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结婚了?” 威纶嘲笑中原中也:“我第一天就提醒你了,她的发型很美丽,你都没了解过吗?那是已婚妇人的发型。
” 中原中也更震惊了:“那你还和她……” “我和她怎么了?隔着篱笆聊天都不行吗?” 威纶不屑地说:“而且她的气质的确纯真烂漫,我为什么不能夸她?少见多怪。
” 中原中也的身体摇摇欲坠。
威纶继续说:“最重要的是,我们租住的房间是她娘家的产业,和她打好关系可以优惠住宿费,懂吗?” 中原中也:“…………” 威纶问中原中也:“我让你看的书看完了吗?” 中原中也沮丧地耷拉着脑袋:“看完了……” 威纶:“走吧,回房间,你给我翻译一遍,加上法语,让我看看你理解的是否正确。
” 中原中也灰溜溜地跟着威纶回家了。
站在门口围观了一场大戏的约翰啧啧称奇,他看着威纶带着中原中也进门,也迈着沉重脚步踏上门口的台阶。
啊,主人兰波肯定会从他身上获取记忆和见闻,约翰无良地想,他要不要给威纶送花的场景加上一层柔光滤镜? 说起来自家主人兰波和这位叫威纶的先生的关系的确很微妙,不怪中也小少爷产生误会。
“谈恋爱?小少爷真单纯呢。
” 约翰低声嘟囔:“成年人那不叫谈恋爱,叫相互勾引。
” “不过算了,小少爷还是个孩子。
” 约翰进门后正看到自己的主人正双手抱胸对着威纶说什么,威纶还在辩解:“什么叫对孩子影响不好?有什么不好的?他十二岁了!可以谈女朋友一起生孩子了,在我们这边就算成年了!学一学怎么向人献殷勤顺便套话有什么不对的?” 约翰听后深以为然,忍不住默默点头。
中原中也站在旁边脸色爆红,他想避开,可是这宅子很小,就一个大客厅兼卧房,根本避不开。
兰波揉了揉太阳穴,得知约翰的记忆后,他理解威纶的想法。
十二岁虽然还是个孩子的年龄,可是掌握了念,考取猎人证后就算踏入了成人的混沌世界,更别说那些稚龄的战士和杀手,但是中原中也是不一样的。
兰波说:“你想让中也踏入我们这一行吗?” 威纶狡猾地说:“不是我想,是中也想,他不是说了吗?我们可是同盟呢,又是一家人,当然要从事同一职业,对不对啊?中也?” 这个金发混蛋弯腰压住中原中也的肩膀,笑的格外和煦:“中也,你不想和我与阿蒂尔一起工作吗?” 中原中也眼睛一亮,和兰波以及威纶一起工作! 男孩立刻兴奋起来,大声说:“我想!” 威纶得意地对兰波一摊手:“看吧~” 兰波重重叹气,倒不是为中原中也选择了这条路,而是为中原中也又一次被威纶忽悠瘸了而无奈。
但也可能是中原中也不在意威纶对他的小算计吧,毕竟对男孩来说,家人的分量更重。
兰波略一沉吟就说:“中也有自己的优势,你别乱教,让他依自己本心行事就行了。
” 威纶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但他也需要了解别的手段,不是吗?他不这样做,但需要分辨出来别人的花言巧语。
” 兰波睨了威纶一眼,没再说什么,而是看向了约翰。
黑发青年冷言道:“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去做饭!” 约翰:“…………” 行吧,我就一个工具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