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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7) 丹娘的信,对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来说,即使不算转世灵丹,也算得上是个扫雷器,至少能扫除客观上的障碍:证明老三没有未婚妻。
如果考虑到是丹娘在信中明确提出分手的,而老三只不过是“故意回避她,在外面漂泊”,并没有明确抛弃丹娘,那么如果要理解为丹娘不愿意跟老三到艰苦地方来生活,于是另谋高枝,也没什么不可以,所以即使老三把信拿给静秋看,也不算在炫耀,他被丹娘抛弃了,有什么好炫耀的? 那么老三为什么不尽快把信拿给静秋看呢?即便静秋没冷落老三,老三也应该及早拿出来,因为他明知自己对大妈家的人撒过谎,说他有未婚妻,而且还有“罪证”落在大妈家人手中,难道他不怕大妈他们为了撮合长林跟静秋,就把他有未婚妻的事捅给静秋? 老三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防患于未然的道理。
预防在前,一切都好办;等到造成了误会再来挽回,事情就麻烦多了,但他仍然没把那个扫雷器一般的绝交信在第一时间就拿给静秋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并没那封信。
保不住有人要断喝一声:大胆黄颜,居然敢诬蔑我们老三脚踏两只船?拉下去,痛打! 且慢,我什么时候说过老三脚踏两只船了?我只说他没那封信,但没信不等于脚踏两只船。
老三的确在两年前就跟丹娘分手了,所谓“分手”,顾名思义,就是两人的手分开了,也就是说,他从两年前起,就再没牵过丹娘的手了。
而对这门婚事,他从一开始就“心里是不愿意的”,所以说,一旦手分开了,他就从身心两方面都跟丹娘分开了,不管从哪个意义上来讲,都算得上分手。
但是那个婚约并不是他说解除就能解除的,婚约是双方父母提议,经他和丹娘同意的,他和丹娘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但也从小认识,并不是完全没感情,不然也不会“牵手”了。
他们父母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
总而言之,细节就不多说了,概要就是老三单方面无力解除这个婚约,于是他采取了冷处理的办法,知道丹娘比他大,拖不起,迟早会另择高枝。
对老三的这一做法,大家可以见仁见智,但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想想,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于是老三选择了一个丹娘绝对不愿意跟来的地方:勘探队。
丹娘果然不负老三所望,没有跟来,而且果然等不下去,另择高枝了。
不过丹娘并没特地为自己的另择高枝写封信来,对丹娘来说,即便老三没有明确说分手,但他这样躲在外面,也令她极没面子了,断没有写封信描绘自己的没面子,让那个“负心汉”捏在手里做炫耀资本的道理。
而彼时对老三来说,也不认为这样一封信能起什么作用,因为一封信不能洗刷他爱情史上的污点。
“污点”这个词,并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我栽在老三头上的,而是他自己的界定。
其实他跟未婚妻也就牵过几把手,打过几个kiss,按现在的观点,只能算小儿科,没有“实质性”的东西。
但他却背着很重的思想包袱,并由此认为自己在这方面“配不上”静秋,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当时,却是很正常的思维。
在那个年代,谈过不止一次恋爱是令人不齿的。
那时人们思想上的清规戒律之多,令现代人无法想象。
现在你谈恋爱次数越多,越说明你选择范围广,说明你魅力无穷,说明你“酷”,不把爱情当回事。
如果你现在想找出一对年轻夫妇,双方都只谈过一次恋爱,恐怕是很难的了。
但在那个年代,“谈了一个又一个”就比现在的“睡了一个又一个”还令人羞愧。
听说现在国内连“睡了一个又一个”都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了,那就没什么能够用来打比方了。
在老三的年代,“从一而终”似乎已经上升到恋爱关系上去了,不光是结婚只能有一次,恋爱也最好一次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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