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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千仁出发去美国,黎璃被母亲拖着到虹桥机场送行。
她痛恨柳千仁,但那些夹在参考书中的刻纸让人无法忽略,说不清楚对他到底抱有何种感觉,黎璃当起了鸵鸟。
柳千仁在家整理行装,把考进大学之前的书都卖掉了,她看到自己还给他的参考书也在其中。
黎璃的心猛然悸动了一下,持续地痛了几秒钟。
他离开前一夜,黎璃从市场调查公司打工回家,在楼下看到柳千仁寂寞地抽着烟。
距离十米,她停下脚步。
夏日燠热的夜晚,无风之夜,她仿佛是从黏稠的水里出来,全身上下都黏糊糊的,一心想着赶快上楼洗澡。
柳千仁手指间一星微芒,在夜幕里橘红色轻轻跃动,有一丝迷离的孤寂。
他和她,隔着十米互相凝望,最终无话可说。
黎璃转身上楼,而他继续在楼下抽烟。
她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恍恍惚惚想起柳家父子都不抽烟。
黎璃摇摇头,把怪异感觉甩到脑后。
她拍拍脸命令自己清醒&mdash&mdash她一定是疯了才会在意柳千仁。
在机场黎璃头一次看到柳千仁的母亲,一个气质高贵的美丽女子。
据说儿子像妈,从他的外表也能推测其母必定是个美人。
她不但外表出色,声音也极为动听,说话语调慢悠悠的,知书识礼的大家闺秀风范。
黎璃客观公正地评价:不管从哪方面看,还是柳千仁的母亲和柳之贤比较般配。
许是这并非她一个人的感想,黎璃发现自己母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然后柳之贤仿似无意握住了黎美晴的手,握得很紧,让旁观者也莫名放下了心。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柳之贤是爱上母亲的哪一点,身为黎美晴的女儿,竟然荒谬地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但看到这一幕黎璃释然了。
柳千仁也看到了,嘴角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他没有和黎璃告别,只是隔着送行的亲人望了她一眼。
这一瞥太快,黎璃根本抓不住他眼底的情绪。
波音747升上高空,柳千仁离开这个城市。
她望着头顶掠过的银色飞机,仿佛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鸟。
离别了,还会不会回来? 九月开学,黎璃大学三年级。
裴尚轩在暑假里请她出去吃饭,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黎璃。
并不是那天在茶坊看到的漂亮女孩,他又换了一个。
她记得有一年四月,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裴尚轩拍着她的肩膀霸道地说:&ldquo黎璃,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rdquo 黎璃含蓄地微笑,有礼貌地和他的女友寒暄聊天,心里颇为嘲讽地想:他喜欢的人太多,她来不及跟上他的速度。
也许他早已忘记这句话,而她却记着每一个瞬间,不管是幸福的还是心碎的。
二〇〇五年,柳千仁狠狠揍了裴尚轩一拳,轻蔑地评价:&ldquo&lsquo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rsquo这是我听过最残忍的话。
&rdquo 裴尚轩的嘴角流血了,眼前浮起黎璃嘴唇上殷红的血迹,触目惊心。
他浪费了太多时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决心收回他爱她的权利。
在一九九七年,裴尚轩搂着黎璃的肩膀介绍给自己的女友,&ldquo黎璃,我的死党。
&rdquo 女孩名叫岑雯雯,有一双动人的眼睛。
不只清澈明亮,视力更是好得出奇:。
黎璃戴着隐形眼镜,还没她看得清楚。
她拉着黎璃的手,咯咯笑着说:&ldquo尚轩经常提起你,百闻不如一见啊。
&rdquo 什么意思?黎璃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岑雯雯笑容甜美,说话语速很快,经常跳跃性思维。
