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衣服没了,男孩把被单往身上一缠,下吊床,蹲在小河边洗脸,把脸上的榴莲肉都洗掉,银白色的头发前额沾湿了少许。
洗好后,他依旧没有起身,蹲在岸边盯着小河里看,蠢蠢欲动的,明显一副想要抓鱼吃的样子。
“不可以抓鱼。
”在男孩付出行动前,我严肃的开口道。
“不会一定要我吃那个吧?!”男孩扭头看我,满脸惊悚,大眼睛满是嫌弃的瞥一眼榴莲。
“不爱吃榴莲可以吃其他的,不能抓鱼吃,也不能抓兔子。
” “我肚子饿了,吃肉才有力气。
”男孩抗议道。
“我的鼻子构造跟人类不一样,肉类食物在我闻起来只有一股尸臭味,如果烤鱼烤肉,会熏到我。
” 男孩无言以对好半晌,又大又圆的眼睛不敢置信看着我,完全无法想象对肉类食物只能闻到尸臭味是种什么感受。
“……所以你只能吃水果?”男孩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似乎领悟了什么。
“也不是,反正我不能吃肉。
闻起来是尸臭味,吃起来是腐烂的味道,根本无法下咽。
”我语气恹恹的。
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我实验过。
起先不懂妖精为什么不吃肉,或许大环境如此,所以养成了不吃肉的习惯,想象一下追着野兔子跑想要吃口肉的时候,野兔子突然开口说话对自己哭着求饶那种画面,根本下不了手啊。
整天吃素,就算我口味偏向清淡不怎么爱吃肉类,吃素一吃就是几十年,我想念肉的味道想的不得了,妖精王国里没有肉类食物,就连动物的尸体我都没有见过,更别说偷偷烤肉吃,某次终于给我找到一个机会,去海边玩的时候发现好多鱼搁滩挂掉了。
虽然闻着一股臭味,但鱼本来就是有一股腥臭味的嘛,或许是这个世界的鱼气味更加浓重。
当我满怀期待的烤起鱼肉,却发现难闻的臭味越来越浓,熏得我想逃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但是中途放弃我又感到不甘心,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咬了一口鱼肉,当场吐了,腐烂的味道直冲天灵盖啊,即使吐了依旧能感觉到口腔里残留的腐烂味,吐得差点虚脱,回去后还生病了,发起低烧。
知道我偷偷尝了一口烤鱼肉,比我年长的王族妖精都给气乐了,等我病好了,把我关起来讲了一通为什么妖精族不吃肉的原因。
黑历史不堪回首啊。
男孩叹气,放弃了抓鱼的想法,坐到我对面,低头看面前的榴莲。
似乎做了很多心理建设,挣扎再挣扎,终于下定决心,狠狠咽了咽口水,伸手抓起榴莲上放着的干净木勺,挖了一块肉,送到嘴边时,停顿了一下,视死如归般一勺子塞到嘴里,沉默…… “呃……甜的?”男孩很惊讶。
“就是甜的。
”我说道。
本来想弄点其他水果的,既然男孩自己要吃榴莲,那就算了。
吃了两三口,男孩放下木勺,一副完全没法勉强自己的表情,“抱歉,我实在是……” “哦。
”我淡然的应了一声,将半个瓜往他的方向推了推示意,这是我白天吃剩下的,另外半个我吃掉了。
“……”男孩有点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此生尘缘早已尽,我本尘世一仙凡。起于微末傲红尘,修得《蜉蝣》忘江湖。 PS:大概就是,仙侠和种田结合。一名少年无意打开灵台,识海发现方寸灵山。从此种仙稻,养灵药,开洞府,开辟一片桃源仙境,踏上修仙之路。 /
顾清有个秘密,他要吃掉那个人的信息素才能活下去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不管那个人多冷淡,他都跟在那个人后面,默默当他的跟班,只为收集一点信息素救命。 直到顾清研究出来代替那个人信息素的药品,虽然有点副作用,但可以忍。 而霍舟忽然发现,他身后的跟屁虫omega不见了,再也不出现在他面前。 霍舟笑,看他能坚持多久,顾清爱自己到骨子里,还会走? 最后顾清被人在学校门前表白,霍舟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戚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男主的嫂嫂 一个在亡夫头七爬墙,最后被男主弄死的狐狸精寡嫂。 对上男主阴冷的目光,戚柒眼前一晕,觉得自己可能活不过下一章了! ****** 起初, 裴靖留着那狐狸精寡嫂的命,无非是为了让她死得更惨; 后来, 啧,真香。 cp:外表妖艳内心纯情小可爱女主vs外表禁欲假正直内心腹黑偏执病娇男主 阅读提示: 1、女主是美食+手工达人,一切都是设定,谢绝考据。 2、女主美/
柏易身为人生赢家,年轻有为,八面玲珑,因为意外绑定了拯救反派系统。 反派各有不同,阴鸷、狠毒、偏激、暴虐、凶残却有一点相同 都想占有他。 反派: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可以成为一个正常人。 如果你离开我,我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没有你的世界? 你是我唯一的光,我荒芜世界里的玫瑰。 表面温柔内里冷漠理智受X人格缺陷攻 攻是一个人 请勿指导写作,谢绝无理KY /
身怀巫医传承系统,拥有惊世医术,人鬼妖神个个能医! 定神香,能宁心安神,增强记忆力和思维活力,一盒一万绝不打折! 养容丹,能让青春常驻,美肤养颜,十万块钱一颗,限量供应欲购从速! /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本文情节流畅,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