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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以后别总抠弄自己的手,今日都流出血了,太医说给你敷过药了,让我瞧瞧,血可止住了?” 容望拉住我的手要看。
我这时才动了动身子,不想让他碰我,容望哪里肯依,将我的手攥得更紧,挣动间,袖口飞起一角,堪堪露出右腕腕骨那块鲜红的烫疤。
落在胎记的那块斑痕之中,犹如红梅印血,生生扎眼。
容望呆了一呆。
他目光有些发直地盯着那块烫疤,好半晌才开口问我,“许清妙,这块烫疤…是如何来的?” “我记得,当初我寄居于北燕王府时,你手腕上还没有这块疤痕的。
” 37、 这块烫疤是对我年少痴心一场的惩罚。
不仅在手。
亦留在心。
其实,我并不喜欢身上留疤,但我天生便是疤痕体质,极易受伤留疤,所以我十分爱惜自己的身子,平日里只要是伤了磕了,都会立即用药细细涂抹,连死皮痂印也会用特质的软膏祛得干净,除了腕间的那块烫疤,整个身子上都未曾留下过何伤痕,因我总觉得好好的身体若留了疤,便是如同白璧蒙尘,看着十分的不舒爽,若像许桑衡那般浑身是伤则更是丑陋。
只这块烫疤因着时间太久消不去了,且每每想到自己是因何留下了这烫疤,又想到自己那些一厢情愿的天真情意,我便只觉发耻,因此,我鲜少会将这疤痕轻易示人,无论严寒酷暑,纵我再是畏热,也都会将袖口拉好,遮得严严实实。
现在,容望扯住我的袖口,不准我拉上,将我这块烫疤完完全全地暴露在空气之中,就好像是将我曾经那颗雀跃年少的心剜出,捧在手上向其他人炫耀,“你们看啊,我就说许清妙蠢笨吧!这个小痨病鬼,我不过随口夸他几句,他就巴巴地往我身边凑,还不是想要攀图富贵权势,和上京里那些接近我的人也并没有什么两样,当真是又贱又无趣!” 说罢,再将我的心掷到脚下,踩得稀烂。
我能感觉到周遭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我的身上,就连梅若笙也在目不转睛看我腕上的这块烫疤。
我愈发难过,嗫喏着唇瓣,对容望道,“是我不小心烫到的。
” 放过我。
我听到自己心底有个声音在尖叫。
容望,放过我,别问了,我不想再想起那些事了。
可容望紧追不放,并不满意我这个含糊其辞的答案,“何时烫到,为何会烫到?” “许清妙,说实话。
” 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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