上一个话题还没结束,她已迫不及待转了另一个。
黎璃对这个女孩讨厌不起来,他以前的女朋友中不乏矫揉造作或趾高气扬者,难得碰到这样爽朗大方的。
趁着她去洗手间,黎璃斜睨着裴尚轩,云淡风轻道:&ldquo笨蛋,就选她吧。
&rdquo 他一味笑,不置可否。
岑雯雯从洗手间回来,他们跳过了这个话题。
离开红茶坊,一行三人去吃火锅。
热气腾腾的酸菜鱼头锅底端上来,他涮的第一筷羊肉夹给了自己女友,无端让黎璃联想到很多年以前小舅舅夹给严丽明的鸡翅膀。
&ldquo丫头,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rdquo他勾起嘴角,酷酷地说。
这就是女朋友和死党的区别。
裴尚轩和岑雯雯旁若无人举止亲密,她坐在他们对面,喝冰冻过的可乐。
冰冷的液体滑下咽喉,似乎同时也滑过了心脏。
这顿火锅吃得她全身冰冷,黎璃仍旧不开心,因为他喜欢的始终不是她。
&ldquo你很喜欢她?&rdquo晚上黎璃在家和裴尚轩通电话。
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没想到他居然在家。
裴尚轩躺在床上,握着听筒仰望天花板,嘴角挑起淡漠的笑。
他曾经很喜欢一个人,那时少年意气,以为&ldquo喜欢&rdquo二字就是天下最大的理由,结果却发现是生生的讽刺。
现在,喜欢只是电影平淡的开场白,为了更进一步地接吻或是*。
他用手指卷着电话线,忽而收紧忽而松开,好像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黎璃又问了一次,他淡淡&ldquo嗯&rdquo了一声,轻轻松松回道:&ldquo是啊,很喜欢她。
你刚刚不也劝我就选她吗?&rdquo他调侃着,半真半假。
隔着电话线听到这把扣人心弦的性感低音,她亦能猜到此刻他的表情&mdash&mdash好看的嘴角勾起浅淡的笑痕,不着痕迹的温柔。
她一直看到,一直以为自己就算不是他喜欢的人,至少能独享一点点宠溺。
可是他会宠爱另一个人,如同当日小舅舅转向清丽女子的筷子,把短暂的幸福带走了。
黎璃不切实际的幻想被撕扯成碎片,残破到无法再拼凑完整。
她沉默着,呼吸绵长。
清醒吧,黎璃!她对自己说:你不能对他说喜欢,又有什么资格指责他背叛? 暗恋,从开始就并非公平的游戏。
&ldquo黎璃,你有没有喜欢的人?&rdquo裴尚轩接着问。
她低声笑起来,很快回答了他,用的是否定句。
过去的岁月里,黎璃真切喜欢着裴尚轩,只不过她已相信这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黎璃在大学三年级正儿八经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团,同样是被汪晓峰拖着去的。
裴尚轩有一点没看错,想要她主动扩大交际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黎璃骨子里是个被动的悲观主义者,再加上从小到大强迫自己凡事都要抱持无所谓的心态,随着年岁渐长竟被人误解为高傲,不屑与人亲近。
她的朋友的确不多,加起来总共四个,连一只手的五个指头都用不足。
除了汪晓峰是她无意中结识,另外诸如裴尚轩、李君、曹雪梅都是她的同班同学,而且皆是从同桌逐渐演变为朋友。
汪晓峰听她说完自己得到的特殊优待,摸着下巴退后一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摇着头叹息,&ldquo黎璃,你太孤僻了。
&rdquo他说的话,和裴尚轩一样。
&ldquo孤僻?那你怎么会和我做朋友?&rdquo黎璃斩钉截铁反驳他的论断,不满他的批评和裴尚轩如出一辙。
&ldquo那是上帝派我来拯救你。
&rdquo他笑嘻嘻地回答,隔了几天就把她拉去了书法社团。
黎璃中学时参加过书法兴趣小组,小组长是裴尚轩,当年他的行书拿到过区里青少年书法大赛三等奖,这是他没什么亮点的读书生涯中唯一值得夸耀的荣誉。
黎璃忘了自己当年练书法的理由,反正绝对不是为了把字写得好看些。
书法社人数不多,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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