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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社会的人通婚,整个士族阶层就会群起而攻之。
这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好像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儿,或者我们很容易简单地把它理解为门当户对,事实上这要远比简单的门当户对的观念苛刻得多。
而这个男人,桃叶从他帮助自己卖团扇那一刻起,就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他正是当世士族的代表,整个魏晋时期少有的大名士!而自己,一介孤寒女子,别说士族出身,连庶族都算不上,哪里能痴心妄想,能够得到那一段永远不可企及的爱情呢? 想到这儿,桃叶的目光黯淡了下来,她的微笑里也带着一丝凄苦的味道。
就在她转身想要离去的时候,那个丰神俊郎的男子在一回眸间,蓦然回首,看到了桃叶正在人群的阑珊处。
他的眼里放出异样的光芒来,在桃叶将要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他站起身来,叫住了桃叶。
就这样,桃叶就在秦淮边的古渡旁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这个竟又在渡口边等着自己的男人。
两个人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坐在河边一番倾诉之后,终于彻底敞开了心扉,男子搀起桃叶的手,爽朗地说:“跟我回去吧,不要怕旁人冷言耻笑!” 于是,就像古人说的,“百年修得同船渡”,两个人一起乘船过河,来到这个男子家所在的乌衣巷里。
在那个时代,又有谁能住在乌衣巷里呢? 刘禹锡的诗里说“旧时王谢堂前燕”,又说“乌衣巷口夕阳斜”,当然,除了王谢家的堂前燕,就只有王谢家的人能住在这儿了。
这个古道热肠、丰神俊朗的男子,正是当世大名士,大书法家,史称“二王”之一的王献之。
说到王献之,那绝对是东晋时期的一个传奇人物,《世说新语》里有关他的传奇故事很多。
比如我们都知道他小时候跟父亲王羲之学书法的故事。
他受父亲的影响自幼爱好书法,他见父亲的字写得非常好,就羡慕不已。
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像父亲那样成为一位受人敬仰的大书法家。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父亲成为一个书法家的秘密。
王羲之笑了笑说:“你要想知道秘诀的话,明天早上到院子来。
”第二天,王献之早早地来到了院子中,发现父亲早已在那练字了,王羲之见儿子来了,指着院子里那十八缸水说:“书法没有秘诀,只要你写完这十八缸水,字自然而然就会写好了。
”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就点醒了王献之,他深受启发,夜以继日地练字。
转眼一年又一年,当他写完这十八缸水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为一名伟大的书法家了。
从他成为一个书法家的历程,我们就可以看出他这个人极为专一的毅力与品格。
这种专一也体现为他的投入。
比如很多人还知道,有一次他正在练字,父亲王羲之从后面突然抓住他的笔,猛地一拽,哪知道王献之手中的笔根本是纹丝不动。
王羲之不由得大为赞赏,用老子《道德经》里的一句话称赞他,叫“用志不分,乃凝于神”。
我后来对这个小故事很感兴趣,也曾经好多次有些恶作剧地在人的后面突然去拔别人手中的笔,发现没有一次不拔成功的。
要知道我们平常用的是圆珠笔和钢笔,那握力要比握毛笔大得多。
事实上,这不是力气的事,而确实是老子的那句话“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这就是一种投入的精神力量,就像爱情里的誓言,“海枯石烂,此情不变”,不就是一种投入的精神力量吗?所以,我一直都主张中国人应该练习写毛笔字,尤其是现在大多数时候用电脑了,笔用得少了,那就更应该练练毛笔字,因为我们可以从那里感受到一种文化传承,一种“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文化品格。
当然,我们这只是说的王献之的书法,并不是他的爱情,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窥一斑可知全豹,我们可以从书法一途看到王献之这个人物的个性与品格。
而这与他在情爱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风范应该是一致的。
据说,王献之临死的时候,家里人问他有什么未了的遗憾,王献之这位曾经做过当朝宰相、东晋名士领袖的人物对政治风云全不谈及,只说了一句话:“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就是没什么牵挂和放不下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和妻子郗氏离婚的事儿。
原来,王献之早年娶的是出身另一个名门郗昙的女儿郗氏,两个人青梅竹马,感情也很深厚,但后来出于政治原因,在整个家族力量的迫使下,被迫离婚另娶了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所以他临死时才会说一生遗憾的只是觉得对不起郗氏而已,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其言也善。
就凭这一句话,我觉得王献之也足以算是一个情深义重的好男人了。
当然即使王献之是个很专情的人,他也不能对抗整个社会的礼俗洪流,所以他只能与郗氏离婚,为了家族的发展,另娶皇帝的女儿;同样,虽然他与桃叶是真情相爱,他也同样不能不顾家中的那位新安公主,也只能纳桃叶为妾。
就他把桃叶这样落魄、孤身流离的女子带回家,还纳她为妾,这在当时就已经是惊世骇俗的了。
我们完全没必要以现在人的标准,因为他没有正式娶桃叶为妻而责备她。
事实上他对桃叶的态度,也完全不像当时的贵族对待自己的侍妾那样。
我们知道,经历秦汉的奢靡之风之后,晋人喜欢养妾,而且名士们是养妾成风。
像当时的谢安、王导这些大名士都有养妾之风。
要知道,在当时妾的地位是很低的,还不像后世说的什么三姨太、四姨太的,魏晋时期的妾有时跟侍女是混同起来的。
汉代的辞书《释名》是这样解释的:“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
”意思说得很清楚,那时的妾可以同占有她的男子发生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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