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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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节(2/3)

时间很短,可能屁股都没坐热,但总可以算一个证据吧? 他愿意自己背黑锅而不向系里反映她抄作业的事,又想办法让她保住奖学金,这也应该算一个证据吧? 她在不经意中就把其他几个抄作业的人都从数据中筛选掉了,于是就成了DR.CANG专门为她一个人背黑锅,专门为她一个人布置第七次作业,虽然这可以说是有点不严谨,但也不算造谣。

DR.CANG说过,写paper的时候,哪怕作者就自己一人,一般也都谦虚地说“we”,而不说“I”。

既然第一人称单数可以变成第三人称复数,难道她不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把那些抄作业的“they”们换成“she”一个人吗? 还有,他跟她谈话的时候叫了她KIDDO,不管是故意的还是口误,都可以算一个证据。

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证据,要么放在最前面写,一下就把人的眼睛闪花,要么就放最后写,压轴戏,退场之前辉煌一把。

她想起DR.CANG说还要写一点futurework,高瞻远瞩地展望一下今后在这方面要做的研究。

她想,我这篇论文的futurework是什么?是如何面对崔灵? 她饶有兴趣地想,如果崔灵发现了这一点,是会痛不欲生,还是会奋起反抗?她估计一定是奋起反抗,以崔灵的聪明才智,特别是崔灵在侦探反侦探中表现出来的惊人能力,如果崔灵决计反抗,她会落荒而逃,大败而归。

但她安慰自己说,爱情这种东西,最终还是看你爱的人怎么选择,他不爱你了,你再怎么会侦探也没用,就像DR.CANG的老婆,请了私家侦探又怎么样?还不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渐行渐远? 只有到了这种时候,她才真正成了“崔式情场法则”的热烈拥护者:“情场如战场,抢得赢的做主妇,抢不赢的做弃妇,抢得不输不赢的做情妇。

” 她强有力地论述道,也许这话听起来有点强盗逻辑,做起来有点不仁不义,但如果我们不把这个“抢”定义为动武或者使用卑鄙手段,也许这也不失为一条很人道的爱情法则。

抢得赢,实际上就是赢得了某个人的爱情;抢不赢,实际上就是不值得某个人爱;抢得不输不赢,实际上就是爱情还不够强烈,所以某个人还在犹豫不决。

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可能也只有那些抢得赢的人才能得到爱情,也才配得到爱情。

她正在为自己的“强盗逻辑”沾沾自喜,突然想起DR.CANG还说过,树立自己观点的时候,就要想到别人会有什么反对意见,你要未雨绸缪,在遭人批驳之前就考虑到这些可能出现的反对观点,一一加以分析,证明这些观点是不能驳倒你的观点的。

她不知道她这篇论文的反方是谁,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论点和论据都有很多漏洞,不说别的,就说这KIDDO吧,她怎么能够肯定这就是DR.CANG对她的昵称呢?不可以是对别人的昵称,用在她身上只是一种口误?她听木亚华讲过,说有的男人在做爱做到兴奋之极的时候,口中常常不自觉地狂呼另一个女人的名字,结果被身下的女人一脚踢下床去,造成终生残废。

这样一想,她就觉得KIDDO肯定是DR.CANG对崔灵的称呼,她觉得这不可能是DR.CANG对他老婆的称呼,他们是同学,年龄应该是差不多大的,在学术上他老婆又比他混得好,他可能不会用这种称呼吧?再说他们现在关系这么糟糕,即便以前用过这个称呼,现在也肯定废弃不用了,只能是崔灵了。

于是她找了个机会,跟崔灵闲聊,聊着聊着就把话题扯这上面去了:“你男朋友叫你什么?” “当然是叫我名字啦——” “他就直呼其名?不用个——亲切点的称呼?” 崔灵呵呵笑着说:“亲切不亲切,主要是关系决定的,而不是一个称呼决定的。

如果两个人关系亲密,不论叫什么,都是亲切的。

如果关系不好,光叫得亲切有什么用?你没听说过我们中国民间惯于把自己的情人叫‘杀千刀的’‘该死的’?” “那又不同,因为怎么样也是一个特别的称呼,我不相信你男朋友就叫你‘崔灵’——那——多生分?” “我没说他叫我‘崔灵’,我说他叫我的名字,‘崔’是姓,他只叫我‘LING’。

当然他也会叫我SWEETHEART,HONEY什么的,这个你知道的,在美国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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