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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过眼云烟,离得远便听不见了。
魏澜赶车来到了他的一处田庄。
几百亩的良田都是他的。
阿秀不许他告诉孩子们,装得越穷才越好。
苞谷的秧苗划脸,三个孩子都细皮嫩肉的,阿秀怕孩子们割破脸流血,挑了一块儿红薯地。
阿秀安排魏澜、魏明珠扯开红薯藤再用大镐将红薯挖出来,魏明楷、魏明榉负责将出土的红薯抱到篮子里。
魏澜、魏明珠默默服从。
魏明楷凤眼转转,问阿秀:“娘做什么?” 阿秀双手叉腰:“娘监督你们干活儿,谁敢偷懒今天就不许他吃饭。
” 魏明楷明白了。
等魏澜刨出一溜圆圆大大的红薯,魏明楷抢着抱起一个,可是大红薯好重啊,魏明楷抱着走了会儿就不想干了,丢下红薯跑到娘亲身边,仰头商量道:“娘,咱们换,你抱红薯,我监督你干活儿!” 风将小家伙的话送到魏澜耳边,魏澜一边刨红薯,一边笑了。
阿秀毫不留情地戳了戳儿子的脑袋瓜:“才抱一个你就嫌累了?当年我捡一天的红薯都没喊过累,少偷懒,快去干活,你看明榉多能干!” 魏明楷回头,看见魏明榉一手抓着一根红薯须,提着两个大红薯走到了篮子旁边。
这下子,魏明榉的篮子里就有两个红薯了。
“大伯母,我最听你话了!”放好红薯,魏明榉还朝阿秀邀功道。
阿秀笑道:“嗯,大伯母都看见了,中午给明榉吃鸡腿!” 魏明榉更高兴了,继续去抱红薯。
阿秀看向还抓着她裙子撒娇的亲儿子。
魏明楷咬咬小嘴唇,不甘落后地去抱红薯了。
阿秀拍拍手坐在地边,看着老老实实干活的魏家四男,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当真英明。
忙了一上午,中午的时候要回府吃午饭了。
魏明榉、魏明楷出了不少力气,坐上骡车后伴随着骡车规律的晃动,两个小家伙没多久就睡着了。
阿秀抱的是魏明榉,小家伙长得像魏家人,漂亮的凤眼长长的睫毛,与魏明楷一看就是兄弟。
魏沉、宋清雅都很讨厌,魏明榉很可爱。
阿秀拿出帕子,帮魏明榉擦了擦汗。
魏明珠抱着魏明楷坐在旁边,见阿秀对二房的孩子都那么温柔,魏明珠既觉得阿秀好,又有一点吃味儿。
就在这时,阿秀抬头看过来,然后也帮熟睡的魏明楷擦了擦汗。
魏明珠垂着睫毛,底下便是弟弟胖乎乎的脸蛋。
魏明珠想到了自己五岁的时候,那时候阿秀刚嫁过来,他也还小,如果他早喊阿秀娘,早就可以像弟弟这样朝阿秀撒娇了。
可惜那时候他不懂事,明明喜欢阿秀非要装不喜欢,现在懂事了,人大了,不可以再像小孩子—— 一条浅紫色的帕子忽然从眼前掠过,轻轻按到了他额头上。
“明珠今天挖了六条垅,比你大舅小时候还厉害呢。
” 阿秀一边替魏明珠擦汗,一边柔柔地道。
魏明珠便一点都不羡慕弟弟了。
因为娘亲对他同样好。
马车回到了魏家的五进宅子。
三个小的去后面洗澡了,阿秀跟着魏澜进了房间。
阿秀上午没做什么力气活儿,魏澜闷头刨了一地红薯,阿秀体贴他,进屋先给魏澜倒茶喝。
魏澜喝了茶,抬起凤眸看她,然后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脸。
阿秀疑惑:“怎么了?” 魏澜淡淡道:“有汗。
” 他比孩子们更辛苦,凭什么她只心疼孩子们不心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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