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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我想我是着了魔(3/3)

道!&rdquo 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就拨通我妈的电话:&ldquo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rdquo 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地说:&ldquo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

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

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rdquo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原子弹。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地站在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ldquo昭觉,昭觉,你没事吧?&rdquo 我瓮声瓮气地回了他一句:&ldquo没事,我洗澡。

&rdquo 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亲戚家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还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

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置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地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会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的疑惑、猜忌、敌意,统统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hellip&hellip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

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

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

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

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

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

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地喊着:&ldquo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rdquo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ldquo跑啊,乔楚。

&rdquo 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

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

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

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地很想,很想哭。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

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那里,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第一次。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

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

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mdash&mdash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有了进一步的关系。

但是,昭觉,我终于感受到了那样东西。

那样我曾经觉得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曾经觉得不过是人生边角余料的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样我自以为早已经看透了,看破了的东西,那样把你和简晨烨紧紧地维系在一起的东西&hellip&hellip 不管我过去多么轻蔑它,在这个夜晚,我终于与它劈面相逢。

它来得很迟,但它终究还是来了。

生平第一次,昭觉,我觉得我或许有可能去爱一个人。

乔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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