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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靠前。
”魏少卿彻底打翻了醋坛子,脸都不要了。
“啊,你不是不常去那些宴饮集会嘛,我也没咋见过你。
”李玺下意识道。
那现在,你仔细看看,是我好看,还是郑信好看。
你看看,有没有可能移情别恋。
——魏禹很想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可是不能。
他的骄傲不允许。
他的谨慎不允许。
他的在乎不允许。
万一说了,把人吓跑了,就再也没机会了。
所谓表白,本就不是冲动莽撞下的一意孤行,而是步步为营之后的成竹在胸。
这只小金虫虫愿意接受男人,于他而言已是上天恩赐,接下来,只需耐心些,再耐心些,慢慢织出一张网,将他套牢。
卑鄙吗? 管他呢! 除了他自己,他不放心把这只小金虫交给任何人。
李玺趴在桌上,眸子亮晶晶,“两年不见,郑哥哥更好看了,穿着白衣裳,像仙人一样……明年美男榜的排名想来会变一变吧!” 魏禹呵呵呵。
明天就换掉这身官袍,穿白衣! 两人各怀心思,这节课什么都没学到。
刚敲放课钲,李玺就迫不及待地往外冲,“下午没课,我要请郑哥哥去看胡旋舞!顺便把积攒的那些银球香囊都送给他!” 魏禹酸溜溜道:“他不喜欢胡旋舞。
” 大概也不会喜欢你的银球香囊。
小呆虫。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去安排。
”与其放任俩人单独相处,不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把话说清。
最好郑信直截了当地告诉李玺,他根本不喜欢男子,让小金虫虫死心,哭唧唧地扑进自己怀里。
魏少卿腹黑地想。
是的,他之所以决定“卑鄙”地抢走小福王,就是因为断定郑信不喜欢男子,曾经郑信还因为这个跟人动过手。
李玺对他无比信任,笑嘻嘻地说:“书昀够义气!等我和郑哥哥成亲的时候,一定请你当男傧相。
” 魏禹:呵呵。
他安排的地方叫“余音阁”,取“余音绕梁”之意。
当初他和郑信在郑氏族学读书的时候,每隔休沐都会去。
郑信是去听曲子,而他是去卖曲子。
余音阁如今的主人叫梁婉,是位极貌美、极有才情的女子。
当年她还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在帮助年纪相仿的魏禹。
后来魏禹做了官,对她多有照拂,还帮她赶走了当年的黑心鸨母,让她一跃成为余音阁之主。
两人也算是患难的情谊。
郑信正跟家里闹气,本不想去这些烟柳之地惹事非,一听李玺也要去,立即改了主意。
魏禹可就不大痛快了,总觉得这位向来云淡风轻的师兄对小福王未免有些特别。
趁着李玺跑去拿银球香囊,魏少卿旁敲侧击,刺探敌情:“师兄此次回京是为了亲事吧!” 郑信眯着那双桃花眼,轻笑:“你既听说了我的‘亲事’,应该知道,我是不乐意的。
倒是你,和福王的亲事何时能散?” “不会散。
”魏禹道。
郑信眉眼微扬,道:“书昀,你心志向来坚定,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别马失前蹄,自毁前程。
” 魏禹端着手,淡淡一笑。
是的,他向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想要的,也从来没得不到过。
而这次,金虫和前程,他都要。
他知道,这很难,比科考要难,比升任大理寺少卿要难,比对抗门阀要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
但是,总归要试试。
知难而退,不是他魏禹的风格。
郑信摇摇头,还要再劝。
魏禹笑着截住他的话:“师兄别光说我,你又何尝不是呢?拒了卢家的婚事,这‘前程’恐怕不会太顺利。
” 玩话术,郑信可比不过审过无数要案的魏少卿,不知不觉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我?我就是闲云野鹤,他们拿不住我。
” 至少,不会像长姐当年一样,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魏禹笑了。
闲云野鹤好呀,闲云野鹤可养不起小金虫虫。
魏禹很少显摆自己的实力,这次去余音阁特意高调了一回。
先是让长安县的不良人传信,让梁婉清退一干醉熏熏的酒肉之徒,只留那些真正喜欢音律的清雅之士。
到了地方,又有一香楼的伙计过来,抱着一撂点菜牌子,一样样介绍,巴巴地等着他选。
魏禹选了一汤四菜,都是李玺爱吃的。
李玺整个人都洋溢着喜气,“你不能光挑肉菜呀,你不是喜欢素的吗,来一个素的,再来一个甜的。
” 魏禹旁若无人地把菜牌推到他手边,“你替我选。
” 李玺毫无防备,“一起一起。
” 于是,两个人就头挨头、有商有量地挑了起来。
一个排行第四的美男,一个排行第三的美人,被当成了装饰品,干巴巴地晾在那里。
郑信瞧着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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