,可是在路过这些美景时,她却从来不会多想。

她从来不曾想到过住在那里的人们。

利瓦伊和芮根的家乡是一个名叫阿诺德的小镇,用芮根的话说,那里闻起来像肥料,看起来也像肥料。

“那里就像众神之乡。

”利瓦伊这么形容道,“所有的神,尤其是梵天[13]和奥丁[14]会爱上那儿的。

”他们已经到了图书馆,利瓦伊还在说着水牛的事情。

凯丝上到第一级石阶上,跳上跳下地为自己取暖。

站在台阶上的时候,她几乎就跟他一样高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他问道。

她点点头。

“奶牛不好。

水牛好。

”“奶牛很好。

”他说,“水牛更好。

”说完他懒懒地歪嘴一笑,“这真的非常重要,你知道。

所以我才会跟你说。

”“生死攸关,”她说,“生态系统,地下水位,地鼠都快要绝种了。

”“完事以后打电话给我,小红帽。

”不打,凯丝心想,我连你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

利瓦伊已经转身走开了。

“我会在你宿舍的。

”他回过头说道,“打电话到那里就行。

”这个图书馆在地上的部分有六层,地下还有两层。

地下的部分就是书库,这里的构造十分怪异,只有通过某些特定的楼梯才能到达,仿佛书库是藏在校园里其他建筑的地下似的。

尼克工作的地方是北书库的一间白色长方形房间。

这里简直就像个导弹地下发射井,只不过摆了书架而已。

不管你站在哪里,总是能听到嗡嗡的声音。

虽然凯丝一个通风口也没看见,房间里的某些位置却常年有风吹过。

他俩坐在桌旁,尼克的笔记本摊开了放在桌上,他得把一支笔摆在本子上,内页才不会被吹得翻来翻去。

尼克写作时是亲自手写的。

凯丝想要说服他相信他们还是在她的笔记本电脑上轮流写作比较好。

“可是那样咱们就不知道哪里是换人写的了,”他说,“因为作品里看不到两种不同的笔迹。

”“我用手写的时候没法思考。

”她说。

“太好了!”尼克说道,“这个练习就是为了要让你跳出自我。

”“好吧。

”她叹了一口气。

继续争论也是白搭——他已经把她的电脑推开了。

“好。

”尼克拿起他的笔,用牙齿咬下笔帽,“我先来。

”“等一下。

”凯丝说,“咱们先说说要写哪一种小说。

”“你等着瞧吧。

”“这不公平。

”她探过身去,看着那张白纸,“我不想写和尸体或是……裸体之类有关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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