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3章(1/2)

少年吞咽着莫名分泌出来的口水,药物也开始在他的体内发挥作用,不等他再去贪心地磨磨骚逼,淫液就已经“噗嗤”地吐出一大口,顺着他的腿根滑下去,亮晶晶的。

他下意识地夹紧双腿,想要止住那些淫液的渗出,可这种收紧非但没有遏制住它们,反倒让他狠狠地品尝到一番屄肉抽搐、却没有东西填满凿入的难耐! “大人,大人,呜嗯、呜……” 太难受了。

太难受了。

他再管不了什么理智,像吃不到奶的幼兽哀鸣起来。

他挪了挪身体,往后坐,预留出让自己可以伸手解开Alpha裤子的空间。

冰冷的扣子撞到他的手指关节上,生疼。

可当那根粗硕、布满青筋的性器闯入眼中后,他就忘却疼痛地急促喘息起来。

他忍不住将自己的手指搭上去,轻轻地握住。

细白的手指缠着狰狞的红根,有种说不出口的色情。

滚烫的温度从指腹传到指根,一点点地蔓延进少年的心里,什么委屈,什么痛苦,都消散了。

他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他想要去舔吃这根鸡巴。

禁闭室内响起极大声的吞咽声,青涩年轻的Omega浑身赤裸,翘着全身上下最多肉饱满的屁股,像小狗一样俯趴在比他身型大好几号的男人的腿间,双手托着那根还未勃起的肉刃,从下而上地舔弄着。

嫩红的舌尖勾着鸡巴上的青筋而游走,留下津液,而大概是训练得当,每当青筋的尽头那冠状沟时,Omega就会舔得更卖力。

不消多久,整根鸡巴就在他的手舌的服侍下,慢慢硬挺起来。

而深睡的Alpha似乎也察觉到这种不对劲,眉心皱起,像是很不舒服。

“怎么了?许越?” 宋之澜晃晃手,问道。

许越顿在原地又感受了一下,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似乎又消失了。

于是他摇摇头,说没什么。

“好吧。

但是你还不去训练吗?”爱人又朝着他笑起来。

现下里,他们并肩坐在亚特兰蒂斯军校的一处花园里,眼前是深蓝色的湖泊,在湖畔,还有几只雪白的天鹅吃着学生们投喂的生菜。

难得的春景。

许越低头看了一眼光脑,确实是该去训练的时间了。

可不知道为何,他莫名地抗拒,不想去。

他又抬起头,看着天空上漂浮的白云,D区有过这么好的天气吗? 待他回过神再转头,却发现宋之澜不知何时不见了。

霎时间,许越的心踩空般地向下坠!他顿时站起身,“老婆?” 冰凉的一颗雪粒突兀地从天空中落下来,落到他的眼皮上,化开,流进他的眼睛里,发疼。

许越的呼吸急促起来,他向着四周看,却看到方才的春景全然崩塌消散,铺天盖地的大雪让天地都变得白茫茫。

偌大的花园里面,仅剩下他一个人。

“老婆?” 他往前走一步,大喊起来,他越走越快,到后面,几乎变成狂奔。

“小澜?宋之澜!” 被大雪压垮的树枝,被他一脚踩烂。

许越跑遍了整个亚特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我当大佬的那些年

一句话文案: 被迫成为大佬其实我真的是个正常人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我是大佬 江奕奕一朝穿越,发现自己穿越进单机求生游戏,全名《星狱风云》,别名《玩家花式送死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以高难度,高死亡率以及NPC超强著称。 如果游戏变成真人版,怕不是活不过半小时? 江奕奕心里一凉,在玩家操纵的游戏角色和路人甲之间,果断选择了路人甲,却未料就此开启了被动成为大佬的日常。 阅读提醒: 1.金手指大开,从开/

替身结束后他后悔了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穿成苦情女主的渣A老妈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反派之神的男人[快穿]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地府大佬在娱乐圈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随身英雄杀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