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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还要吃京城里最大酒楼里的鸡腿,吃最好吃的点心,如果能吃御膳房里的就好了,欢欢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呢!” 为了小欢欢后面这句话,李寻欢只能上了! 因为先前李寻欢杀了上官金虹,也算替朝廷除了心腹大患,瓦解了祸患一方的金钱帮,所以皇帝对他很是器重,这样一个有跟脚有才华有武力的臣子在身边,让他感觉很放心。
当年李老尚书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老尚书是个很聪明的人,身为他的儿子李寻欢应当也不差。
李寻欢从刑部小官做起,专门查那些江湖人犯的案子,他在江湖上的威望和人脉让他几乎一路顺风,没有抓不到的烦人,再令人头疼的大盗到了他手中,也得乖乖俯首,那两年里,李寻欢这个名字,成了一些江湖人心目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李寻欢老好人的形象也发生了一些转变,人们不但敬爱他,还畏惧他。
后来李寻欢因为功绩卓越,升上了刑部侍郎,跟着又当上了刑部尚书,年四十岁的时候入了翰林镀金,四十五的时候入内阁当辅政大臣,这个时候新的小皇帝上台了。
他身为小皇帝的心腹首辅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权臣。
李寻欢不喜欢宦官,他主张清宦反腐,将皇帝的权利收拢集中到皇帝和内阁手中,那些宦官被他几乎屠戮殆尽,他把宦官的权利职责重新定义了一遍。
就是伺候皇帝玩意儿,他们只要伺候好宫里贵人,端茶送水,旁的都别伸手。
除此之外,对朝廷世家贵族、权臣的贪腐也通通肃清,他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既然管了就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说天下朝廷是个什么样,那得看当权者是个啥样的人,是个啥性格的人。
李寻欢这样非黑即白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本是不适合官场的,他偏偏做了大明第一权臣,两任皇帝还异常信任喜欢他,于是乎,朝廷的面貌就随了他这个主政大臣对性格,鲜少人敢贪墨腐败,欺男霸女了。
小皇帝为啥这么听李寻欢的话啊! 他真的追小欢欢好久了!他第一眼看到欢欢的时候就喜欢她了! 这么多年,他都很想叫李寻欢一声国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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