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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厌像是没听懂般,抬着头,呆呆看着夏枝野,看了很久很久,才低下头,把脑袋埋进夏枝野颈间,瓮声瓮气说了句:“骗子。
” 夏枝野手指浅浅插进他的发梢,安抚般地挠了两下:“没骗你。
” “那为什么他们不喜欢我呢。
” “因为傻子才会喜欢傻子啊。
” 少时的沉默,像是思考。
然后宋厌抬起头,一脸认真地笃定道:“所以你是傻子。
” 逻辑严丝合缝。
夏枝野:“……” 这小东西真是醉没醉都一样气人。
不但气人,还黏人。
无论夏枝野怎么哄,都一直牵着夏枝野的手不放,像是生怕这个唯一喜欢的人跑了一样。
最后还是刘奶奶端了粥过来,才勉为其难松开手。
喝粥倒是很乖,夏枝野送一勺,他就喝一勺,如果烫了,就轻眨一下眼,也不说话,就是咽得比较慢。
夏枝野察觉出不对,试了一口温度,低声道:“烫了怎么不说?” 宋厌垂下眼睫:“会被骂。
” 夏枝野:“……” 会被骂么。
宋厌喝醉了的表现明显是回归幼童时期的潜意识,会被骂,难道是小时候有人喂饭,宋厌如果闹点小脾气就会被骂么。
光是看宋厌现在的样子,就不难想象他小团子时期该多漂亮,不放在手心里疼就算了,怎么还会被骂。
宋厌小时候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夏枝野很想问。
他也知道宋厌现在这种状态,他问什么都能问出来。
可是宋厌是个自尊心和自我领地意识很强的人,如果他不是真心想说,自己却冒昧问了,就显得太不尊重人了。
于是到底没说什么,喂宋厌喝完粥后,哄他刷了牙,洗了澡,在浴室外等着替他吹完头发把他送回床上后,正准备自己去洗漱,衣角就被拽住。
回过头,宋厌顶着一头温顺趴着的头发,裹着被子,仰着脑袋:“一起睡。
” 很难想象和那个动不动就一脚把他踹下床的漂亮酷哥是同一个人。
夏枝野语气软了些:“我洗完澡就回来一起睡。
” “不要。
”宋厌小朋友很倔强,“现在就要一起睡。
” “我不走,就去洗个澡。
” 夏枝野耐心解释。
宋厌却难得的固执:“我不要晚上一个人呆在房间里。
” “开着灯的,不黑。
” “不要。
” 宋厌紧紧攥着夏枝野的衣角,唇角微抿,与其说是在耍赖撒娇,不如说是像在怕夏枝野把他一个人扔下一样。
是极度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夏枝野叹了口气:“行吧。
” 然后就掀开被子上了床。
顺手关掉床头的壁灯的时候,一向讨厌别人触碰的宋厌竟然主动地蹭了过来,搂住夏枝野的胳膊,把头埋到他颈间,轻轻蹭了蹭。
这种类似于小动物讨好般的依赖行为,让夏枝野的心瞬间就软成了一滩水。
谁说宋厌大少爷脾气的,明明就是个小可怜。
正准备搂过他哄哄,下一秒,宋厌就挪开了脑袋,然后嫌弃地扔出一句:“好臭。
” 夏枝野的手僵在半空:“……” 也不知道是谁不准我洗澡的。
没良心的小东西。
· 只有傻子才会喜欢傻子,有些人活得太聪明,所以他们不配喜欢你。
宋厌醒来的时候,依稀记得这么句话,可是再往深里想,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头昏得厉害,翻身想继续睡,却一脚踹上一条硬邦邦的大腿。
然后就僵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夏枝野半撑起身子,支着脑袋,看着他,唇角微弯:“还装睡?” 宋厌掀起眼皮,一脸不善:“我怎么在你家。
” 夏枝野一抬眉:“不是你自己昨天晚上非要和我一起睡?” 宋厌:“?” “如果你想不起来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回忆一下。
” “……” 宋厌对自己的酒量有点逼数:“不用了。
” 说完翻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起身下床。
夏枝野问:“不再睡会儿?” 宋厌穿着衣服:“嗯,赶飞机,时间来不及了。
” 夏枝野:“……” 感受到夏枝野微妙的沉默,宋厌才想起来这个借口好像以前用过,又补了句:“这次不是去马达加斯加,是回北京。
” 夏枝野想起宋厌昨天接的电话:“回北京过中秋?” 宋厌:“嗯。
” 看宋厌不想多说,夏枝野也没多问。
等宋厌洗漱出来后,就看见夏枝野倚在门口,手里拿了个饭盒:“奶奶自己做的桂花月饼,带上尝尝。
” 宋厌顺手接过塞进书包:“替我谢谢奶奶。
” 说完匆匆往门外走去。
夏枝野一把拽住他的手腕。
宋厌刚想问他又要干嘛,手里就被塞进一把伞:“外面下雨了,路上注意安全。
如果在北京玩得不高兴,就早点回来,我一直在家,哪儿都不去。
” 声线一如既往的散漫,却好像多了些什么。
宋厌没听出来,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从小在北京长大,熟门熟路还有家人朋友,夏枝野没事担心他在北京的事情干嘛。
但还是随口应道:“行。
” · 飞机晚了点,到北京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来接他的是宋家司机:“先生和夫人已经带着小少爷去覃家那边了,我送您过去。
” 宋厌没什么兴趣:“不用,直接回家。
” 司机为难道:“先生让我一定要带您过去。
” 宋厌不知道他们一家人在覃家团团圆圆过中秋非把自己这个外人叫过去干嘛。
但司机也是拿宋明海的钱给宋明海办事,自己可以想不去就不去,他们却没法交差。
于是最终车子还是缓缓向某所大学校园的院士住宿区行驶而去。
覃家的老先生老夫人早年都是知识分子,后来老夫人行至院士,老先生辞职经商,事业做得红火,名声也好。
正好膝下独女看上了大自己七岁白手起家的商界新贵,两方一拍即合,就订了婚。
你借我的名,我借你的利,也算段美好佳缘。
如果不是他们订婚的日子就在宋厌母亲死了三个月后,而那时覃清已经有了两个月身孕的话,就连宋厌都觉得这桩婚事没什么可指摘的。
但说实话,宋厌不恨覃清,甚至连讨厌都说不上。
可能是因为从覃清嫁过来后,他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夫妻吃饭的时候都会摔盘子摔碗再打儿子一个耳光,也不是所有母亲都会歇斯底里发疯,动不动就拿着刀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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