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了,现在他只想窝在郑先生家的地毯上,开着落地灯,看看自己喜欢的电影或者书,如果窗外再能下场雨就更好了,想想就觉得惬意。
郑宇任凭宋南清在家就这样无所事事了三天,每天下班回家,宋南清都会乖乖跪在门口叼着拖鞋迎接自己。
到了第四天晚上,宋南清趴在地毯上抱着郑宇的脚舔的正欢,头顶突然传来郑宇的声音,“明天带你出去露营。
” 第二天一早送南清拖着收拾好的行李上了车,随行的还有赵锐克和闫琛,卢卡斯前段时间和朋友一起开了个艺术工作室,最近都在盯装修,没空一起。
宋南清很少见到赵锐克不穿正装的时候,今天的他身着咖色休闲装倒是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一截,闫琛则是一身军绿色工装,拉低拉链露出了小麦色紧实的胸肌。
他注意到闫琛脖子上和自己一样系着一条皮质项圈,只不过闫琛的比自己的粗的多,这项圈戴在他身上并不违和,倒添了几分野性,就像是真的给大型犬用的,只是性质肯定和自己的不同,八成是用作装饰。
闫琛也发现了宋南清注视,两人有很短的目光交汇,但都没说什么。
宋南清发现只要闫琛在的时候赵锐克就不开车,三个小时的车程,闫琛一口气开过去,赵锐克就靠在副驾驶看风景,对于闫琛主动找的话题,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看不出心情起伏。
第十七章:“是吗,我看看有多痒” ##第17章 郑宇选的露营地距离巴黎并不是太远,是诺曼底着名海边徒步线gr21,考虑到宋南清是第一次露营,这条线的路况很好,基本没什么起伏,一路上拿补给也很方便。
到达目的地时已经临近中午,闫琛不愧是雇佣兵出身,跳下车,三下五除二就搭好了帐篷,赵锐克则是取出腌制好的肉和蔬菜在一旁试着点燃烧烤架。
宋南清是典型的又想亲近大自然又怕虫怕湿,所以就只坐在车里开着窗户往外看。
吃烧烤的时候闫琛还是一如既往的健谈,给宋南清讲了很多他以前野外生存的故事,宋南清听的津津有味,烤串上的炭火印搞得嘴巴两边一道一道的,像只花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元素潮汐的低谷渐渐远去,上古精灵的光辉也消逝隐退。 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前有豺狼人围堵,后有兽人回归。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所有的种族都在奋起拼搏,一个又一个新兴种族开始登上这片舞台。 面对这个大争之世,苏伦带着《帝国崛起》辅助系统来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顾箐箐出生豪门,嫁入豪门,生下豪门继承人。 丈夫尊敬,儿子孝顺,兄弟出息,人生堪称顶流贵妇模范,过得光风无限。 这只是在外人眼里的顾箐箐。 实际上,顾箐箐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夫妻关系冷淡,母子关系僵硬,姐弟间更是一见就吵架,人生处处不顺。 前天刚冲儿子的草根女友甩完支票,第二天醒来,她缩小成了三岁奶娃娃。 得知消息的丈夫,儿子,兄弟们赶回家,齐齐围住沙发上抱着毛绒熊的粉嫩小团子,沉默了。/
金仆姑是箭名。以鹫翎为翼,箭身特长,射程特远,剑敌力特强第一次出现于文字记载是左传-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然而在一般江湖武林健雄豪士们的心目中,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却不如此简单它象征着死亡,代表着正义。它!也是一个难解的谜。金仆姑惊传江湖只是两年来的事,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它一样,在短短的岁月中,造成如许的轰动。总共有十六个人丧生于这支长箭之下!其中十二个是闻名江湖绿林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