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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刚要离开,就见邹乐乐跟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男生互相搂着接吻。
两个人都是男生,短发,窄腰,长腿,胸前没有女生一样的起伏……毫无疑问是两个男生。
口哨声、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一同响起。
苟全在前头喊我:“唐小西你走不走?还看人家亲嘴呢?” 我踏上自行车的脚踏板,跟着苟全,远离了邹记饭庄。
自行车停在楼下。
我罕见地看见章言礼的摩托车也在,这说明章言礼现在就在家。
我紧赶慢赶地跑上楼,用钥匙开门。
室内传来一阵阵的酒味。
章言礼躺在床上,另外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正坐在床边,低头帮章言礼拭额头的温度。
我记得他,他叫梁盛,是金洋背后的老板,也是章言礼的老板。
他看起来比章言礼大不了多少,一副富家公子的做派,举止轻挑。
被我看见他的动作,梁盛也并不尴尬,他说:“你哥发烧了,今晚就让他好好休息,不用再来工作了。
” “好。
”我把书包放下。
梁盛没有要走的意思,我站在门口,不打算把门关上。
梁盛无奈:“我先走了,小孩儿你照顾好他。
” 我点头,随后送他离开。
章言礼严格意义来讲,只是梁盛手底下众多员工之一,而且章言礼并未签到金洋,如果章言礼想走,梁盛是无权干涉的。
章言礼和梁盛的关系连最基本的雇佣关系都不是,那为什么偏偏是梁盛送章言礼回来? 成年人的社交关系真是复杂,像是一张密密麻麻的网,看似站在毫无关联的两个点的人,其实早有交集。
我熬了一锅粥,粥煮得糜烂软白,味道很清淡。
只是章言礼一直没有醒过来,粥就在厨房煨着。
小小的火舌,舔舐着锅底,米粥在锅里发出黏稠的咕嘟声。
傍晚六点左右,天边暗了下来,由远及近下起倾盆大雨。
暴雨来临。
窗户被暴雨拍打,城市被笼罩在雨幕里,好像被添加了一层黯淡的湖蓝色蒙版,城市的色调变得温柔不少。
我脱掉校服外套,只穿了一件蓝白的短袖校服T恤,钻进章言礼的被窝里,牵着他左手的食指,在他的黑色戒指上,意义不明地抚摸。
我侧躺着,很专注地注视他。
人类的眼神仿佛真的有一种魔法,只要眼神黏在那件东西上的时间久了,脑子好像就会自动传递出一种想法,这个东西是属于你的,只要你努力伸手,总有一天会得到。
我不该想这种事情,我对男生没有兴趣,我无比清楚这个事实。
我不是邹乐乐那样天生喜欢男孩子的人,我没有试错的机会和成本,一旦我踏出这一步,稍有不慎,未来就会毁于一旦。
但是眼前的人,诱惑力那么大,他就像是我抬头仰望的神明,如果我伸手就能得到他,我会毫不犹豫地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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