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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吃完饭一定要吃治疗我精神病的药。
抱着这样的心思,我吃饭都比平常快了,不到十分钟就吃完半碗饭,还吃了好多口菜,我身体很差,又常年吃药,平常实际上没什么胃口。
但吃着吃着我发现明承今天似乎更没有胃口,他的筷子在米饭上移动了没几次,这十分钟似乎只吃了两口米饭,而且吃下去的时候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侧脸紧绷,修长的眉头微微蹙着,甚至嘴唇微微发紫,喘不过气来似的。
他这个样子有点惨,让我想到了电视中噎住的小孩,还有那个……水母立克法?呃,海姆立克法? 我的天! 我腾的一下站起来,“明承,你是不是没事吧?你是不是憋气啊?你……哎?干嘛还穿着西装啊,领带还这么紧,赶紧脱了……” 我是个急性子,做起事来手比脑子还快,见我最爱的明承不舒服更是忍不了一秒,火急火燎地就去扒他的西装领带。
领带系在衬衫领子外面,我动作难免将他的领子也揭开一些。
…… ………… 一秒,两秒,十几秒钟过去。
我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
白皙的手上沾满已经乌黑的血,温明承的衬衫下的脖子上一条狰狞的伤口正汩汩流血,在我掀开他的衬衫领口的一瞬间,鲜红的血激射而出。
仿佛喷泉一样,我脑子里懵懵地想。
鲜血冲破乌黑的旧血浆,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他的半个身子,血流从他深色的西装裤低下去,染红了暖色的地毯。
而温明承居然很淡然地坐着,一双手伸向喷泉一样的脖子,优雅地给自己系领带,他的声音从他破了口子的喉咙溢出,每说一个字血就喷出一股,“你刚刚弄痛我了,阿臻。
” 他甚至还是温和的,带着撒娇意味的语气。
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睛长睫浓密。
底下的眼球没有黑眼珠。
我听到自己发出此生最尖锐的惊叫。
第2章警告,未检测到指纹 明承是个很浪漫的人,他喜欢鲜花,也很喜欢烟花,家里的仓库中有他收集的各种款式的烟花,每次他过生日都要提前穿戴的漂漂亮亮然后缠着我去郊外陪他放烟花。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哪怕它们在空中绽放的再美在我眼中也不过是一闪而逝的东西,我喜欢长久不喜欢短暂。
但是这些绚烂的东西绽放时,那夺目的光彩流水一样从明承俊美的脸上划过,他的睫毛像星空黑夜浓黑而带着光晕,眼底是波光粼粼的,我……也禁不住失神。
但是现在他的血像烟花一样从断裂的脖子炸出来,似乎把我的魂魄也一起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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