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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1/3)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主角心态的一路变化,其实就是我这个作者的变化,也是你们的变化。

到最后,大家就都接受了这种变化。

总之, 我觉得《魔临》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在网文小说里,也能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小说。

一个故事,能做到让喜欢的人,很喜欢,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章结尾, 因为书里角色太多, 很多角色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归宿,但我觉得,其实不用交代,因为大家脑子里,应该能想象出他会在哪里会干什么,太过细致,最后再来个点到,反而没什么意思。

我知道大家很期盼西方剧情, 而期盼西方剧情的原因,是不希望《魔临》完本。

因为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它快完本了,哪怕我这个作者并未提前说,多久后完本,但故事,东方的剧情,已经走入尾声是大家都清楚的事。

可要是强开西方剧情的话,在没有铺垫的基础上,再写风土人情,写各种新人物,写新势力,一是很难写得像之前那般出彩,二是会成为了换地图而换地图。

所以,没这个必要的。

我希望,在我水平力所能及之内,把我觉得最好的作品,留给大家。

真要写,肯定可以写,还能继续写很多,《魔临》的跟订一直在涨,收入又不会下降。

但我这个死肥宅, 差不离这辈子只能靠写小说养家了,又不会改行。

一本完了,肯定还会有下一本。

我之前说过, 《魔临》是我转型期的练笔之作。

既然有了一本练笔的作品, 那下本, 肯定得看看训练之后的成果。

就像是《恐怖网文》之后的恐怖广播,《他从地狱来》之后的《深夜书屋》。

所以, 下一本作品, 会延续《魔临》的风格。

但会比魔临更精致,角色更立体,剧情更丰富,故事会更让人感动,也更有深度,让它变得更成熟。

差不离, 是一本豪华精装版的《魔临》。

喜欢《魔临》的你们,肯定会喜欢新作,我自己,也是无比的期待。

身体原因,需要休息一小段时间,但不会太久,年底前,新书会发布,可能是十一月,可能是十二月,我准备好时,就发布出来与大家见面。

短暂的告别, 是为了调整心情, 迎接更好的相遇。

诸位, 等我消息, 我们再开启下一趟两年之约。

番外一:剑圣 “酒。

” “好嘞。

” 一跛脚男子,将一壶刚从前头酒家打来的酒,递给了坐在板车上的白发老翁。

老翁急不可耐地拔出塞子, 喝了一口, 发出一声“啊”, 砸吧砸吧嘴, 道: “水,兑得有点多。

” 跛脚男子看着老翁,道: “我再去打一壶。

” “别别别,不必了,不必了,挺好,挺对味。

” “哦?” “这酒啊,就好比人生一样。

我听闻,晋东的酒乃当世第一烈,更引用于军中,为伤卒所用,天下酒中饕餮莫不为之趋之若鹜。

然此酒伤及脾胃,于饮酒者飘飘欲仙在前,体身受创于后。

此等酒好比快意恩仇,言之壮烈,行之壮烈,性之壮烈,壮烈之后,如言官受杖,将军赴死,德女殉节; 其行也匆匆,其终也匆匆。

此之烈酒人生。

又有一种酒,酒中掺水,有酒味而味又不足,饮之皱眉而不舍弃; 恰如你我芸芸众生,生死之壮烈与我等遥不可及,穷凶之极恶亦为不足。

人活一世,有些光彩有些酒味,可世人及后人,观之读之赏之,难呼当浮一大白。

可偏偏这掺水之酒可卖得长久,可偏偏似我这等之人往往能老而不死。

时至今日大限将至,品自己这辈子,莫说狗嫌不嫌,我自个儿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 陈大侠看着姚师,笑了笑,道:“我也一样。

” 乾国亡国后,姚子詹以亡国降臣之身,赴燕京为官; 姚子詹当年曾言燕国先帝愿以一万铁骑换文圣入燕,此等笑语终于成真,而入燕之后的姚子詹于人生最后十余载光阴间作诗词无数,可谓高产至极。

其诗词中有缅怀故国江南江北之风貌,有神思权贵黔首之习俗,有古往今来之悲风,更有为大燕朝歌功颂德之佳篇; 这个老头儿才华横溢了一辈子,也荒唐恣意了一辈子,临之人生最后之岁月,到底是干了一件人事儿。

李寻道身死之前曾对他说,后世人要说记得这大乾,还得从姚师的诗词之中才能寻起。

所以他姚子詹不忌讳为燕人鹰犬走狗之骂名,为了是多写点诗多作点词,以此慰藉某些他在乎之人的在天之灵,以及再为他这一生中再添点酒味儿。

陈大侠这辈子,于家国大事上亦是如此,他倒是比姚子詹更豁得出去,可次次又都没能找到可以豁出去的机会。

大燕摄政王灭乾之战,他陈大侠抱之以赴死之心死守阳门关,到头来守了个寂寞。

姚师:“大侠,你可曾想过当年在尹城外,你若是一剑真的刺死了那姓郑的,是否如今之格局就会大不一样。

” 陈大侠摇摇头,道:“从未想过。

” 紧接着, 陈大侠重新抓住车把手,拉着车前行,继续道:“他这辈子生死一线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再者,我是不希望他死的。

” 姚师又喝了一口酒, 摇摇头,道:“其实你一直活得最明白。

” 恰好这时,前方出现一身着白衣之男子,牵手身边一女子,也是一样女子坐板车上,男子拉车。

陈大侠马上撒开手,将身后车上坐着的姚师颠得一个踉跄。

“弟子拜见师父。

” 剑圣微微点头。

陈大侠又对那车上女子一拜,道:“弟子拜见师娘。

” 车上妇人也是对其含蓄一笑。

姚师见状,笑道:“我姚子詹何德何能,于大限将至之期,竟能有剑圣相送。

” 虞化平摇摇头,道:“携妻子给岳母上坟,本就是为了送人,恰巧你也要走,车上还有纸钱元宝没有烧完,带回家嫌晦气,丢了又觉可惜,毕竟是我与妻子在家亲手折的; 故而顺便送你,你可路上留用。

” 说完,虞化平一挥手,车上那几挂元宝纸钱尽数飞向姚子詹,姚子詹张开双臂又将它们全都揽下。

“那我可真是沾了他老人家一个大光了。

” 其实老太太年纪细校起来兴许还没姚师大,这也足可说明,姚师这壶酒到底掺了多少的水。

若非真的大限将至,以姚师之年龄,真可称得上活成一个人瑞了。

当然,和那位真的已经是人瑞或者国瑞的,那自然是远远无法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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