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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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1/3)

“肉色的短袜子太普通了,我在巷子头就看到有一家在卖。

”宋一成说出自己的分析:“如果是顾客在巷子头那家买了,那就不会再来我们这儿买了。

” 反正两家价格都差不多。

宋锦点头同意。

而且她发现能在自己家摊子上买东西的顾客,都是比较时尚的,大多很年轻,二十多三十多岁。

她们愿意买的也都是这些时髦货儿,所以反倒便宜的普通袜子卖不出去了。

是她一开始批货的时候想当然了。

宋一成皱眉:“姐,那可咋办呀?足足三百双呢。

” 宋锦嘿嘿一笑,把床上的钱收好,美滋滋的:“先不管那么多了,我们这几天,总共卖出去三百块呢。

” 准确的来说,是三百零一块六毛,除去货款的利润能有一半多。

而这才短短的四五天时间。

所以,先让她乐呵乐呵吧,那些头疼事儿暂时放一边——这也就是因为普通袜子虽然多,但货款小,三百双也就是一百块不到,不然她现在就能急死。

“我想再去吃一次红烧肉!”程泠很给面子的拍掌,然后举手要求。

宋一成想起那天吃到嘴里的红烧肉,也双眼放光。

“行,没问题!”宋锦豪气的一挥手,“等明天中午我们就去吃!” 第二天,锦泠商铺的营业额再创新高,从一百一十二上升到了一百二十三。

不过到了第三天,就下降到了八十五,然后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平稳期,差不多停留在了每天七十到八十左右。

而且有一个比较好的循环就是经由人介绍过来的顾客开始逐渐的变多了,说明它的口碑正在慢慢的传播出去。

这也和宋锦之前所期待的一样。

柳市并不大,时尚的年轻人们很容易就一传十,十传百,这可比做什么广告的效果都要好。

但!也是因为如此,她的东西需要常常换新才行。

一个礼拜后宋锦清点了一下货物,给黎姐的BP机上发送了一条消息,留了公共电话亭的号码,让她打过来。

“阿锦,你就要补货了?”黎姐有点惊讶,恭喜她:“看来生意很不错呀。

” “托您的福。

” 和她寒暄了几句,宋锦开始进入正题:“黎姐,之前的长筒丝袜,我需要再补一百双,然后带花的蕾丝锦纶短袜,需要补三百双。

”她详细的讲了一下自己的要求,让黎姐务必给她留好货,“可以的话我下午就给您去邮局汇款。

” 长筒丝袜只剩下五十双不到了,她需要尽快补货,因为邮局汇款是需要时间的。

如果不是手上资金只回笼了七百多,她本来都还想要多补一点。

“另外麻烦黎姐帮我去肥佬的摊上拿十把折叠伞一起寄过来。

”折叠伞虽然卖得不快,但胜在利润高,所以还是可以继续卖一卖,接下来八九月份,都是盛夏期,不管是遮阳还是挡雨都能够派上用场。

“唔问题。

”黎姐答应下来,她的老客们经常会要求货放在一起发,可以节省运费。

如果是批得多,再加上看那人顺眼的话,她是可以代办的。

“还有一个事情想要麻烦黎姐,”宋锦有点为难,但还是开口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新的时髦玩意儿,适合夏天用的,如果黎姐在市场上有看到的话,还请麻烦帮我留意一下。

” 既然摊子上的大多数顾客都是时髦的年轻人,那肯定是爱好追尖儿追新的,她得很快的更新款式才可以留住她们。

而柳市过去一趟广州实在是有点远,坐车要二十多个小时,车票和住宿费也不便宜。

她不可能隔三差五的就去一趟。

她知道本地的有一些摊主,是在隔壁城市的一个新起来的批发市场去拿的货,但她看了一下,货的款式和品质还是比不上南边儿。

“最近流行的,就是太阳帽咯。

”黎姐倒是不介意,和她说起最近流行的东西:“就像是《我爱夜来香》里艳虹①戴的那个样子,好靓啊。

” 宋锦有点糊涂,这是什么?黎姐也反应过来:“上次你来广州,冇去过录像厅的?就是香港拍的一部电影,好看的。

” 录像厅?柳市还没有这个东西。

宋锦听黎姐描述,恨不得现在就在广州,可以好好的给自己补上一课。

“要不我寄个样品给你咯?你看看,要的话,再来拿货。

正好那个档口是我亲戚开的,不过我可以保证款式和品质肯定是没得挑的。

” “冇问题。

”宋锦赶紧用粤语回答她。

她上次在广州简单的学了几句。

下午的时候她就去邮局给黎姐汇了款。

把钱拿出去的那一刻,心里也不是没有担心,要是黎姐收到货不认账的话怎么办?这可是几百块呀!要真出事了,自己接下来就难了。

但最终还是心一横,一咬牙把钱给汇了出去。

她算是看清楚了,现在这年头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要是自己瞻前顾后,可能就啥也干不成了。

等到回来的时候,迎接她的不是女儿香软的小身子,而是宋一成的鬼叫: “姐——!我想好那些袜子要怎么卖了!” 宋锦被他吓一跳,摸了摸胸口,一个眼刀飞过去:“你给我小点声,快被你吓出心脏病来了。

” “妈妈,舅舅这次真的很厉害。

”程泠跑了过来,这次没有吐槽她舅,反倒夸了起来,让宋一成非常的得意。

陆冬林在旁边一边缝衣服一边笑。

“来,说说,想到什么好主意了?”宋锦喝了口水,示意宋一成说下去。

宋一成这才开口,不知道为啥,虽然他现在已经比他姐要高出半个头,但是面对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的怂。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挨揍的记忆实在是过于深刻,已经成为了条件反射。

“是这样的,这些袜子吧,既然城里人看不上,我们可以去乡下卖呀。

”宋一成凑了过去,“咱乡下不是明天就要赶集了吗?咱拿过去去集市上卖啊!就算是便宜一点卖完,那也赚了。

” 这边的习俗,每一个乡在每一个月都会有一次集市,各个村的人从四面八方的赶过来,因此也俗称赶集。

桂花潭村所属的乡,每个月逢农历四和九就是赶集的日子。

明天正好是二十四。

宋锦眼睛一亮。

对啊!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这种袜子本来就不贵,虽然款式普通但实际并不难看,质量也好,应该会很受欢迎才对。

况且,集市上的摊位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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