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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你走。
” “我还会回来的。
” “啥时候回来?” “冬天。
”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
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像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像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
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
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
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戴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乳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地走,像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
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地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
孟婆婆收获罂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
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
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幅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得啪啪响。
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
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
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彪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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