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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安略斯……呃打球。
” 要在短时间内编出一个借口来并不容易,莳晏很少撒谎,主要是因为他平日里也没什么非撒谎的事情不可。
因此他刚刚说话的时候打了个磕绊。
江浔听了,在床上翻了个身,沉默地把脸靠着看不见莳晏的另一边,他手指绞着被子,过了很久才问道:“你,你总是和他打球呀。
” 莳晏:“他打得最好,我不和他打和谁打?而且他的精神体小伯可以去捡球。
”他们还少要了一个捡球的球童。
江浔不会这项运动,他身板小,扛不起这经过几代改良的棍棒式球类运动。
江浔转过身来,看着莳晏。
“那你、你明天和我一起去竞技场好不好?你到现在一场都没有打,不怕这课程修不完么?我、我陪你……” 江浔的声音又不自觉带了一点撒娇,莳晏耳朵一痒,耳朵眼里像灌了桂花蜜,他觉得江浔又变成了一只小狗,正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自己,软绵绵地发出讨好地汪汪声。
但是“不行。
” 小狗的眼睛伤心地垂了下来,发出一点失望的呜咽声。
莳晏有点于心不忍,带着点哄补充道:“我又不会毕不了业。
而且是最近安略斯总让我和他打球,他几周后要出去比赛了。
” 假的,安略斯作为棍球类社员,又不是不能找他的队友。
而且安略斯很不满莳晏每一次和自己打球的时候,都会压榨他精神体的行为,他心疼小伯,小狗嘴都叼球叼疼了。
莳晏找的理由并没有让江浔满意,甚至让他心情更坏了。
唯一安慰的地方应该是安略斯会走这个消息。
江浔发现自己现在好像一个求索甚多的饕餮。
他不能越来越无法忍受莳晏的目光投射向别人。
他的占有欲越来越强烈。
他像一只织蛛丝的蜘蛛,耐心而执着地织着网,想用他的好和温柔把自己看中的、喜欢的猎物包裹起来。
晚上江浔沉沉地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凯尔斯的模样。
吓了他一大跳。
*** 江浔因为这几天做了奇怪的梦,一直有点没精打采。
所以他上线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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