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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璋起身,面无表情地盯着地上的人,随后抬手,从怀里掏出了张干净帕子。
“公子擦擦手吧。
” 他侧头看向沈眠,眼神里还带着没褪去的寒意,语气却很柔和:“这家的梨子看着不错,您要不要尝尝?” 沈眠不想吃梨。
他现在想抄家。
三年前的那一战,小说里只有寥寥数笔,但就是这样,沈眠也能从中窥见当时战场的残酷。
这人在京城过着安稳日子,每日流连酒楼赌坊。
用自己爹贪污来的钱过着醉生梦死一掷千金的生活,若不是事情败露了,他甚至有可能在张尚书的运作下,走到朝堂,爬到高位。
就这,还敢大言不惭地侮辱守关将士。
他的十八岁,身边是安稳,是繁华,而陆璋的十八岁,四周却只有火与血。
若是朝廷的粮草再及时些,那场仗根本就不可能打得那么惨。
陆璋静静地看着沈眠。
他脑子里忽然十分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年幼时见过的一只猫。
被养得干干净净的白猫眼睛蓝汪汪的,看着很可爱,每天不是去河边抓鱼玩儿水,就是趴在家里那条黄狗的脑袋上咬狗耳朵、踹狗脑袋。
看上去很会欺负狗。
但就是这样的小猫,却在那条狗被兰鞮人揪住后颈往外拖的时候,想也不想地扑上去,死死咬住了兰鞮人的脸。
陆璋又开始摸他腰间的那枚玉佩了。
沈眠用眼角去扫陆璋的表情。
陆爱卿看上去心情不太好。
他也不太会安慰人,这么办…… 让陆爱卿把地上这狗东西打一顿出气? 木樨安静地站在一边,悄悄摸了下身上的匕首。
她就说,刚才就应该把这东西的舌头割了。
* 张尚书刚刚回府,一杯热茶还没喝完,管家就把惊慌失措的小厮带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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