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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根本猜不透。
无论是在老三之前,还是在老三之后,她对所有追求者都采取拒绝态度,而那些追求者大多一拒就逃,从此再无音信。
这在她看来就证明他们并不爱她,如果真爱她的话,怎么会一拒就逃呢? 估计那些追求者也有自己的道理,既然你不答应跟我谈恋爱,我为什么还要与你周旋呢?与其浪费那个时间,再丢几次脸,还不如趁早去找别的女人。
老三爱上静秋追求静秋的时候,也未必知道静秋心里的这个想法。
但他对爱情的理解恰好符合静秋对爱情的定义,那就是爱了就爱了,爱不是搞到手前的铺垫,而是毕生的事业。
如果是对方主观上不爱他,那他就用自己的爱去打动她,说服她,争取让她爱上他;如果是客观上不允许两人相亲相爱,那他就远远地爱她,遥遥地爱她;如果他的爱只能给她带来痛苦和危害,那他就悄悄地躲开,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
老三静秋的爱情观,我们可以从欧美文学中找到影子,但从他们看过的中国文学中却找不到。
中国文学到老三逝世的一九七六年为止,纯粹写爱情的小说很少,写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种爱情的几乎没有。
到那时为止,最爱情的大概要算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了。
《梁祝》的故事是以民间文艺的形式存在的,我们只知道祝英台女扮男装出去读书,认识了同窗梁山伯,堕入情网。
但梁山伯这个傻小子一直都没看出个眉目来,直到两人毕业,马上就要离校了,祝英台才在相送途中经过种种暗示加明示揭露了自己的真面目,双方定情,后面的情节就主要是争取婚姻自主以及失败后一方病死一方殉情的故事了。
五四至一九四九年这段时期的中国文学,因为受欧美文学影响,出现了一些含有爱情描写的小说,像巴金的《家》《春》《秋》等,但那时的爱情都以反封建、反旧礼教、反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尚在争取婚姻自主的阶段,浪漫的自由恋爱还比较奢侈。
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老三静秋式的爱情,而是中国的文学作品从来不肯写这类爱情,女性人物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大家会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唏嘘不已。
但如果一个男性人物也为爱而生为爱而死,那他就要受到嘲笑了。
祝英台为爱殉情,大家非常欣赏赞美,但如果反过来,祝英台病死,梁山伯殉情,那就未必能得到读者同情了:“为一个女人自杀!胸无大志!哪里像个男人?难道天涯各处都没芳草了?” 中国文学里没有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类爱情,除了中国文化对女性的轻视以外,文人对不朽的追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历代文人都是非常追求“不朽”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那些自认在搞文学创作的人,可以不为钱写作,但一定要为“流传”写作,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入文学史,进文学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流芳百世。
据说中国人是不怕死的,但中国人害怕死后没人记得。
要想死后不被这个世界忘记,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生儿育女,让自己活在子孙万代的记忆里;另一个方法就是让自己活在历史里,所谓“留取丹心照汗青”。
汗青是什么?就是史书,即历史。
“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争取让历史记录下自己的光辉业绩。
这个丹心,可不是对某个女人的一片爱心,因为爱一个女人是不会被写进中国历史的,除非国家的存亡系于这个女人一身。
武人可以靠征战疆场来建功立业。
攻城略地,扩大版图,忠君报国,战死沙场,自然会被写进历史,虽然很可能只是史书上的一个数字,比如某战役多少多少人战死,但毕竟是进入历史了,而且事前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数字,谁会留下名字。
也许人人都是奔名字而去的,但最终只变成了一个数字。
文人要不朽,只能靠作品的不朽,因为无论谁的肉身都无法“不朽”,只能是“速朽”。
要想作品不朽,当然得往大事上靠,所以中国文人一向信奉“文以载道”的创作原则,而这个“道”还不是个人的生存之道或爱情之道,而是那些伟大崇高光芒四射的“道”,最少得跟民族、国家、历史之类扯上关系才行。
可以说,直到一九七六年为止,中国文学的客观实际就是如此,要写就写重大题材,爱情只能是调味品。
作家这样写,批评家这样分析,读者这样期待。
如果你光写爱情,尤其是如果你写一个“把女人当回事”“围着女人转”的男人的爱情,那你就别想什么不朽了,连发表的可能性都没有,即便发表也会被批评家评得一文不值,说你写得“单薄”,“庸俗”等等,而读者读了你的作品就会大失所望:这写的什么玩意啊?什么都没有,全都是爱情! 像《山楂树之恋》这样以男女爱情为主线的作品,不要说在那时,即便是到了今天,那些具有超强“不朽”意识的文人仍然会批评其“庸俗”,鄙视地称它为“言情小说”,说它没有《梁祝》那种反封建的高度,没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揭露家族世仇给青年人带来的危害,没有抨击文革的打砸抢,等等。
即使赞美它,这些人也要扯到一些重大问题上去,似乎不如此就不能显示作品的重大意义,也就不能显示出评者的深谋远虑。
我很怀疑生活中人们对爱情的不屑态度是受了文学作品的影响,搞得很多人——尤其是男人——把爱情与事业对立起来,仿佛只要不把爱情当回事,事业就必定成功,只要把爱情当回事了,事业就必然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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