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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有第二个司机,他本想自己开车过去的,但是一看这个时间点,路上肯定堵得要命,想着东西也不重,便去坐地铁了。
从地铁出来,应明轩看了看时间,马上要十二点了,到霍天城的公司时间应该刚刚好。
结果他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发现霍天城那边之前发了条消息,说会议要延迟十五分钟,让他晚些再过来。
应明轩回了个OK,然后看了看这边的沿街商铺,朝一家花店走去。
既然得消磨一下时间,那就顺便再给霍天城带束花吧。
论艺术审美,应明轩可就甩了霍天城不知道多少个档次了,只不过让他有些纳闷的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他怎么搭,都搭不出昨天霍天城送给自己的那束的那种感觉。
自己选的好看是好看,让谁来说都是很客观的漂亮,但是就是缺了那种感觉。
搞艺术的人尤其注重“感觉”,因为他们并不是简单的追求美丽,而是更侧重于“感觉的表达”。
应明轩磨磨蹭蹭十几分钟,最终气闷地选择包了一束小小的洋甘菊,点缀了几支蕾丝花,安慰自己大道至简。
但是别说,包好之后,简单的小花居然也有了几分别样的感觉。
应明轩提着餐包,手里拿着花,心情很是不错的就去霍天城的公司大楼,负责给他引路的秘书一早就等在下面,笑容满面的引这位爷上楼。
关于应明轩之前跟霍飞章交往过的事情,这边的人几乎都不知道,毕竟谁会在乎老总的弟弟的男朋友是谁,那也太闲了,也就是现在应明轩要跟霍天城结婚举办婚礼了,他在霍天城这边的圈子里才算是留下了个熟脸。
就在他等着秘书按电梯的时候,突然看到公司门口一阵骚动,一个熟悉的人影在几个人的纠缠下大步走了过来。
应明轩捏着花束的手紧了紧,怔怔地看着这个形容憔悴的人:“霍飞章” 第27章夸我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看着手里提着餐包拿着花束的应明轩。
而应明轩在看着霍飞章。
他从来没见过霍飞章这么狼狈的样子,霍二少这个人向来是比较体面又骚包的,但是现在霍天城比他们当初分开的时候瘦了一圈,憔悴得不象话,衣服也皱巴巴的,几乎要让他认不出来。
还在一边努力拦住霍飞章,一边用手机疯狂给霍天城发消息的助理看见站在电梯门口的应明轩的时候,脸上顿时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霍总交给他的任务,可以说是完败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从两个小时之前就开始给霍总发消息说霍飞章自己跑回来了,霍总却一直没有回复,连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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