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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隋洋来了,带着一束鲜花,精神不错,胜利者的姿态。
“医生说,你今天就可以出院了。
饿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飘云,你想吃什么?”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肥牛火锅,去老锦记吧,我想吃他们家的油炸豆皮。
”飘云脱下病服,换回自己的衣服。
隋洋停了一下,回头看到她□的后背,黑色的肩带映着雪白的皮肤,漂亮的蝴蝶骨,他记得她肩胛中间有颗小小的黑痣。
以前亲热的时候,他每次从后面抱着她,就喜欢用舌尖添她那里,微微突起的一个小黑点,就成了他所有激情所在。
没错,他忘不了。
回忆在这里戛然而止,隋洋走过去,将她纤细的身子抱在怀里,滚烫的嘴唇印在肩部那弧柔滑的曲线上。
从秀美的肩头,到纤细的颈项。
那弯诱惑的弧,隐藏着一个女子的秘密。
浅了,便是臃肿肥胖。
深了,就是瘦骨嶙峋。
飘云的那弘湖水,幽幽低回着,深浅得恰到好处。
“亲爱的,你真美。
”隋洋深深的喟叹着。
飘云转身看着他迷乱的眼睛,笑了笑:“不是说出去吃饭吗?怎么不走?我都饿了。
” “嗯,马上就去。
”隋洋宠溺的笑着,飘云以前就不经饿,他知道的。
这家火锅城的东西还是那么好吃,牛羊肉鲜嫩可口,豆皮酥脆,酱料地道,鱼丸弹性十足。
只是,肉比以前贵了。
隋洋今天很高兴,叫了满满一桌子菜,还有飘云最喜欢的北京小吃“驴打滚”。
飘云低头吃菜,隋洋坐在她旁边。
他给她夹什么,她就吃什么。
夹多少,她就吃多少。
听话极了。
隋洋看得有点难受。
这是他想要的结果,真正得到了。
他又不知道,让她这个样子究竟好还是不好? 可转念一想,反正来日方长,她总不能消极抵抗他一辈子。
这是他要用一生来爱着的女人,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疼她,爱她,珍惜她。
滴水还能穿石,愚公还能移山,他就不相信,征服她比征服一座山还难。
“医生说,你的胃以前有过穿孔,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把剥好的虾,放进她碗里。
飘云把虾放进嘴里,淡淡的说:“小时候,有一次我爸喝醉了,被他打的。
” 隋洋有些激动,手一伸,就把人搂进怀里:“亲爱的,以后我决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 飘云看着他西装上的纽扣,低声说:“隋洋,让我去看看他。
” 隋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摘下了她手上的那枚钻戒,扔到地上:“那你要答应我,等我们结婚后,你不能再见他。
” 隋洋漂亮的嘴唇吻上飘云的时候,给她带上了另一枚戒指,钻石的颗粒依旧很大,只是冰冷的触感,让人生绝望。
第二天的天气不错,飘云很早起来,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汤汁浓厚的京烧牛肉,皮酥肉香的红焖猪蹄,还有飘云最拿手的糖醋排骨,都是龙天佑的最爱。
一样样的做好,装进漂亮的陶瓷餐盒里。
他从来都给她最好的东西,她也要给他最好的。
还记得以前做饭的时候,只要龙天佑在,他就喜欢围在她身边扯东扯西。
他说,最喜欢看她系着围裙炒菜熬汤的样子,很温暖,让他有家的感觉。
飘云还笑着问他,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事冷,冷不死爱。
江湖大,大不过家。
有家,何处是天涯? 他就抱着她,贴在她耳边温柔的说,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天涯。
一字一句,犹言在耳。
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他为她改变了他的世界,她却毁掉了他的世界。
她是应该赔给他。
既然她能为亲人出卖自己一次,为什么不能为她爱的男人出卖自己第二次? 是的,她应该这么做的,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想到天佑见到她的样子,见到她站在隋洋身边悲伤痛苦的表情,飘云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可是,她必须去见他。
把她的决定告诉他,他们究竟是劳燕分飞,还是同归于尽,她该给他一个交代的。
不是吗? 见面的地方并不陌生,是飘云来过无数次的那一间,只是……要见的人换了。
龙天佑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挂着脚镣。
还是临走时那身黑衣,精神很好,冷如寒星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她。
只是胡子两天没刮,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茬,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看到眼前的两个人,没什么震动,一声不响的坐下来,凌厉的双眼在锁链的摩擦声中,让人联想到被猎户套住的狼,稍有不慎,就会扑过来撕裂你的喉咙。
飘云坐在椅子上微笑,她不该担心他在这里过得不好,她应该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折损不了他凌人的气势。
就好比现在,衣冠楚楚的隋洋,在这间屋子里只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摆设,是一个不被重视的存在。
有龙天佑的地方,他就是永远的配角。
飘云把餐盒放在桌上,一个一个打开,龙天佑二话没说,拿起来筷子就吃,吃得很香,大约真的饿坏了。
他的胃口是被飘云惯刁了,除了她做的饭菜,吃什么都不香。
隋洋有些紧张,不是因为做了亏心事,而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好不容易见了面,却一句话都不说。
猪蹄很好吃,皮酥肉烂,入口即化。
龙天佑干脆把筷子扔了,抓起一只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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