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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恒焉并不能算是一个冷血动物。
该关心的事他都会问一嘴,该买的东西他也不会舍不得。
他对我够好了,站在一个毫无感情基础的联姻对象的角度。
要是换成陈女士,她只会没好气地翘起二郎腿,“周难知,我发现世界上怎么就有你这么爱多管闲事的人呢?以后就不拜观音菩萨了,拜你行不行?” 其实是冷的。
宋恒焉一问,我又应景地打了个喷嚏。
“我现在去洗澡,晚点煮姜汤喝。
” “不用,我买回来给你。
” 宋恒焉说话算话,提着姜汤回来,打开盖子,让我趁热喝下去。
外面的姜汤确实比我自己煮的要好喝,我捧着碗灌了几口,吸了吸鼻子,再次打了个喷嚏,心想完蛋,我总不会是要感冒了吧。
但走回来那一段路还挺长,风又大,没了大衣外套,就一件高领毛衣,还真是容易冻着。
宋恒焉原本都要进浴室了,听见我的动静又折返回来,很不容分说地,“今晚一起睡。
” 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我一愣,随即想到明天我们都要结婚了,一起睡倒也正常,算是最后促进一下感情,演戏状态又能再好一点。
宋恒焉长着一张高岭之花的脸,看起来是个冰山美人,体温却挺高,我们挨得又近,我感觉他跟个天然暖炉似的,不断有热气从他身上传过来。
托他的福,我没再感觉那么冷了。
不仅如此,我还很快睡着了,还做了个梦。
梦里我和宋恒焉都穿着校服,不过他不知道为什么很矮,我得低着头看他。
他的膝盖上有一块撕裂开的伤口,看着挺吓人的。
我领着他去医务室,下一秒婚礼的奏乐就响起来,宋恒焉瞬间又变得高大了。
算是个好梦,我醒来的时候想。
假如我和宋恒焉从学生时代就认识,再相知相爱,最后步入婚礼殿堂,那真的是比陈女士爱看的肥皂剧还更圆满。
婚礼要等晚上才举行,宋家没搞太多流程,放鞭炮献捧花接亲堵门之类的一概不玩,就是到了点办一个正儿八经的晚宴,我也因此不用起一个大早,精气神还是挺足的。
几个好朋友都很早到场了,围着我上下其手,一通感叹,“好久没见过周难知这么人模人样的漂亮样了。
” 宋恒焉站在我旁边,我本来以为他要遗世独立地把我们全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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