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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眼。
这是她用多少昂贵保养品,都保养不到的地步。
林思思十八岁,正是青春期,脸上长了不少青春痘,以前小不懂事,经常用手挤,导致皮肤越来越差。
以前她就很疑惑,为什么同样是一家人,哥哥弟弟他们从小皮肤都比自己的好,哥哥皮肤虽然黑,但是不管他怎么造,都没有毛孔,五官也是十分好看。
两个弟弟更是小时候白嫩嫩的,漂亮的不得了,那会儿她还认为,自己长得漂亮是有原因的,毕竟家里人五官都好。
所以她也是村里最好看的女生。
可到了城里才知道,自己这点好看实在是不值一提。
特别是在林思思看见司念的时候,她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她才知道,所谓基因到底多强大。
本以为司念在村子里待一段时间,肯定就和大家一样灰头土脸了。
谁知道再见面还是这么光鲜亮丽。
反倒是自己这精心打扮,花枝招展的模样有些用力过度了。
让她有一种精致的丑陋感。
林思思将这一切都怪罪到司念身上。
她想,要不是因为司念抢走了自己十八年的人生,自己或许也和她一样,又白又漂亮。
也不至于这么费力的打扮了,还比不过她。
看到司念,司父司母脸色阴沉沉的。
还以为司念是找林家让他们退婚来了。
当即就没有好脸。
本来他们没把司念送到林家而是司家,就是打算让司念和女儿订婚的男人赶紧结婚,这样司念就是已婚人士,不仅帮女儿解决了乡下婚姻的问题,日后也不能再破坏女儿和傅家的婚姻。
这会儿看她出现在这里,又想起女儿说她把工作卖了钱,可能想回城,自然而然的以为司念就是来商议退婚的。
当即呵斥道:“你不是已经答应了我们要结婚吗,怎么跑了回来,你难不成以为退了婚就能回城里面,破坏我们思思和傅炀的婚礼是不是!” 说到这,张翠梅厌恶地看向司念,“这些年我们将你养大,已经仁至义尽了!思思的未婚夫,你别痴心妄想了!” 司念抬起眸光,又黑又长的睫毛下,眸光深邃似黑潭。
林思思的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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