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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到了那边誊写出来……」 我身体仿佛不受控,不自觉地闭上眼睛。
等我被闹钟吵醒,在别墅的床上,应该是谢景行将我抱回来的。
我来不及多想,急忙收拾洗漱了一番,把自己弄得精精神神,漂漂亮亮地陪回到家的谢承钧吃饭。
他看我一眼又一眼。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感觉挺正常啊。
「看我做什么?我哪里不对吗?」 「你今天好像少了一些班味。
」 「……」 我暗自吐槽,狗一样的鼻子。
我打了个呵欠。
「我上班上累了,请了一段时间的假,等过段时间再去上班,等你以后上班了,班味比我还浓。
」 原文里,他可是把上班当生命的人,仿佛除了上班就没有其他的娱乐爱好。
哪怕是和别人去娱乐会所,他也是遗世独立盘串的那个…… 万幸,他现在正常得很。
会有想看的球赛,想看的电影,喜欢的漫画,珍藏的手办,喜爱的明星,也会吐槽国家大事,又为收到情书该如何礼貌回绝不伤害别人而苦恼。
他也会申请某天出去和朋友玩,也懂得和我报备。
他真得长成了不错的小孩,想来不会再是只知道上班挣钱砸钱的霸总。
谢承钧忙着高考。
而我忙着背诗。
谢景行每天都会给我发一首诗,让我背下来。
那些诗,很美。
他打印成册子,盯着我背。
「你肯定记不住我说的话,但我们可以读同一首诗。
」 我知道别离很难过,所以没反驳他,认认真真地背。
然而我边背边忘,我的脑子它现在好像不是我的脑子了…… 记得最牢固的只有一首女性诗人萨福的《暮色》: 晚星啊,你带回了被黎明驱散的一切 你带回了绵羊,带回了山羊,带回了孩子到母亲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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