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月,最多二十天。
” 看着高兴得恨不得抱住一团的两个人,赵彪感觉就像看到自己家那才八岁的小女儿,每回见到好吃的也是笑成这样。
随即又想起一件事,“对了,到了漠北,你们去哪儿?你们家里还有其他人吗?” 青云大师交代的时候晏梨跟流萤的身份都是改了的,连名字也改了,倒不是信不过赵彪,只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只说两个人是陪家里人到上京求医的,不过现在人不在了,两个人要回家却不知道路,曾经跟青云大师结过善缘,才有了这一遭。
晏梨点头,“有。
” 没细说,面对赵彪,晏梨不愿意说太多谎话。
“那就成。
休息会儿吧,等过了正午,日头小点了,咱们再走。
” “好。
” * 傍晚时分,商队进城。
林州是出入漠北的必经之地,街上各种装扮的人,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上次经过这里的时候,晏梨一心期盼着上京的风光,都没有仔细看过。
这会儿进城,倒是觉得新鲜得很,尤其是看到一些漠北装扮的人,分外亲切。
大抵看出她的心思,赵彪说等找地方歇下脚之后,她们可以出来逛逛。
晏梨开怀应好。
找地方住下,晏梨正打算下楼让掌柜的送点热水上来,这几天气候太热,身上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一身汗味,必须洗洗了,刚起身,房门被敲响。
“小里,是我,赵彪。
” 小里是晏梨的假名字。
晏梨起身去开门,只见赵彪脸上满是欣喜。
“赵大哥,怎么了?” “哦,是这样的。
刚刚收到我一朋友送来的信,我可能要去白沙城一趟。
但是几天就回,你们就在林州等我几天可行?” 他话说得急,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晏梨感觉应当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事,点头,“当然好。
” 这一路都承蒙他照顾,自然不会拒绝。
而且这几天一直在赶路,流萤的身体有些扛不住了,刚好也能休息休息。
听她答应,赵彪更是高兴,拍了拍她的肩,“那行,我一会儿收拾收拾就走,争取早去早回!” 说完,人转身疾步离开。
晏梨赶紧追出来,“赵大哥,不着急的,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再走吧。
” 人头也没回,摆摆手,“我带干粮就成。
” 话音落下,人便消失在楼梯口。
* 人泡进浴桶里,晏梨舒坦得叹了口气,脑子里放空,目光落在放在凳子上的衣服上,愣愣的,几度涣散又几度聚拢,最后在最上面的那小叶紫檀的手串上凝聚。
神识回拢。
静静看了会儿。
本想什么都不带走的,谁料醒来的时候,发现这个手串竟然还戴在自己手上,想了想,大概是忆妙没有给她取下。
不由自主,想起他把这个手串给她时的场景,竟然恍然生出一种隔世之感。
好像那都是上辈子发生的事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的确算是上辈子的事了。
算算时间,他应该已经平安回京了吧。
身体放松,人沉入水下,强行打断思绪。
* “啪”一声轻响,随着拿衣服的动作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
萧天凌低头。
只见地上躺着一个镶嵌着一颗红宝石的木匣。
看清的瞬间,怔住。
前年生日,她说要给他做一个寿桃,结果没有做出来,便把自己所有的珍藏抱到他面前,让他挑一个,算作补偿。
当时有人来访,她带着东西避到里间去,后来等他谈完,她已经蜷缩在床上睡着了。
不过听到他的脚步声,悠悠转醒,迷迷糊糊地还非要他挑一个。
他随手拿了一个。
在他知道每个盒子里装的都是什么的情况下。
现在看到这个东西,萧天凌半晌没有反应。
良久,弯腰捡起。
发现木匣子一角磕掉了一点漆,手忍不住不停摩挲,像是想要它恢复原状。
却无济于事。
轻轻掰开匣子上的锁扣,打开盖子,看到里面红绸托着的那支签,呼吸忽而不畅。
小心翼翼拿出来。
指腹轻轻摩挲着上面僧人一笔一划刻下的签文。
——“千里姻缘一线牵。
” 在看清的一瞬间,又看不清了。
记得她求到这支签的那天,一路兴冲冲地跑回来,因为太高兴还在书房门口摔了一跤。
手跟膝盖磕破皮,手里的签却完好无损,连一点地上的灰都没有碰到。
她说:“天凌,你看!我求到的签,大师说我们是天赐良缘!” 天赐良缘? 好像有什么一直压制的东西在这一瞬喷薄而出。
手蓦然收紧,薄薄的签深深扎进肉里,边缘渐渐染上一抹鲜红。
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一声极轻的呜咽。
* 傍晚,乌云团团,聚在天边,随着疾风卷着前蔓延,暮色沉沉。
整个楚王府都寂静无声。
迎霜院。
“公主,您不能进!”朔风着急伸手一路拦。
“你敢碰我试试!”沁宁扭头看他,厉声警告。
朔风只得往后退出一分,“公主,殿下说了不让任何人打扰,还望公主不要为难……” 朔风话没说完,人突然绕过他冲向主屋。
“公主……” 不过反应晚了半分,沁宁进了门。
一进去,酒气浓烈。
沁宁蓦然停下,顺着面前的酒坛子往里看。
风吹得屋子里的纱帐翻飞,没有点灯,昏暗处一个人靠着床坐在地上,单腿屈膝,一只手拎着酒坛子搭在床沿上,另一只手放在怀里,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低着头,痴痴看着。
他一身黑色,衣襟袖口的金绣在昏暗之中泛着诡异的光。
身边堆满了酒坛子,圆滚滚的酒坛子,有一刹那叫人想起骷髅。
而那个分明坐在地上的人竟像是坐在累累白骨之上。
毫无生气,行尸走肉般地坐着。
噬骨的寒意从脚心钻出来,沁宁嘴唇隐隐发白。
她从未见过他这样,哪怕是二哥出事的时候。
记得二哥走的那年是冬天,誉王府一百多口人命被斩首。
那一年上京下了很大的雪,到处白茫茫一片,但宫里的红梅却大片大片地开。
只是后来,父皇下令把红梅全砍了。
那个时候明明快到新年,上京城却陷入一种叫人难受的氛围之中,似乎就在一夜之间,连街边的小贩叫卖声都没有那么响亮了,每个人脸上的笑都像是工笔细描出来的,不浅一分不浓一分。
可是就算是那时候,他没有像现在这样。
忽然鼻酸。
而从她进来就没有看过她一眼的人顾自拎起手里的酒坛,仰头就往喉咙里灌。
看着他这恨不得把自己喝死的样子,沁宁喉间发紧,大步上前,一把抢过萧天凌手里的酒,“别喝了!” 忽然空落的手只是在半空顿了一瞬,没有抬头,没有说话,也没有打算去抢回来,只是默默伸向旁边还未开封的那些。
见状,沁宁气得先一步将边上的酒全踢了,倒的倒,碎的碎,满地狼藉。
双眼通红,“你是打算把自己喝死吗?!” 最开始那几天他把自己关在迎霜院不见人,后来终于出来,清理了一些人。
她以为他就这样放下了,却没有想到那只是开始。
是坠入深渊的开始。
就像好不容易从一个噩梦里惊醒却发现那一切不是梦。
他再次把自己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