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1/2)

唐兆宁又不放心地嘱咐他:“买之前好好挑一挑!要是挑到烂的,今晚你就别吃饭了。

” 谢召玉在她手背上摸了一把:“知道知道,你快点去吧。

” 唐兆宁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直到不见了她的身影,谢召玉才拐进了旁边一条小巷子。

他负手而立,目光灼灼,沉声道:“出来!” 一黑衣男子从墙上跃下,稳稳当当站到他跟前,抱拳鞠腰:“王爷。

” “都城那边怎么样了?”谢召玉问。

“张相上个月给圣上递了折子,说是您在外游玩许久不归,玩物丧志,荒废政务,要让圣上收回您在北营的五军都督府。

” “圣上怎说的?” 暗卫:“圣上也没批,不过听曹尚书说,您太久没回去了,几个大臣都对您颇有微词。

” “知道了,给曹尚书带个信儿,说我两月内必到都城。

” “是。

” 黑衣暗卫正欲转身离开,谢召玉又叫住他:“之前不是让曹尚书他们集体上奏,要求圣上立后吗,这事儿怎么样了?” 暗卫又微微弯身:“圣上没同意,说是后位只留给薨逝的烟皇后,此生不再立后。

且,前些日子陈公公卖给我们些许消息,也不知真假......” “什么消息?” “说是圣上三年来未曾宠幸过妃子,今年更是打算停了选秀,还让内阁的人重查当年烟皇后的死因。

” 听了这话,谢召玉讥讽道:“他倒是个痴情人。

” 随即一挥衣袖,声音轻快了些:“让府里人好生准备着,多备些女子的衣物,本王要带王妃回府。

” “是,王爷!” 暗卫喜忧参半,喜的是,王爷在这小村落里玩了一年多,终于舍得回府了。

忧的是,王爷说是要带王妃回府,王妃是谁?乡村野妇唐兆宁? 那村妇粗鄙不堪,整日风风火火,出言不逊。

若是她当了王妃,王府里还能有好日子吗? 6、盗墓奇才 谢召玉按照妻子的意思,在西市买了辣椒和红山药。

等了没多久,唐兆宁牵着毛驴过来。

毛驴背上的马搭子装得鼓鼓囊囊,她自己也背着一个背篓,看样子份量还不轻。

谢召玉快步走过去,接过她的背篓。

一看里头,吃的穿的用的都有,针线布匹、肉干大饼、新鲜的肉菜...... “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过不久我们就要去洛安了,买这么多吃的怎么吃得完?” 唐兆宁用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我成了两大豪门的团宠

宁屿意意外穿成了书中的一个炮灰男配,作为和主角在同一个福利院长大、按照原书打脸剧情会在三章内就消失的炮灰 原主角会在第一章 打脸宁屿意拿到一个大制作男三角色,并且凭着这个角色火爆整个夏天 宁屿意看着面前这个在选角前一天莫名其妙就被内定给自己的角色,沉默 原主角会在中期被他的富豪亲生父亲找回来认祖归宗,从此继承父亲的几十亿财产 宁屿意看着眼前刚找回来的顶流哥哥总裁哥哥以及福布斯富豪榜全球富豪/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小熊猫每天担心掉马

小熊猫秋湎湎渡天劫失败来到星际文明,这里既没同类小妖怪也没有好吃的食物,但被温暖的舅母收留。 舅母:湎湎我们家是不是多了只老掉毛的小动物? 努力藏住马甲的小熊猫:没,没有!「我才不掉毛!」 舅母:哦「有点小失望」 某天布莱恩特将军的竹林里来了只骗吃骗喝,但长的毛绒绒超可爱的小熊猫。 年轻的将军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就希望小熊猫能给他摸摸软乎乎的小肚皮。 直到有一天,他从肉呼呼的小熊猫身上嗅到了/

和女二手拉手跑了[穿书]

秦居然穿到了一本古早大学校园言情小说里,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弱惨白莲花。矫揉造□□哭鬼,万种风情却眼瞎。 在被炮灰、女配、男主轮番虐了一圈后,最后高高兴兴和全文只会冷着张脸的他在一起了。 **的。 一睁眼,就发现自己正站在讲台上,旁边一个黑色连衣裙烟熏妆的漂亮妹妹,手里正拿着一封信说:秦居然,嘴上说着不喜欢樊川,情书写得倒是挺诚实啊? 众目睽睽下,秦居然勾了勾嘴角,一把拿过信封撕成两半,上/

修仙之田园辣妻

云家村天煞孤星命的老实猎户云烈意外救了个落魄小姐,白捡了个媳妇儿! 本以为新媳妇儿温柔婉约,没想到不过三天时间,媳妇儿的性格就来了个大反转! 明明又泼辣又凶残,可他居然还觉得好喜欢,他是不是病了? 天赋极佳的连凤华冲击金丹失败,睁开眼变成了云家村一个猎户刚过门的小媳妇儿。 上辈子光顾着修炼,连恋爱都没谈过的雏儿,现在不但结了婚,男人居然也有灵根可以一起修炼! 双修提高修为什么的,简直是意外/

百草记年

女主无cp 易玲珑,无人见过其面目,无人知道其性别,不过江湖传言,这是个貌若好女的男子。 他武功高强,冷若冰霜,一把匕首仿若可以杀尽天下所有生灵。 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却又有着一股和其他江湖人不一样的特立独行。 他的事情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身为刺客里面一个独树一帜的存在,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 我跟你说我男神事迹呢,你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还有事没您?没事我去积酸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