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2章 七零小福女13(3/3)

抽中了签条,那人才被送到了他们家,想来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谢长征上去的时候,苗大山还愣了一下,因为谢长征还没有真正和谢家分家,按理苗凤妹既然上来抽签了,谢长征就不必再上来了。

可他的呆愣也是一时的,苗大山很快反应过来,又往箱子里丢了一张空白的纸条。

台下原本还在为自家可能会抽到狼崽子心烦意乱的村人也注意到了这一幕,转移了一些焦点,指着谢家人窸窸窣窣议论起来。

“是我。

” 谢长征打开字条,上面一个歪歪扭扭的“中”字格外醒目,这让他的眉头微皱。

他看向那个被捆绑的孩子,作为军人,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此时的戒备姿态,别看对方蜷缩着,实际上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处于紧绷状态,随时准备进攻,这显然是他在野外生存多年来自发锻炼出来的,当然,也可能和那个养大他的母兽有关。

这个孩子身上,只看得到兽性,对于他现在看到的一切,他都是带有戒备和攻击态度的,现在他的腿伤未好,家里又只有春秀和阿芜两个女人,他实在不放心将这个孩子养在身边。

“不算不算,我这纸条上没字呢,我儿子抽的那张怎么能算数呢。

” 苗凤妹一把拽过谢长征手里的字条,直接将它撕碎,然后吞进肚子里,一副无赖相。

谢长征见状眼神微闪,或许养了那个男孩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啊。

“签条是你家老三抽到的,自然不能不算,再说了,你不是准备将老三分出去吗,正好他养了这个孩子,也与你无关。

” 苗大山看到谢长征点头,当即将心放到肚子里,对于苗凤妹的态度自然也无比果决了。

“苗凤妹,你赶紧下去,这可是公社下发的任务,你再给我捣蛋,我可就不客气了。

”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苗大山觉得苗凤妹的做法也是给他没脸,说话自然也不会客气。

而村里其他人见麻烦甩到了谢长征身上,自然不愿意这个麻烦再被甩回来,纷纷响应苗大山的话,苗凤妹的反驳声全被那些声音压下。

“你要跟我回家吗?” 边上的声音太过吵闹,那个狼崽子显得有些焦躁,挣扎绳索的动作加大了,皮肤上被磨出一道道血痕,他居然也不觉得痛。

阿芜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那个孩子的身边,所有人都忌惮那个少年,可不知道为什么,阿芜却觉得那个少年让人觉得亲近,而且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她,对方不会伤害她。

不过为了不让她娘担心,阿芜还是站在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上,伸出手,慢慢朝那个男孩靠近,只要对方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她就能飞快跑开。

阿芜的皮肤养了一段时间了,可依旧称不上白,黑黑瘦瘦的模样,只比那个被泥垢遮盖看不出长相的狼崽子强上一些。

可神奇的是,在她靠近后,原本焦躁的狼崽子居然渐渐安静了下来,就在阿芜举地手酸,正要把手收回去的时候,那个狼崽子小心翼翼地挪了挪脚步,犹豫了好半晌后,将脑袋凑到阿芜的手掌心,轻轻叫了一声:“嗷——” 缱绻温顺,就跟训养好的小狗崽一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我当大佬的那些年

一句话文案: 被迫成为大佬其实我真的是个正常人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我是大佬 江奕奕一朝穿越,发现自己穿越进单机求生游戏,全名《星狱风云》,别名《玩家花式送死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以高难度,高死亡率以及NPC超强著称。 如果游戏变成真人版,怕不是活不过半小时? 江奕奕心里一凉,在玩家操纵的游戏角色和路人甲之间,果断选择了路人甲,却未料就此开启了被动成为大佬的日常。 阅读提醒: 1.金手指大开,从开/

替身结束后他后悔了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穿成苦情女主的渣A老妈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反派之神的男人[快穿]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地府大佬在娱乐圈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无上真身(道尽轮回)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