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 血鬼群栖(十八)(3/3)

人命、自相残杀,一定也不好受……(不,并不会。

) 但这也不代表他们能眼睁睁地看着富江继续说出伤人的话,这样对彼此都太不公平了。

富江并不了解她突然哭个什么劲,一脸茫然地反问:“连自己的队友都能毫不留情地杀害,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吗?伤势复发了死掉反而是比较温柔的结果吧?” 她又想了想,恍然大悟:“噢……你们是想留下他处以私刑吗?也是,毕竟不能便宜了这种叛徒。

” 尽管她的这些话都是发自内心,而不是刻意的想要激怒谁——她对在场的人都并没有强烈的恶感,也是因为他们都从没有想过陷害她,更何况小人物也不值得她多关注,就连讨厌的心情她都懒得升起。

“为什么……”压抑着的少年音在不远处响起,几人看了过去才发现是灶门炭治郎几人站在门口。

“为什么一点都不难过呢?”炭治郎的声音中压抑着自己的愤怒与无力,即便整个事件都与他无关,却是在他身边发生的,他在不久之前还见过富江小姐,却没想到转眼就发生了这种事。

他最责怪的还是自己,明明鼻子那么好使不是吗?善逸说听见兵戈相交的声音时他还以为是其他的鬼杀队剑士在对练,他闻到血腥味的时候也以为是有新的剑士受伤被运来了蝴蝶屋,或者哪个不注意的崩开了伤口。

直到血腥味越来越浓郁,炭治郎才意识到了不对劲,到达距离屋子没几步路的庭院时,一切都晚了。

归根结底还是怨他想着既然是在蝴蝶屋,也没有闻到鬼的味道,就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情。

如果他能早一点发觉……这样自相残杀的惨景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炭治郎紧紧地握着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了肉里,带出了一串串血珠他也不在意。

在场没有一个人的心情会不复杂,毕竟他们都在蝴蝶屋,却对身边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蜜璃身为恋柱,责任感也更强,她紧紧地咬着下嘴唇,压抑着自己的泪意。

“他们是为了争抢在你面前露面的机会才打起来的呀。

”一位护理人员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看到同室操戈的复杂心情,痛哭出声,大声嘶吼道:“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也不难过呢?” 他们也并不是真的责怪富江,谁都不知道富江曾经说过的那番话,更何况即便富江那么说了,真正做出决定的也是那些剑士,只是…… 觉得她冷酷的不像是一个人类。

富江依旧没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即便察觉到了不妙,却也无法弥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与他们之间仿佛被人为划下了一道鸿沟,她茫然地问:“为什么要难过?这是他们自己无能才没能活下来不是吗?如果他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背叛同伴,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呀?” 话一出口,在场的所有人都寒了心,感到难以置信,原本对她还很有好感的蜜璃和炭治郎也用极其陌生又无神的眼光看着她。

气氛降至冰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我当大佬的那些年

一句话文案: 被迫成为大佬其实我真的是个正常人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我是大佬 江奕奕一朝穿越,发现自己穿越进单机求生游戏,全名《星狱风云》,别名《玩家花式送死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以高难度,高死亡率以及NPC超强著称。 如果游戏变成真人版,怕不是活不过半小时? 江奕奕心里一凉,在玩家操纵的游戏角色和路人甲之间,果断选择了路人甲,却未料就此开启了被动成为大佬的日常。 阅读提醒: 1.金手指大开,从开/

替身结束后他后悔了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穿成苦情女主的渣A老妈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反派之神的男人[快穿]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地府大佬在娱乐圈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随身英雄杀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