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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甜,盐加不加无所谓,偶尔吃一次感觉也不错。
饭后,雁临问他要送出去的钱夹,“我再看一下。
” 陆修远拿给她。
雁临取出他的照片,当着他的面儿放进自己的钱夹。
照片中的陆修远,是陆博山随手拍的,却成了最得意的作品。
军绿套头衫、迷彩裤、军用鞋,席地坐在深秋枯黄的草地上,正与谁说笑着,笑得现出整洁的白牙,眼中似是落入了阳光碎芒。
这样的陆修远,实在好看得不像话。
雁临说:“明天让大军去拿照片,你自己选一张,要是都不好看,我再去拍。
” “不能够。
” 她就算坐在哪儿发懵,都会特别好看。
他并不是介意照片黑白与彩色的区别,而是打心底觉得,最早拿到的照片中的她、领证时的她,和她现在基本上是两个人,神韵完全不同。
陪陆修远到盥洗室刷牙洗脸,回到病床前,雁临说:“介不介意我量一下尺寸?” “想给我做衣服?” “有想法。
”想法还不少。
“别耽误正事。
” “不会。
”雁临取出针线包,拿出卷尺,立刻比量起来,生怕他反悔似的。
陆修远微笑着站在床前,由着她。
她身高刚好到他肩头,长发随意地用浅色手帕束着,面颊在粉色上衣映衬下,格外白皙通透。
“好了。
”雁临收起卷尺,找出小活页本,记下各个数据。
两边有些发丝滑落到她面颊,她随手捋一下,片刻后发丝又调皮地滑下,她不再理。
陆修远不自主地抬起手,手要碰到她发丝的时候,顿住。
雁临手里的笔也停下,微微抬眼,瞧着他的手指。
陆修远陷入了矛盾。
雁临长睫忽闪一下,唇角一牵,轻声说:“我知道你不敢。
” 不敢就不敢。
陆修远手指微动,要收回手。
雁临抬脸看着他,目光单纯,闪着好奇,“你是不是以为,碰我一下,我就会傻到赖你一辈子?” 他和她保持的距离,界限分明,总需要她往他跟前凑。
她不计较,但拿来跟他逗闷子,也不过分。
她赖谁一辈子,就是谁的幸运,但是,什么叫“傻到”赖他一辈子? 陆修远唇角上扬,自然而然地给她把头发别到耳后,同时另一手也抬起,动作一致。
随后,他双手捧住她巴掌大的小脸儿,细细端详。
雁临以为自己可以坦然,事实却因为他眼神中的笑意和炙热紧张起来,连呼吸都放到最轻。
女孩肌肤的细腻柔润,超出陆修远的想象。
他忍不住以拇指轻轻摩挲。
雁临抿了抿唇,脸红了,清灵灵的大眼睛看向别处,又转回来与他对视,探究着他的目光。
明明温柔似海,却又闪着灼热光火。
明明非常直接坦荡,偏又含着隐忍。
他喜欢她。
雁临非常清晰地看到、确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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